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8〕108号)等有关政策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多审合一”,实现“结果互认”

  属港口工程、水利工程、人防工程的,其施工图审查行业主管部门一并负责消防设计技术性审查,按照“多审合一、结果互认”的要求,审查合格意见或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可作为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的依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消防设计技术性审查的管理,保障审查质量。

  二、优化审图系统,实现“一次办好”

  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审图系统报审功能,建设单位一次性提报完整项目信息后,由系统自动推送到相应的审图机构,审查通过后出具综合审查合格意见书,并分别报送住建、行政审批、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各审查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查效能,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加强协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

  各主管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推进审批管理平台与审图系统互联互通,及时推送审查结果,相关部门依据共享信息进行审批及监管。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