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

  令

  第17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水利部部长:李国英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