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民办实事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一桩桩一件件惠民利民的小事实事办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心坎上,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细化方案,注重实效。各牵头责任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范围、措施办法和时间节点要求。要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事项早完成、早使用、早见效,确保每一件事项都做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
三、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各牵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同时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推进落实。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政府将把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021年2月1日
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方案
一、开展“三点半”课后服务
1.目标任务:在全市小学全面开展“三点半”课后服务,按照“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下午放学后的课后活动,解决家长接送难题。
2.措施办法:一是各县(市)区政府制定课后服务实施细则。二是坚持“普惠托管”为主,提供校内课后服务。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统筹社团、公益组织、校外培训机构、社区等资源,提供“个性化课程”。四是建立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平台。五是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市级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挂钩。
3.时间要求:一季度,各县(市)区政府出台课后服务实施细则,召开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会,部署春季课后服务;二季度,检查课后服务开展落实情况,如学生参与情况、财政经费保障等情况;三季度,召开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推进会;四季度,对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开展“智慧学校”建设
1.目标任务:完成418所中小学、59个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依托信息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决策水平,优化教育供给侧服务,提升师生信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措施办法:一是统筹推进智慧学校建设,明确任务、责任、投入、调度、完成时限清单。二是建立智慧学校建设应用长效机制,定期听取县(市)区及学校智慧学校建设应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智慧学校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和考评,推进规划实施与政策落实,鼓励各县(市)区加快进度,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3.时间要求:一季度,召开座谈会,部署智慧学校建设任务,落实财政经费保障;二季度,县(市)区启动智慧学校项目立项工作,推进项目招标;三季度,实施智慧学校项目建设,并同步开展应用培训;四季度,全面完成智慧学校建设任务,开展应用成效督导、考评。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数据资源局、公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116处健身场所
1.目标任务:新建100个全民健身苑、6个笼式多功能健身场、10个笼式三人篮球场。
2.措施办法: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二是精确选点布局;三是加强协同联动;四是定期检查督导;五是及时验收评估。
3.时间要求:5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和工程招标;11月底前,完成器材安装;12月底前,检查验收。
牵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公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发放市民健身补贴
1.目标任务:发放1000万元市民健身补贴消费券,带动30万人次健身,促进体育消费。
2.措施办法:一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二是落实消费券发放平台;三是招募场馆入驻平台;四是加强过程监管和风险防控;五是及时总结验收评估。
3.时间要求:3月底前,完成合作场馆招募并签订协议;4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拟制并报市政府审批,落实消费券发主平台;5月份开始发放健身补贴消费券;11月底前,完成消费券发放;12月20前,完成验收评估。
牵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增设心脏急救设备
1.目标任务:在人员密集场所增设心脏急救设备1241套。
2.措施办法:一是做好项目管理和配套服务工作,明确设置场所AED使用和管理等事项。二是对设置点单位按1:3比例,进行救护员和AED使用管理培训,预计培训3723名救护员。三是做好媒体宣传,扩大AED公益项目社会知晓率,发挥AED功能作用。四是加强协作指导和督查,按期保质完成项目。
3.时间要求:一季度明确实施步骤,编制招标文件;二季度完成有关事项专家论证,完成项目招标和项目协议签订,开展设置点单位救护员培训;三季度安装设置;四季度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点安装和验收,并全部投入使用,完成项目点的救护员培训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轨道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建设公共停车场
1.目标任务:市区建成及在建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开工建设520广场、合肥工业大学综合楼、畅园新村、大众路等公共停车场不少于15处;力争开工建设轨道交通4号线伊宁路站P+R换乘停车场。
2.措施办法:一是规划引导,科学编制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二是加强调度,实施“月月调度、双月通报”制度。三是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
3.时间要求:3月底前,编制发布建设计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6月底前,开展新开工项目土地报批、规划设计;7-9月份,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在建项目实施;12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房产局、公管局,建投集团、轨道公司、城泊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建成及在建20条断头路
1.目标任务:建成及在建断头路20条,进一步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健全微循环,提高道路通达性。
2.措施办法:一是统筹好用地、拆迁等要素保障,科学制定断头路建设计划,并按照我市大建设模式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项目调度,加快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服务和保障好项目建设,定期通报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3.时间要求:一季度组织制定印发断头路建设计划,明确项目关键节点完成时间和责任单位;二季度按计划开展项目前期设计及报规报批工作;三季度按计划开展房屋征迁、施工招标等工作;四季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滨湖科学城、市重点局、建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改造82个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泵房等供水设施
1.目标任务:力争用三年时间(2021年-2023年),完成222个市区未移交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泵房等供水设施改造。其中,2021年计划改造居民小区82个;2022年计划改造居民小区64个;2023年计划改造居民小区76个。通过改造,切实解决我市城市供水“最后一米”的用水安全问题,提升供水水质和服务质量。
2.措施办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主体,明确各方责任。二是精心组织实施,推进计划落实。三是严格考核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四是广泛宣传,争取群众支持。
3.时间要求:2份,完成三年改造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出台相关政策文件;3-11月份,全力推进二次供水泵房等供水设施改造工作;12月份,开展督导考评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城管局、林园局、供电公司、供水集团,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开展城市内涝综合防治
1.目标任务:新建、改建雨水管涵80km,进一步提升区域排水能力新建范拐、月光,徐涵两座排涝泵站,流量分别为31m3/s、23m3/s,缓解包河区淝河镇区域排水防涝压力。
2.措施办法:一是加强项目现场调度,落实责任,及时解决现场问题。二是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过程考核。三是挂图作战、倒排工期。
3.时间要求:管网项目:一季度完成新建、改建雨水管涵10km;二季度完成新建、改建雨水管涵10km;三季度完成新建、改建雨水管涵30km;四季度完成新建、改建雨水管涵30km。
泵站项目:一季度完成范拐、月光排涝泵站主体结构建设和设备安装;徐涵排涝泵站主体结构建设;二季度做好配套工程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三季度做好泵站试运行工作,徐涵排涝泵站完成配套工程建设;四季度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重点局、建投集团,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新站区管委会。
十、治理交通拥堵点
1.目标任务:治理8处拥堵点,优化480处红绿灯设置,设置5处可变车道,增设2处掉头专用通道。
2.措施办法:一是梳理交通拥堵片区和路段,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缓解拥堵状况,完成8处交通拥堵点(路段)的治理。二是成立信号配时团队,全面梳理排查信号优化需求,集中开展信号配时优化调整。三是依托智能项目三期工程,对全市路口进行排查梳理,选择早晚高峰潮汐现象明显的交口设置可变车道。四是根据排查梳理结果,选择掉头与左转需求冲突严重的点位,设置掉头专用道。
3.时间要求:一季度完成方案研究,全面梳理排查信号优化需求、潮汐现象明显和符合设置掉头专用通道的路口;二季度完成前期工作和招标工作,根据排查梳理结果集中开展信号配时优化调整、组织设计单位对选定路口开展可变车道和掉头专用通道设计;三季度开工建设,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四季度完成目标任务,建立信号优化配时常态化工作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公安局。
十一、增设50处智能交通电子诱导屏
1.目标任务:在新建道路沿线随路建设交通诱导屏,实时显示交通拥堵情况,提示驾驶人合理规划线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2.措施办法:一是在2021年大建设项目中随路新建交通诱导屏,如畅通北二环项目中新建21处、裕溪路高架中新建11处,全市共新建约50处智能交通电子诱导屏。二是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动、配合,将交警“超脑”平台的数据及时通过诱导屏显示。三是督促维保单位加强维护管养工作。
3.时间要求:一季度至三季度,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完成前端交通诱导屏的建设工作;四季度,按照“同步建设、同步移交、同步使用”的原则,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开展设备验收移交使用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重点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十二、新增或优化24条公交线路
1.目标任务:新增4条、优化20条公交路线。完善公交线网结构,加强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的衔接,扩大公交线网覆盖面,减少公交服务盲区。
2.措施办法:一是广泛收集各方面意见,以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现有公交线网结构。二是结合轨道交通建设等情况,通过对原有公交线路进行优化和新开线路等方法,加强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的衔接。三是加强督导、协调,做好资金和人员等保障工作。
3.时间要求:一季度,新开线路1条,优化调整线路4条;二季度,新开线路1条,优化调整线路5条;三季度,新开线路1条,优化调整线路5条;四季度,新开线路1条,优化调整线路6条。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公交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
(一)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1.目标任务:按照“尊重意愿、能装则装、应装尽装”的原则,为市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加装电梯。
2.措施办法:一是将电梯加装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设置基准分、加分量化的方式来考核评价。二是制定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实施方案。三是建立电梯加装企业库、推行代办制、建立后期维护保养机制,优化创新工作举措。三是组织加装工作培训,邀请专家现场授课,让负责加装工作的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四是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加大巡查、督查频次,确保加装电梯工程质量。
3.时间要求:2月底前,举办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座谈会,交流经验做法,研讨困难问题的解决办法;4月底前,组织一期电梯加装工作培训,全年协调督导各区、开发区做好电梯加装工程相关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
1.目标任务:对全市使用年限满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实施电梯安全评估,对老旧住宅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止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
2.措施办法:一是采取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实施主体,市政府给予资金补贴的方式,组织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二是制定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实施方案,明确市级财政资金补贴办法。三是加强对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督导检查。
3.时间要求:3月底前,研究出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实施方案;4至10月份,各县(市)区、开发区实施电梯安全评估;12月底前,按计划完成年度评估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新建或改造10座公厕
1.目标任务:在市区新建、改造公厕10座。
2.措施办法:一是根据全市公共厕所布局和数量,对公厕的投资和建设标准统筹安排。二是落实并联办理制度,完善建设地块规划审批条件,督促地块开发单位必须配建符合要求的公共厕所并对外开放。三是实施奖补驱动,根据各区每年公共厕所建设完成情况,按相关政策进行奖补,调动各区建设公共厕所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加强考核管理,将公共厕所建设纳入城管系统年度考核,定期进行督查调度,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年底进行考核。
3.时间要求:6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新建50个“幸福驿站”
1.目标任务:在全市新建50个“幸福驿站”,为环卫工人、快递小哥、交通警察等广大户外劳动者提供“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急可入厕、累可歇脚、伤可用药”的爱心服务场所。
2.措施办法:一是制定“幸福驿站”建设指导意见。二是与城管、园林、相关社区等部门沟通协调,在选址等方面取得支持。三是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建设。
3.时间要求:一季度,制定指导意见,开展“幸福驿站”选址工作;二、三季度,开展“幸福驿站”建设;四季度,完成“幸福驿站”建设以及验收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城管局、林园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惠民“菜篮子”工程
1.目标任务:计划2021年全年启动惠民“菜篮子”工程70天左右,全市200家左右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门店参与。通过实施惠民“菜篮子”工程,让利于民,减轻百姓负担。
2.措施办法:一是与CPI涨幅挂钩联动,在单月食品价格指数涨幅达到7%以上时临时启动。二是与重要节假日消费高峰期联动,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五个重要法定节假日前一至两周,启动活动。三是与突发性事件联动,当自然灾害或重大疫情发生时应急临时启动。四是与市场平均价格联动,以官方监测发布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坚持蔬菜类价格下浮15%、其它农副产品价格下浮5%以上销售包括蔬菜、肉禽蛋鱼以及豆制品在内的20个品种的“惠民菜”,并保证每日不少于5个品种不高于1元/斤的蔬菜供应。
3.时间要求: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假期前一至两周以及特定情况下,开展惠民“菜篮子”工程。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十七、打造15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1.目标任务:依托居民小区内已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打造15个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中心,每个单体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日托全托以及助餐、助浴、助急等“六助”服务,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到就近便利、安全放心的养老服务。
2.措施办法:一是摸清建设需求,制定建设计划。二是制定建设标准,设计服务项目。三是确定项目模式,培育服务团队。四是财政分级投入,引入社会资源。
3.时间要求:一季度,完成项目选点,制定建设计划,完成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等工作;二季度,完成养老服务综合中心装修和设施设备采购;三季度,制定完善管理制度,确定运营方,投入运营;四季度,收集社区老年人家庭成员意见,总结评估活动成效,完善建设管理模式。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打造30个小区居民活动中心
1.目标任务:在全市打造30个融基层党建、协商自治、文体活动为一体的小区居民活动中心。
2.措施办法:一是掌握居民需求,制定建设计划。在部分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由当地社区“两委”牵头,对小区配套的社区服务管理用房或文体活动室开展标准化、亲民化改造,通过组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或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开展规范化、常态化、多样化活动。二是制定建设标准,设计服务项目。三是确定项目模式,培育服务团队。四是财政分级投入,引入社会资源。
3.时间要求:一季度,制定建设计划,完成项目选点;二季度,完成活动中心装修和设施设备采购;三季度,制定完善管理制度,社工机构、志愿者队伍等服务团队进驻,开展各类活动;四季度,收集居民意见,总结评估活动成效,完善建设管理模式。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20个农贸市场肉菜可追溯
1.目标任务:实现20个城区农贸市场肉菜可追溯,其中消费者可追溯猪肉信息包括生猪产地、屠宰厂、生猪检疫、肉品品质检验、批发环节、农贸市场及经营户信息等;可追溯蔬菜信息包括蔬菜产地、批发环节、农贸市场及经营户信息等。
2.措施办法:一是选取信用好、管理健全,且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情况良好的20个农贸市场,对肉菜流通追溯菜市场子系统进行升级。二是对建成区内7个屠宰厂的追溯系统进行升级,增加生猪检疫证明、肉品检验证明。
3.时间要求: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二季度,进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菜市场子系统、屠宰厂子系统升级;三季度,升级后的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四季度,逐步推广到其他试点农贸市场。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完成150个智慧平安小区建设
1.目标任务:在全市可防性案件高发、安全防范设施薄弱以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高的老旧、三无及回迁小区开展智慧平安小区建设,计划完成150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措施办法:一是围绕全市顶层规划、技术标准,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建设技术标准等高对接、数据有效整合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二是采用市、区县两级建设模式,平台系统软硬件、接入链路由市级统一承担,前端设备及配套计算、存储资源等由各区建设。三是鼓励区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完成建设的智慧平安小区给予适当经费奖励。
3.时间要求:4月份,调查摸底、确定年度计划;5月份启动建设,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乡建设局、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