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以“便民利企、提速增效”为目的,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准,通过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智慧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把许昌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城市。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的角度出发,制定改革举措和工作流程。规范权力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政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2.实事求是。“放管服”改革要实事求是,扎实推进。各类审批事项,能取消下放的要坚决取消下放,能简化的要尽量简化,能集中大厅办理的要全部集中到大厅办理。对于一些一时还拿不准的事项,要根据实践情况进一步探索完善。

  3.问题导向。努力破解“放管服”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活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列出群众反映的本地区、本部门“放管服”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清单,查找现行政府管理和服务中的不足,制定和落实具体的解决方案,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4.便民利企。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企为目标,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树立主动作为、上门服务的意识,变办事对象跑腿为政府部门内部流转、信息数据网上互通。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清理国务院、省政府已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把不该有的权力坚决拦在清单之外。在做好上级政府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的同时,继续取消和调整我市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市与县区均可行使且县区具备承接能力的,按照应放必放的原则,一律予以下放。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成果运用,做好动态调整,及时公布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统一标准,简化手续,规范流程。继续对各类证明和手续进行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市编办牵头,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在投资、建设、文化旅游、民生等投资项目审批领域及规划、土地、建设等项目审批关键环节,解决项目审批中“手续繁、办事难、部门多、时间长”问题。各项目审批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联审批、模拟审批、项目代办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投资审批速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负责项目核准阶段,市国土局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审查〕阶段,市规划局负责规划设计阶段,市住建局负责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并联审批”、“模拟审批”窗口设置及相关协调工作,涉及项目审批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各种证照,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扩大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按照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工作。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市工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四)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衔接工作。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坚决取消或整合。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市人社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收费清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有效解决评审评估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组织对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凡是束缚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不合理规定,都要取消或修改;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相关权限都要下放,特别是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审、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完善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期权激励等相关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创业积极创造宽松条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许昌海关、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加快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等各方面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卫计委、工商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新完善监管模式。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切实做到权责一致。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2017年年底前,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着力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通过信用约束,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认真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在试点基础上,按照国家、省部署,抓紧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养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发改委、工商局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许昌海关、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体育局、食药监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砍掉束缚“双创”的繁文缛节,为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壮大新经济拓展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促进新生市场主体增势不减、活跃度提升。(市发改委、工商局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人社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行政权力进驻。改革以审批发证为主要内容的传统管理体制,革除与审批发证相关的寻租权力和不当利益,改变与审批发证相伴的“看家本领”。推进各单位权力清单中各项依申请职权,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和“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面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各部门要对进驻窗口充分授权,除重大事项需由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外,审批事项统一由行政审批科直接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推行“零等待”承诺审批制度,将更多事项由承诺件变为即办件,大幅提升办事效率。(市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事业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运行标准管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醒目位置公布可查询的进厅事项清单;将优化后的前置条件、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按事项统一制作办事指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将进厅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对外公开。进一步深化申报材料标准化建设,做到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同一部门内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实行“即时受理、限时办结”制。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窗口人员现场出具受理单,交申请人签收;对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必须通过服务窗口送达申请人。以优化服务为目标,由以往的管人为主,向以管事为主转变,推进“一窗综合受理,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取一个号、排一次队、跑一个窗口就能办成事。合理调整划分行政服务大厅功能区域,设置综合受理区,积极推动投资项目建设、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区域“综合进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由多窗受理向一窗受理、单一部门独立收件向跨部门综合收件转变。(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事企业单位配合)

  (十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依托市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快制定电子签章、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相关技术指南和政策文件,为深化网上办事、推进系统和数据整合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依据。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加快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尽快实现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全面开展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全面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工作,推进全市人口、法人、信用综合库的建设和应用。加强网上审批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审批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信委大数据局配合)。

  (十四)健全市县乡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集聚效应,从场地面积、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方面,对各类办事服务大厅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严格奖惩考核,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审批科长原则上由各单位后备干部担任,适当提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补助标准,增设大厅专项绩效奖励。实施电子监察,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全程可追溯,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补助、专项绩效奖励和年终评先挂钩,让中心窗口成为锻炼青年干部的重要阵地,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县(市、区)在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的基础上,逐步向“一窗受理、一网联办、一次办结”转变。同时,将便民服务向乡镇(街道)办事服务中心下沉,实现同城通办、多点可办,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第三方监管职责,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十五)开展“三个一”专项改革。制定群众企业办事“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腿”工作方案。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问题导向、便民利企的原则,梳理公布“三个一”清单,清单内事项一律到服务大厅办理、一个窗口收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实现群众和企业“只跑一次腿”。2017年7月底前,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三个一”事项清单,8月底前公布第二批事项清单,10月底公布第三批事项清单,形成“三个一”总清单对外公布,12月底前确保已公布“三个一”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目标,努力使更多群众和企业办理事项实现“只跑一次腿”,将许昌市打造成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创新型、智慧型、服务型城市。(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市直各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成立许昌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市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其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各项改革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改革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便民利企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增强改革的紧迫感,真抓实干,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审批和服务效率,让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改革的成效,打造许昌最优、最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明确分工,合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上下联动、相互促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适应改革进程,加快推进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2017年年底前,对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用法治为改革“护航”。市级部门除承担推进本部门改革任务外,还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对各县(市、区)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等的培训、指导、考核工作。各县(市、区)要以群众和企业满意为最终目标,使服务更直接、审批更高效、投资更便捷,让社会各界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四)督促落实,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干,建立推进改革的组织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部署;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已出台的措施和改革任务,要加强针对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要切实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跟踪分析和服务指导,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监察局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对各项改革任务的监督检查,实施跟踪问效,对落实“放管服”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附件:

  1.许昌市加快推进“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腿”改革实施方案

  2.许昌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实施方案

  3.许昌市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暂行办法

  4.许昌市进一步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5.许昌市“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6.许昌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

  7.许昌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