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甘孜藏族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各项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一)贯彻落实甘孜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模拟执法场景等法治实践活动,提升各级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州司法局等州级各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甘孜藏族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评估,抓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培育储备。按照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终期评估要求,配合完成实地验收评估工作,调研谋划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规划。〔州司法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三)紧密结合《涉藏地区法规制度建设情况研究报告》,推行“小切口”“小快灵”的方式,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方面行政立法项目征集研讨,编制实施《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州司法局、立法项目承办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工作。健全立法草案审查机制,充实立法咨询专家库,持续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网络意见征集,不断提升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意识。〔州司法局、立法项目承办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严格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修订《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强决策程序实质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项目引进、土地征收、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降低法律风险。〔州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满意度、支持度评价工作。〔州司法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加强合法性审查与其他法定程序的有效衔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通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州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承办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严格执行2025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环节、重要阶段推动企业迁移登记、就医费用报销等18个“一件事”落地可办。〔州行政审批局、州数据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贯彻落实《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更新营商环境综合性政策、“小切口”改革创新举措、交办问题“三张清单”,及时调整惠企政策事项清单,落实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监管体系运用。〔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行政审批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广运用“天府入企码”,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商(协)会联系点,优化“综合查一次”,推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工作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州司法局等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清理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等,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深入实施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州司法局等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十二)编制重点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引,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情况通报、问题约谈、风险提示、移送违法线索等机制,探索建立同类案件解析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州司法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自查自纠制度。探索建立“1+N”复议工作“专兼结合”团队模式,动态选配律师、法学专业人员辅助办案。〔州司法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四)制定落实《甘孜州行政错案约谈办法》《甘孜州行政应诉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实施办法》,开展行政执法案件专项评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一查一反馈一整改”机制,深化诉前调解,有效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州法院、州司法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健全落实联席会议、风险预警、信息共享、以案促改、培训交流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司法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持续规范政务公开,深化政府效能数字化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提升网络问政质效。〔州政府办公室、州数据局、州信访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十七)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完善落实“调解+”和“+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制胜”行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耕善治”。〔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信访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组织开展“八五”普法终期总结评估和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州司法局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十九)规范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广运用“甘快传”微信小程序,完善落实数据流通安全治理规则,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州数据局、州司法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深化各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常态化开展案卷交叉评查,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州司法局等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