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重庆经开区各部门,各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2025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

  2025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推进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打造“有呼必应、无事不扰、有诺必践”企业服务体系,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关心关切事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建立健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企业服务专员工作制度,依托“南岸e企”招服一体化平台,落实企业问题“157”工效法(即企业问题1个小时内受理,5个小时内对接,7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或阶段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发展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企业满意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经开区经贸合作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二、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推荐清单”。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以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特色产业园区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为单位开展“申报清单”编制工作,促进初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对接,推动“推荐清单”内初创小微企业“应贷尽贷、能贷快贷”,实现全年授信金额超3亿元。(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深化“信用+审批”服务模式,推行制造业绿色工厂等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信用良好的企业无需事前提供申报资料、佐证资料,实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规范有序地解决招商政策兑现问题。(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四、企业账款“清欠清偿”。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分类监管、强化部门协同、夯实属地责任、落实约束惩戒,不断完善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工作机制,常态化保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维权投诉线索按期办结率100%。持续开展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系列培训,加强信息披露和对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典型案例的曝光。(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五、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2025年度重点事项落地实施。持续深化“一窗综办”改革,实现“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覆盖率100%。推动产业园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组建专业高效政务服务队伍,80%涉企事项远程指导办理,打造零距离“云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用工保障“就在山城·就选南岸”。发挥“人社+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协同联办机制作用,扩大市场化岗位供给,全年开展“就在山城·就选南岸”招聘求职、职业指导活动10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6万个以上。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企业用工和人才服务机制,协助保障重点企业用工1.8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七、要素保障“压时限、提效率”。深化“四网”联动,推行“水电气讯”联合报装,实现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简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行“即申即办”。推行“一码管地”赋能审批应用,用地全流程审批环节由13个优化到6个,企业提交的审批材料由36件减少到12件,方便企业拿地施工、及时投产。(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经开区改革发展科技局)

  八、“护企兴商”保障权益。开展防范和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规范财产保全措施,杜绝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开展“护企兴商”涉企案件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保障涉企执行案件各方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九、涉企检查“综合查一次”。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整治趋利性执法及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推行“扫码入企”机制与“综合查一次”组团执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度融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轻企业迎检负担。(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十、实行“有温度的执法”。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在生态环保、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实行“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对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在实现有效监管防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