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21号)要求,8月底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省投资平台及省工改系统将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进行深度融合,实现投资项目申报、审批、办理“一网通办”。省政府审改办负责按照国家“四级四同”标准,梳理入库省级、8个市州、45个县(市、区、行委)政府部门使用省投资平台、省工改系统、西宁市工改系统时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并认领编制实施清单,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办理要件、环节、条件、时限等要素。
截至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和部门已完成认领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但还有一部分地区未及时完成,现将具体完成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各部门务必于7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同时要求,一是各地区不行使权力事项逐条作出书面说明,由市州审改部门汇总后报省政府审改办审核。二是“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含水、电、气、通信、热力、有线)”事项已纳入省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库统一管理,请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各部门抓紧认领编制实施清单。
附件:全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完成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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