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建设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陕政发〔2017〕26号)、《陕西省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就进一步改进完善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工业园区为依托,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为目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准入门槛和收费标准为重点,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协同配合,帮助企业大幅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力争全市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对外贸易便利化措施

  1.提速单证办理时限。企业申请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依据行业管理规定,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天办结相关单证,而后再补齐相关材料。(市工贸局负责)

  2.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一类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类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类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类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对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采取额定扣除办法。(市国税局负责)

  3.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承接“单一窗口”各项应用功能在我市的推广使用,落实好“单一窗口”免费申报制度,加大对业务人员操作e-CIQ主干系统的培训及知识更新,全面推进从无纸化报检到无纸化通关全流程无纸化作业。(市工贸局负责)

  (二)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

  4.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和对外开放范围。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外商投资项目、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程序。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市对外资开放。(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招商局、市工贸局、市文广局、人民银行神木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组织企业申报政府各类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技改资金项目及贷款贴息项目,已出台的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外资企业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市工贸局负责)

  6.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继续保持各项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将以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为基础,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外商投资审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市招商局、市工贸局等部门负责)

  7.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审批、备案等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在线审批、限时办结”。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切实推进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商务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之间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力度,实现外商投资企业信息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市发改局、市招商局、市工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工作任务。针对我市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挖、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在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各环节中的问题,不断改进,提高效能。大力简化办理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及时向社会告知。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实施措施,指定一名领导督办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以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加强宣传和总结推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和典型案例,让企业享受良好便利条件给企业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