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方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强素质树形象,着力补齐能力短板,全力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具体任务
(一)报备营商环境联络员变更情况。建立与省软环境办有效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发生人员变更时,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进行报备。(法规处负责)
(二)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政策扶持支持,提升政策供给质量,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政策落实,加快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进工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标准化工作,对各事项要素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和动态调整,录入“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管理系统”,最终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接并实现信息共享。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和历史数据的归集,深入推进工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的落实。(法规处负责)
(四)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深入推进“双创”工作。推进“双创”环境优化升级,让创新创业者无忧。继续组织实施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国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培育申报。组织举办“创客中国”吉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等“双创”活动。在创业知识、创业技能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素质及能力提升的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创业导师培训。(创业处负责)
(五)大力发展对外经济合作。高位推动“五个合作”。聚力全方位对口合作。加强与浙江省经信厅工作对接,进一步落实“十四五”期间新一轮吉浙深化合作。加强多层次战略合作。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分解与有关省市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推动紧密型专业合作。继续深化与与航天科技、中航工业、国投集团等央企的战略合作,加快推动高端传感器、航空模拟器等项目落地。同时,积极与中国电科、中化集团、三一重工等央企对接,谋划在数字经济、新材料、高端装备、医药健康等领域开展合作。深化前瞻性共建合作。密切联系国家部委,获得对2021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和援藏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争取承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援藏经济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大型会议、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关系。扩大国际性开放合作,配合省商务厅、省外办等单位争取更多国外资本、技术注入我省,同时,持续开展重点产业项目谋划工作。(对外合作处负责)
(六)大力营造全社会助企爱企氛围。持续推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以推广精益管理模式和吉浙对口合作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为重点,组织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积极引导企业管理创新。组织实施精益管理等专题培训,继续开展“管理专家企业行”活动。组织省内外精益管理专家团队深入企业一线,为有精益管理改善需求的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服务。对近三年接受“管理专家企业行”专家团队服务过的企业进行“回头看”,了解在改善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组织开展“服务企业”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企业周”和“吉林省企业家日”活动,加大对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宣传力度。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加强同类型企业中人才资源共享利用,对不涉及企业发展和关键技术岗位的人才,鼓励企业之间进行人才共享。(企业处负责)
(七)持续推进工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推进立法工作,大力开展《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细则》《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业监管实施细则》《吉林省无线电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宣贯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等规定,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做好清理和向省委办公厅、省司法厅的报备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举办2期由全厅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普法讲座。积极参加省委办公厅、省司法厅组织的各类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结合新形势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有效措施和方法。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对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领域,加强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为服务“十四五”开局起步,省工信厅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意识、责任意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分解任务,明确人员,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同时,根据考评指标要求,完成年度综合考评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