神木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为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追赶超越发展,不断简化施工许可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高服务办事效率,特制定《神木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神木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的制定以“依法行政、优化提升、结合实际”为原则,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政府、企业、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重点服务对象,坚持以企业、群众满意为标准,优化、简化当前施工许可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过程漫长的串联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办理等改革措施,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实现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流程

  一是提前介入。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建设单位确定项目意向后,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水务、文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提前介入,主要针对项目备案、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文物保护、人防设计、消防设计、抗震设防等事项主动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多评合审。优化各类评估审核流程,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审核环节调整为并联模式,各部门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控制周期。主要包括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评估,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环保部门的环评影响评价,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方案审批等。

  三是多图联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各相关部门单位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平行并联审查,住建、人防、消防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按规定时限完成人防设计方案、消防设计方案等设计内容的审查及图纸审查备案。

  四是并联办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中标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现场踏勘、缴纳规费等环节同步并联办理。

  (二)推进举措

  一是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4年第18号)规定的办理施工许可证法定条件,取消建筑节能备案、消防设计、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扬尘视频监控等“搭车”事项。取消占道审批表,施工组织设计改为后置,允许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15日内补齐。

  二是优化办理流程、事项和时限。将不能作为核发施工许可证法定前置条件的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核、文物保护方案审批等事项,由各职能部门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按程序审查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规范建设项目收费。严格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管理,继续执行统一征收。建筑业企业除缴纳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取缔,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收取。市政所、园林所、环卫所、城建监察大队不再收取任何押金。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条件、流程和压缩办结期限的重要性、紧迫性,从全市“放管服”改革大局出发,密切协调配合,确定时间表、流程图和责任人,不折不扣的落实好行动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督查问责。要把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及关联审批事项的流程作为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督查落实,对执行快、落实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单位严肃问责,确保行动方案落到实处。

  (三)优化创新服务。要从方便企业、群众出发,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大胆创新,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优化项目服务水平,为改善全市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