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上海市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1.2024年上海市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上海市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全面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助推全区中心工作落地见效,根据《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字〔2024〕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持续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加快推动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优化方式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走好“奉贤美、奉贤强”新征程。
二、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以推进落实区域重点发展任务为导向做好信息公开
1.立足“新片区西部门户、南上海城市中心、长三角活力新城”定位,全面做好建设总体规划、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重大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聚焦美丽大健康、新能源汽配、数智新经济、化学新材料四大新兴产业,及时做好产业规划、发展布局、项目引进、政策供给、制度创新等方面工作的公开和解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围绕“五个创新”,建设高质量孵化器、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加强建设情况、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经验做法的公开报道。(责任单位:区科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4.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锚定“争当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者、城乡融合发展排头兵”目标,重点抓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宅基地改革试点等推进落实情况的公开。深化村务公开,持续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5.持续推动对口合作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有关政策措施,推进示范性对口合作经验、引领性合作项目成果公开。(责任单位:区合作交流办、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二)以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导向做好信息公开
1.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7.0版发布和解读,进一步固化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区数据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持续推动碳达峰“十大行动”落实,做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全面推广光伏应用等相关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3.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开,依法依规为企业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4.做好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相关政策的发布和解读,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大力发展。(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
5.促进新型消费提质扩容,办好“五五购物节”等重大促消费活动,围绕数字消费、大宗消费、服务消费、绿色消费、诚信消费、汽车消费等热点,做好相关重点消费领域的政策宣传推广,着力打造南上海消费之城。(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
6.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包”等机制的公开服务和推送,帮助企业减负增效。(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
7.持续做好公共资源“一网交易”平台的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三)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为导向做好信息公开
1.做好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立项、推进情况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积极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空间,及时公开便民利民“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情况。(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及时发布养老、失业、工伤、医保、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
4.加强稳岗扩岗、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信息,特别是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的公开、解读和推送工作。(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做好房地产市场政策发布和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集成式发布。(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6.做好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做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职业院校和专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等方面信息公开。积极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及时公开社区“宝宝屋”等建设情况。(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7.推进健康奉贤建设,做好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等重要政策公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8.做好优化保供体系,推进早餐民心工程建设、生活服务业提质扩容等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商务委))
(四)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导向做好信息公开
1.持续做好“一网通办”、区级特色标杆“一件事”建设推进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区数据局)
2.加快推进区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建设,及时公开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情况。(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3.持续推进新城绿环、南上海中央公园等建设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4.做好推进“两旧一村”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情况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规划资源局)
5.加强市容顽症常态长效治理,及时公开“美丽街区”建设成果等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审批信息全流程公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规划资源局)
7.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五)以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为导向做好信息公开
1.强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区数据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做好立法、执法、普法以及涉外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提前公开各部门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3.及时发布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4.公开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公布本区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列明设定依据、索证单位、开具单位等信息;公布本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5.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重点抓好部门预决算、推进绩效等财政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三、提升政策公开全流程服务效能
(一)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成果
1.夯实现有集成主题的内容建设和效果管理。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主题库的维护更新与日常巡检,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主题库归集政策的全面性、精准性。推动与市政府有关机构间的政策信息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等集成式发布工作牵头单位)
2.用好用足集成式发布成果。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对惠企政策进行拆解与整合,打造实用性强、服务面广的“政策服务包”。(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数据局)
(二)开展“政策解读提升年”活动
1.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订的政策文件,在报审政策文件相关材料时,同步报送经起草部门领导审定的解读材料。(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健全政策全周期解读工作机制。做好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解读,加强政策发布阶段的精细化解读,政策施行过程中,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热点和问题诉求,形成问题清单,做好政策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责任单位:各单位)
3.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等形式,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切实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责任单位:各单位)
4.继续组织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评选,开展面向企业群众的社会评价活动。(责任单位:各单位)
(三)优化政策推送与订阅服务
1.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空间积极开展政策的精准推送,持续完善行业(人群)标签体系,加强行业(人群)标签与政策标签的关联,提升政策推送对象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实用性。(责任单位:区数据局)
2.结合政策目标受众标签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四类推送法”实现精准推送:一是通过“一网通办”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开展精准推送或者订阅服务;二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资讯平台开展广泛推送;三是通过短消息等传统网络通讯方式开展办事类政策及申报渠道的直达推送;四是通过政务服务窗口、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线下渠道开展接力推送。(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工商联、区经委、区科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健全政策订阅服务机制,建立基于政策标签体系的“政策订阅服务清单”,便利企业群众结合自身需求订阅相关主题政策,提升政策推送的适配性。(责任单位:区数据局)
(四)加强政策留言板建设
1.丰富政策留言板功能,增设政策评价与建议窗口。(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2.完善政策留言板工作规范,健全咨询回应机制,提高政策咨询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3.在“一网通办”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开通政策咨询和回复内容查阅途径。(责任单位:区数据局)
4.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政策制定机关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公开发布;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政策制定机关及时启动专题调查。(责任单位:各单位)
(五)扩大政策阅办联动覆盖面
1.坚持以“用”为要,推动“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所涉政策批量实现“阅办联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年内新增政策文件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全面上线“阅办联动”功能。(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加强“阅办联动”功能的技术巡检,确保跳转链接不断链。(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六)加强政社合作
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居村委会等组织作用,依托“一网通办”各端、社区云等载体,向相关组织同步推送政策原文、解读材料、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等政策知识点。(责任单位:区数据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继续开展“惠企政策发言人”“惠民政策代言人”活动,开展贴近企业、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政策推送、解读等服务。(责任单位:各单位)
3.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等社会组织和居村委等基层组织的政策辅导力度,确保政策信息的精准传递。(责任单位:各单位)
4.鼓励在政策需求收集、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策公开体系。(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加快信息公开数字化转型
(一)打造政策公开的数字底座能力
1.拓展主动公开公文库前端展示。加强入库公文要素的统一性、规范性,在市政府和市级部门主动公开公文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全区相关主动公开公文的前端展示。(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在主动公开公文库基础上,增强数据底库内政策文本与政策依据、配套文件、解读材料、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等信息的关联,并在相关发布界面开通超链接、关联稿件窗口等标识,提升政策获取便利性。(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栏目的衔接融合,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推动各相关单位加强自建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标管理,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优化政务新媒体在政策发布与解读方面的功能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媒载体扩大政策传播。(责任单位:各单位)
3.开通电子公报订阅渠道,进一步减少公报纸质版发行量。强化公报内容的需求导向,增加刊载人事任免、表彰褒扬等企业群众关心的政策和信息。(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融媒体中心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五、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一)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1.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机关制定涉及公共利益政策文件的,组织听取公众意见,听取意见的对象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听取意见的渠道具有开放性、便利性,鼓励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加强听取意见的针对性。行政机关制定涉企政策时,重点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制定改进与保障民生方面政策时,加强调研走访,充分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制定涉及特定群体利益政策时,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体代表的意见。(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持续优化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机制
1.推动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议题邀请公众代表列席。鼓励通过公开报名等方式开展代表遴选,代表遴选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动更多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市民代表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加强对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以适当形式向列席代表反馈会议决策情况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提高基层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水平。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保障服务等工作,充分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为决策方案论证的重要内容,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将提高基层决策公众参与水平纳入区级政务公开考核范畴。(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
1.持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上、线下开放活动。各单位结合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责任单位:各单位)
2.开展全区“最受欢迎的政府开放活动”评选,持续提升开放活动社会效果,防止形式主义。(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各单位配合)
(四)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
1.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办件回访及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办理情况和典型案例通报。(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
2.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强化留言办理结果应用,对留言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现“解决一件、带动一片”。(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更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
1.根据市办统一部署,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责任单位:各单位)
2.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单位:各单位)
3.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1.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修订完善依申请办理规范文书,提高依申请办理效率,更好衔接新《行政复议法》简易程序关于复议答复的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2.强化办件规范,保障答复质效和办理时限。坚持服务理念,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依法准确回应信息获取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及时组织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有效减少行政纠错。强化诉讼案件信息报备管理,定期做好复议诉讼情况的总结与通报,切实发挥行复议诉讼案例的提示警示作用。采取合理手段规制滥用申请权情形,依法维护信息公开工作秩序。(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聚焦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申请量较大、专业性较高的领域,组织发展改革、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开展关联业务专题交流,研究同类型复杂申请的办理要件,统一规范答复口径。(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等有关单位)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1.加强全区统一培训,继续抓好新进公务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通过现场会、信息专报等形式,加强对优秀案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四)优化完善考核评估
1.完善考核体系,考核内容进一步聚焦,突出对重点工作、薄弱环节的考核评估。体现鼓励创新的价值导向,更好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2.加强考核评估的结果运用,抓好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针对考核评估问题清单,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相关单位)
七、组织落实
各单位办公室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抓好梯队建设和人员储备,减少人员流动对业务稳定性的影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于本工作要点发布后30日内报送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指导科。各单位要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纳入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予以公开。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