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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昨起施行

近年来,我省在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开展“四送一服”、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与此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办法》把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做法上升到规章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权威性和法律约束力,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在优化营商环境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政策解读

安徽省安庆市出台《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为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近日,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出台《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涉企审批改革事项、改革方式、改革目标和改革举措,明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

政策解读

安徽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及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决策部署,2018年10月30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数字经济政策》)(皖政〔2018〕95号)。

政策解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推动“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有效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政策解读

《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皖政〔2017〕86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政策解读

《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不用奔走开证明,“互联网证明”或由行政机关直接提供、确认;不用到窗口签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签名,与本人到场签名或具有同等效力。

政策解读

媒体解读:安徽省探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合肥市庐阳区、亳州市蒙城县等18个国家和省级试点单位,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事项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政策解读

《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解读

李国英省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

政策解读

《安徽省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均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安徽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充分发挥

政策解读

《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皖政办秘〔2017〕162号,以下简称《总体建设方案》),现解读如下。

政策解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7年7月19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政策解读

《安徽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解读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皖政〔2017〕2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政策解读

《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2017年 2月21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皖政办﹝2017﹞17号,以下简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