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绍兴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幸福颐养绍兴图景,决定实施绍兴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设施完善和服务提升并举、养老事业进步和养老产业发展并重,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发展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到2026年底,“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更加完善,老年友好环境全面优化。

  二、重点任务

  (一)养老服务设施提标行动

  1.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各区、县(市)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落地,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落实《绍兴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暂行办法》要求,推动新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四同步”。鼓励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置换、租赁等方式,推进已建成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置到位。到2026年底,各地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落地见效,已建成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基本配备。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以下各区、县(市)政府和滨海新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

  2.强化居家养老服务阵地建设。深入实施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年提升行动。建设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升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组建以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为主要力量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构建多层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深化新昌县“一老一小”综合体分级分类标准体系建设,增强服务有效供给。到2026年底,建成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家,培育一批高素质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3.推进养老机构合理布局。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以县域为单位,推进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一院供养”,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能力。引导国有企业发挥优势,建设运行一批硬件标准、服务规范、价位适中的普惠型养老机构。推进“机构跟着老人走”,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面向不同收入人群建设运营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加快建设高品质养老机构。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企。到2026年底,70%以上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企(含公建民营),全市建成2家以上高品质养老机构,优质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明显增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城投集团

  (二)养老服务供给提质行动

  4.丰富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全面落实绍兴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规范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优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落实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深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服务,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以县域为单位,设立为老服务热线。深化“老年人精准画像”数字化改革。到2026年底,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同质同标,老年人公共服务水平居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5.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设置医务室,支持签约医疗卫生机构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定期或不定期诊疗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空余床位开展养老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健康服务专项评估。建立覆盖全市域全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与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其他商业护理保险共同发展。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探索多样化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到2026年底,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88%,健康管理率达75%。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6.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优化未来乡村养老服务场景规划,强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医养协作机制,推进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对农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上门探访关爱服务。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交站点。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即时救助。深化柯桥区“王化模式”、上虞区“健康管家”、诸暨市“爱心食堂”、嵊州市“乐龄大巴”、新昌县“乡理乡亲”服务新模式。到2026年底,村级卫生室规范化率达95%,常住人口千人以上行政村实现15分钟医疗服务圈,农村老年助餐覆盖率达83%、客运车通达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提效行动

  7.加强机构备案管理。推进养老机构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及时向民政部门申请备案,接受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管。对提供全托服务且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备案管理。对因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行政手续问题,不能通过消防审验的养老机构,各地要限时研究解决。鼓励各地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探索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消防手续办理。到2026年底,养老机构备案工作有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8.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建设、消防救援、民政等部门,要定期研究分析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开展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情况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隐患排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主动防范、及时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燃气、用电等方面安全隐患。到2026年底,所有备案机构完成消防安全管理与预警建设,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达90%,养老机构食堂量化等级A/B级比例达90%。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9.健全运营秩序监管。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等级(星级)评定,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在公共场所和特殊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健全内部管理档案,妥善保管紧急呼叫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视频监控记录等原始资料,提高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到2026年底,建立健全以县域为单位,全面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养老服务质量监督考评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

  (四)银发产业发展提速行动

  10.培育养老产业龙头企业。健全养老产业产品服务标准规范,着力培育智慧健康养老、康复辅助器具、抗衰老、适老化改造等潜力产业,鼓励研发生产高质量、多样化、智能化的老年用品产品,打造一批养老自主品牌和龙头企业。引导省内外优秀养老服务企业(组织)进入绍兴养老市场。到2026年底,各地有影响力的康养服务类、智慧养老类、老年用品类等养老服务企业数量达2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1.促进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养老产业与先进制造、信息通信、健康养生、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旅居康养”等新兴养老服务。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信息技术、智能硬件在养老产业的深度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老型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到2026年底,养老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态势初步形成,建成1个省级康养旅居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12.优化养老产业成长生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养老服务,完善落实项目规划、土地保障、财政补助、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配套政策。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银发经济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积极改善老年人消费环境和购物体验。到2026年底,养老产业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各类主体参与意愿不断激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

  (五)老年友好环境提优行动

  13.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开展“善居工程”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实现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提升老年人居住、出行便利性安全性。到2026年底,建成18个省级无障碍社区,加装1500台电梯,开工改建老旧小区80个。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残联、市民政局

  14.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加快老年教育阵地建设,发展优质高效、普惠共享的老年教育。建设一批老年人身边的小型多样化社区健身场所,经常举办老年人体育培训、健身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健身意识。优化老年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供给,积极引导老年人参加文化旅游活动,开展“银尚达人”选树。到2026年底,乡镇(街道)老年学校覆盖率达100%,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达40%,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约1300个,选树“银尚达人”超700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

  15.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组织多种形式的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保留线下办事渠道、现金支付途径,加强老年人智慧产品使用便民指导服务和智能手机运用培训。引导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慈善惠老,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加强老龄法治建设,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高老年人识诈防骗能力,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到2026年底,全社会尊重、包容老年人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科协

  (六)养老服务队伍提能行动

  16.拓宽人才来源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在绍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鼓励在绍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涉老专业在校生考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培训,强化老年医学、康复、护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到2026年底,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6人,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养老护理员等人才培育渠道进一步畅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实现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能力。建设集养老服务指导、养老场景体验、养老人才培育功能为一体的康养服务基地。到2026年底,康养服务基地投入运行,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全市高级工、技师养老护理员占持证养老护理员的18%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18.加大激励保障力度。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入职奖补、特殊岗位津贴等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扩大发放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对应等级经费补助。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评优,加强典型宣传,提升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到2026年底,养老服务人员各类补助实现精准、快速发放,持证护理员收入、社会地位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架构,统筹协调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研究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重大决策、解决重要问题。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市老龄办要牵头抓总,及时通报整体推进情况,发掘推广优秀做法,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养老政策宣传解读、畅通意见反馈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树立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附件:1.2024年绍兴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清单

  2.2024年绍兴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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