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5年三亚市支持中小微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三亚市支持中小微市场主体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鼓励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市规模以下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全面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分公司改设为子公司、企业内设机构改设为子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企业升规纳统奖励,增加我市企业占比和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的市场主体,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2025年底,我市企业数量占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比例达50%以上,入库纳统企业达到1700家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支持在我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两年及以上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对达到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个体户完成企业转型的且持续经营满180天,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其余规模以下个体户完成企业转型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二)支持在三亚市经营业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分公司改设为子公司(以下简称“分改子”),对改设成功的子公司且持续经营满180天,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三)支持在三亚市经营业务持续两年及以上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企业剥离文化会展、商务咨询、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内设机构,在三亚成立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主辅分离”),对完成法人资质设立的企业且持续经营满180天,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四)对以上完成转型的企业,在登记注册时给予首套印章刻制奖励,免费申领一套企业印章。
(五)对上述已完成转型并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非转专业)的规模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带项目入库纳统的非房地产企业),在申领上述奖励基础上,按省、市有关规定,继续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已享受过省、市企业小升规奖励的转型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六)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自行申报其他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奖励。
三、职责分工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负责推进本行业企业培育工作,对转型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和梯队培育,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台账;及时跟踪掌握转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符合纳统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入库纳统。
(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落实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分公司改设成子公司、企业内设机构改设为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法人的数据统计、政策宣传和转型企业奖励兑现工作。
(三)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对符合升规纳统的企业加快政策兑现,及时发放奖励资金等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奖励资金,做好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的重要性,此项工作也是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现实需要,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各行业重点企业培育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做优,推动企业升规纳统,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协同分工协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机制,发挥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亚市推进企业纳统工作专班等的作用,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生效。
(四)普及政策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利用互联网、媒体、门户网站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宣传“个转企”、“分改子”、“主辅分离”转型升级和企业升规纳统奖励政策,让各行业的市场主体及时了解我市最新的政策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