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规定》,我们编制了《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为更好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
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8日。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一、建设背景
(一)现实基础
政府数字化转型形成先发优势。自2003年提出建设“数字浙江”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立足于为人民服务,持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2014年建设电子政务云,形成“四张清单一张网”,开全国之先。2016年率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方法运用到政府自身改革,树立“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理念,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
政府服务和履职效能大幅提升。聚焦掌上办事“好办、易办”目标,梳理形成全省3687个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办事指南,打通省级部门500多套业务系统,满足1951项业务需求。全省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比率超过80%,“浙里办”注册用户数超过5600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130万。“浙政钉”完成9万个组织机构、110万用户、51.4万个工作群和1248个应用的集成接入。持续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应用,71家省级单位895个部门间办事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实现率100%,政务协同能力显著优化提升。
多业务协同应用建设全国领先。以构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两大模型为基本方法,全面推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数字化转型,有力支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省率先推出“健康码”并实现全省覆盖,通过数字赋能有效助力疫情精密智控,在全国率先实现复工复产;“基层治理四平台”实现基层大事一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城市大脑”有效助推城市治理现代化。通过这些典型平台的应用,整体性地推动数字政府的先发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国数字政府建设贡献浙江智慧。
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实现新突破。统筹建设省市一体化架构、分级管理、协同共享的公共数据平台。建成电子证照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归集464.4亿条数据。开通31条“数据高铁”,有效提升数据共享及时性和完整性,数据共享调用242亿次,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领域发挥重要数据支撑作用。数据开放力度持续加大,2020年新增开放数据集2717个,开放数据20亿条。
高效统一的基础设施加快形成。“两地三中心”架构的全省“一朵云”建设完成,省政务云为医保、社保等重点项目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全省政务网络纵向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共1475个政府单位,横向连接各级政务部门8000余家,省市及省级部门双链路带宽达1G以上。视联网覆盖单位已超过13000家,累计汇聚视频监控数量突破82万,有效支撑公共安全、社会治理、智慧督查应用。
组织领导和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全省各级地区成立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组建大数据发展管理机构,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组织领导和推进机制。发布了《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确立了“四横三纵”的平台架构。国内首部省域公共数据开放立法《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发布了《人口综合库数据规范》《信用信息库数据规范》《可信电子证照管理规范》等一批省级标准,制定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可信身份认证、电子档案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法治和标准化保障。
总体来看,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体制机制方面,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有待深化,数字人才队伍储备不足,法规标准有待健全;技术支撑方面,运营管理效能有待提升,数据治理体系尚待完善;业务应用方面,政务服务离“好用、易用”还有一定差距,多业务协同应用场景有待进一步拓展,科学决策支撑能力有待加强。
(二)发展环境
中央战略对数字政府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字政府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高效服务、精准治理、精细监管等目标一致,是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网络强国的内在需要。这就要求浙江必须坚持数字赋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进一步发挥数字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省域治理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要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率先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打造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是建设“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是推动数字浙江建设的重要引擎,也是数字化背景下政府自身改革的关键举措。这就要求浙江在全力以赴谋深抓实数字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将数字化变革性力量融入现代政府建设之中,把政府权力及其运作流程数字化、标准化、公开化,加强政府与公众双向信息交流,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经济社会发展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新需求。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府数字化转型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驱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作用。数字政府已经成为发展数字经济和智慧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数字政府建设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数字政府建设要善用企业在技术创新、组织架构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入政企合作,释放市场活力,实现人力、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数字化建设效益的提升。
科技发展对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人类社会迎来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为引领的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新技术应用极大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重塑,也显著改变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科技创新已成为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的必然选择、应对国际竞争新格局的内在要求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型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政府部门广泛接收信息、打破“信息孤岛”和“职能孤岛”、促进信息交互、深化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场景化应用奠定了技术基础。“十四五”时期,我省需要主动把握技术变革机遇,加强运用新技术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数字化改革,加快形成基于数字化的即时感知、智慧决策、主动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新型治理形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深入推进治理理念、机制、工具、手段、方法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普惠服务高效化、协同治理精准化和一网通管精细化,争创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奋力把政府数字化转型打造成为“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中央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精神转化为全省落实决策部署的行动,不折不扣地把党的意志贯彻到数字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环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的数字政府建设理念,推动从以政府权力职能为中心向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中心转变,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决策、治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方面改革创新,打造具有数据驱动特征的现代政府。
坚持整体协同。坚持全省“一盘棋”,运用系统性思维,加强全省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创新相结合,构建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
坚持开放包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构建政事企多元参与的开放型数字政府生态体系,加强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
坚持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相关法制规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以法治化措施保障数字政府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安全为基。以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妥善应对新问题新挑战,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基本实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用数据治理、用数据创新”,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作用全面形成,有效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共建共享共治共同富裕的数字社会。
高质量建成机关效能领跑省。形成省市县一体、部门间协作、政银企社联动的协同高效运转机制,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机关运行效能及数智决策能力领跑全国,掌上办公比例达80%以上。
高质量建成营商环境最优省。“浙里办”全面覆盖群众、企业办事需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从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公共服务均等化、数字化水平实现全面提升,营造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数字政府显著撬动数字经济发展。全面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数字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领跑全国。
高质量建成智慧治理先行省。经济社会生态治理等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以党建为统领、数智为特征的“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建成“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生态平衡能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走在前列。
高质量建成智慧监管示范省。构建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模式,推动监管流程全掌握、主体信用信息全记录、重点监管领域多业务覆盖,实现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公共监管重点领域全流程100%可追溯,“互联网+监管”平台承载的监管事项比例达95%,掌上执法、掌上办案常态化运行。
到2035年,建成数字信任体系,全面实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用数据治理、用数据创新”,数字化有效推动政府深化改革和生产关系变革,数字政府成为我省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基础设施,成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和“清廉浙江”的重要保障,基本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体系和现代政府,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表1 浙江省数字政府“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 | ||||
分类 | 序号 | 主要指标 | 指标说明 | |
整体高效的决策运行体系 | 1 | 掌上办公比例 |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员使用“浙政钉”处理日常工作事务的活跃度 | |
2 | 政务服务“网办事项电子归档率” | 全省政务服务网办事项实现电子归档的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比例 | ||
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 | 3 | 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 | 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政务服务2.0平台受理的办件量占所有办件量的比例 | |
4 | 营商环境便利度(1-100分) | 涉及到市场主体营商办事体制机制性因素条件的综合评价分值 | ||
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 | 5 | 政法一体化单轨协同办案率 | 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依托数字卷宗开展刑事案件全程网上办理 | |
6 | “基层治理四平台”跨部门事件处置完成率 | “基层治理四平台”跨部门协同事件处置完成数占跨部门协同事件受理总数的比例 | ||
公平公正的一网通管体系 | 7 | 掌上执法率 | 现场执法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比例 | |
8 | 掌上办案率 | 简易处罚实现掌上办案比例 | ||
9 | “双随机、一公开”覆盖率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在所有行政检查事项中的占比 | ||
10 | 信用监管覆盖率 | 信用监管体系覆盖重点行业比例;覆盖告知承诺制事项比例 | ||
11 | 监管档案覆盖率 | 监管档案覆盖在册市场主体比例 | ||
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 12 | 数据编目率 | 按数据应编尽编原则已完成编目的数据比例 | |
13 | 数据归集率 | 按数据需求已完成归集的数据比例 | ||
14 | 问题数据及时整改率 | 重点考核1个工作日内问题数据及时整改比例 | ||
15 | 数据共享率 | 公共数据平台目录内数据共享需求满足比例 | ||
16 | 数据开放率 | 开放数据项占全部归集数据项的比例 | ||
智能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 | 17 | 网络安全事件及时整改率 | 网络安全事件及时整改数量占比 |
三、建立整体高效的决策运行体系
(一)推进党政机构顺畅运行
加强数据获取、数据共享、系统集成,加快政府履职方式方法系统性数字化重塑,支撑和整合党政机关相关职能,形成各级党政职能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全方位数字化工作体系,推进党政机关谋划、决策、执行、督查、反馈等数字化协同工程建设,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强化数据驱动的党政机关管理运行改革创新,提升党建、财政、审计、规划、档案等业务数字化水平。强化“浙政钉”政务协同支撑能力建设,构建统一办公应用生态。围绕决策、执行、监督等机关履职全过程,加快实施机关内部“一件事”集成改革。以数据共享开发推动建设基层减负应用,探索构建“还数于基层、服务于基层”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专栏3-1 政府运行类重点应用 |
“浙政钉”。依托浙政钉2.0平台,推动各级部门持续开发“微应用”,努力实现政务协同业务、部门间非涉密办事事项“应上钉、尽上钉”。(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业务协同办事系统。有力支撑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机关内部事项办理全流程网办。聚焦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资产、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实现跨部门跨领域事项办理综合集成“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一件事”集成改革应用。持续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不断丰富“一件事”应用场景,优化“一件事”运行流程,推动“一件事”改革与机关效能最强省建设、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层减负等一系列重大改革紧密结合。(牵头单位:省委改革办) 数字政研。建立新时代政策研究工作体系,运用“大成集智”理念,为省委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定政策提供政策决策咨询。建立贯通各类智库“大成”智慧网和协同高效的“大成”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问题及时发现、深度分析、有效解决的快速响应机制。(牵头单位: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 档案工作数字化应用。实施档案数字化转型示范工程,全面推行电子化归档,深化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拓展档案智慧应用场景。打造省级档案数据共享中心和市域县域数字档案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快档案信息资源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利用,实现数字档案服务省域全覆盖。(牵头单位:省档案局) |
(二)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支撑
加强人大立法和监督、政协参政议政数字化支撑,扩大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交流、知情知政渠道,实现议案提案办理流程全程可视。深入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司法等建设,加强政法部门数据跨边界共享和协同治理,不断提升数字法治发展水平。
专栏3-2 民主法治类重点应用 |
立法公众服务应用。建立完善地方立法数据库,迭代升级智能辅助立法系统,拓展立法意见建议在线征集渠道,完善备案审查系统,实现立法工作全流程网络化和智能化。实现立法项目全周期数字化管理,完成法规起草、智能比对、法规清理等工具开发,基本建成立法数据库,实现立法工作“掌上办”和线上协同。(牵头单位:省人大) 数字政协应用。以数字化改革赋能新时代我省政协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方法,以数字转型加快融入“数字浙江”和“数字政府”发展大格局;坚持综合集成,以数字技术贯通三级政协履职链条;坚持“双向发力”,以数字平台拓宽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渠道。(牵头单位:省政协) 智慧法院。以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贯彻“平台+智能”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平台化建设、智能化应用、诉讼制度变革和理论创新”三大工程,持续深化杭州互联网法院和移动微法院建设,推动整体智治和数字正义的全面实现。(牵头单位:省法院) 政法一体化办案。围绕刑事案件办理,基于数字卷宗政法协同单轨制办案模式,不断提升卷宗源头数字化水平,再造协同业务流程,拓宽协同业务范围,实现刑事案件协同办理全案由覆盖、全省域覆盖、全业务流程覆盖,打造高质量高水平单轨制政法协同办案的浙江样板。(牵头单位:省检察院) 智慧检察。通过决策运行服务、基础能力提供、数字化办案支撑、数据监督引领、普惠服务开展、检察装备物联等体系建设,实现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成效明显,对外服务“一次不用跑”,检察数字化办案能力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支撑浙江检察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牵头单位:省检察院) 智慧司法。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数据汇聚和智能化应用,开展司法行政“驾驶舱”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辅助、综合研判、科学决策能力。完善刑事执行及戒毒、综合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数字化应用建设。(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
(三)推进数字政府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构建现代化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和机构编制配置管理体系,推进编制动态绩效管理、科学统筹调配。有序推进各部门信息化工作机构整合,强化统一技术支撑。探索建立“首席数据官”和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预算执行、运营监测、绩效评价等环节制度与机制改革,明确省建项目定位和范围,完善试点创新及复制推广机制。
四、强化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
(一)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健全全省统一、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促进行政服务中心效能提升、组织变革,改革优化乡镇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能。迭代升级“浙里办”,完善城市频道创新应用,优化智能服务体验,全面融合便民惠企高频刚需服务,实现各类场景化民生应用“一端”集成、“网购式”办事。全面推动“一件事”迭代升级,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信用+政务服务”。提升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完善省市协同机制及各地市职责定位,打造国家“跨省通办”标杆。
(二)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融合线上线下业务,提升企业开办、建筑许可办理、用电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信贷服务、跨境贸易、纳税、企业注销、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管理等“10+N”指标便利化水平。推动网上立案、网上庭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提升合同执行、商事纠纷便利度。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上线,加快惠企政策集成在线兑付,准确评估惠企政策的政策目标实现情况,推动各项惠企政策持续优化。探索“单一窗口”运营实体改革和信息平台融合,推动跨境贸易相关业务全部通过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专栏4-1 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重点应用 |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持续迭代升级“浙里办”,稳步提升各地自主运营能力与效能。优化服务专区建设,综合集成各领域创新服务,实现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站办”。迭代升级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推荐等功能,逐步实现“人找服务”转向“服务找人”。(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标国内投资领域“放管服”先进改革理念,进一步升级优化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是建设极简审批系统,二是建设浙江省投融资服务系统,三是建设大通道数字化管理系统,四是提供系统运维服务。五是提供系统安全保障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深入推进全省数字口岸一体化,探索通过“单一窗口”运营实体改革撬动信息平台融合,推动跨境贸易相关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优化运营实体股权比例,强化平台合作与数据共享,提高“通关+物流”业务联动水平。(牵头单位: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企业综合服务(企业码)应用。根据企业高频应用的需要,开发上线扫码进码、码上名片、码上政策、码上直办、码上诉求、码上融资、码上合作、码上活动、码上直播等功能,实现“三服务”全流程在线、透明化办理、多场景融合。(牵头单位:省经信厅) 金融综合服务应用。通过建设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健全优化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信息对接机制,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线上高效对接。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智能匹配、企业贷款在线申请、政府公共数据共享、信贷业务办理流程支持等功能,有效缓解我省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牵头单位:浙江银保监局) |
(三)促进公共服务智慧均等
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打造移动支付之省,加快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智慧化,创新推广一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实施智慧健康、智慧医药、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数字助残、数字文旅、智慧交通、灵活就业、精准救助等数字化应用。开展未来社区数字化协同发展试点,构建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等数字化创新场景。围绕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建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新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数字化转型对促进政府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向基层、特殊人群和欠发达地区延伸,有效促进公共服务公平普惠。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加快长三角地区在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等待遇。
专栏4-2 公共服务类重点应用 |
智慧健康。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以电子健康码、国民医疗健康专区、广义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载体,打造掌上医疗健康服务生态圈。数字医共体全面推广,以信息通支撑业务通、服务通。推进线下实体医疗机构与互联网医院之间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牵头单位:省卫健委) 智慧教育。依托省政府一体化云平台建设教育行业云。基于教育数字身份体系,推动行业数字化应用入口整合。整合各资源平台、贯穿各教育阶段、联通各职能部门,辐射各行业领域,建立以人为核心的全民数字学习平台。整合社会企业和行业专家等优质资源,打造数字教育应用新生态。(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智慧养老。打造全省统一的“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系统,以养老服务大数据为依托,形成统一系统、一套政策管理和服务浙江养老的新体系,实现多方式受理、统一评估、一证通办、线上支付及严格监管,为浙江老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服务。(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数字文旅。依托“浙里好玩”内容为基础进行功能升级,以杭州城市大脑为基础,整合全省重点公共文化数据及横向部门数据,用数字化技术全面提升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水平,建设全国领先的文旅公共服务系统。(牵头单位:省文旅厅) 智慧交通。建设“浙里畅行”出行服务应用,开放交通数据资源,推动交通运输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新业态探索。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加快实现物流活动全程数字化,推进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货运单证电子化和共享互认,促进运输结构调整和物流降本增效。(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数字就业服务。建设“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成全省统一的就业创业网上办事、移动端办事服务应用系统,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数字化。(牵头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数字社会“住有所居”。建设城镇住宅小区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完善城镇住宅房屋“一楼一档”,对接城镇房屋网格化巡查功能;完善城镇住宅房屋分类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责任;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强物业服务数字化管理,实现对住宅加装电梯等信息的有效采集和管理。(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精准扶贫。依托农业农村厅、民政厅、公安厅等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动态跟踪脱贫人口,重点关注已经脱贫但是返贫风险较高的人口,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预测预警,推演贫困人口的演变趋势。(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统一救助。聚焦社会救助流程改造和优化,以现有的“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为基础,升级扩展部分功能模块,实现困难群众统一认定、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需求统一发布、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救助项目联合办理、救助效能精准分析。(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未来社区综合服务应用。落实未来社区实体建设与数字建设孪生理念,构建九大场景数字化应用场景,实现100%未来社区试点项目接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社区信息模型(CIM)平台,集成数字化规划、设计、征迁、施工管理,提升建设质量和效率。推动CIM平台对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依托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提供优质社区配套服务,探索“时间银行”养老模式,推广“平台+管家”物业服务模式,推进社区智慧安防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智慧体育。整合全省体育资源,打造集全民健身、体育赛事、体育训练、体育产业为一体的省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应用系统。围绕“体育强省”、“健康浙江”建设,以全民健身“一张图”为重点建设项目,突出科学健身、体质测评、社会组织、赛事活动等数字化应用。(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
五、创新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
(一)加强科学有效的经济治理
深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应用,构建经济运行风险识别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多源数据汇聚,提升实体经济和消费市场等重要经济指标动态监测和研判能力。探索经济政策仿真推演,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调控数字化手段,提升逆周期调节能力。建设“生物安全、生命健康”医药数字赋能平台,助力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快自然资源地理空间数据归集,提升省域空间治理决策辅助数字化水平。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深化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先进制造、海洋经济等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强金融地产等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与防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国内大循环、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保障。
专栏5-1 经济治理类重点应用 |
经济运行领域数字化应用。通过构建“数据输入-监测分析-政策仿真-辅助决策”的完整链条,打造集合政企社多元大数据为一体、监测预测预警与政策仿真为一体的经济运行决策大脑,实现“脑力”全覆盖,算力全覆盖,“决策”更精准,价格管理更精细。(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空间治理数字化应用。围绕“3+X”总体框架,综合集成各地各部门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工具和应用场景,构建“一库、一图、一箱”和“X个应用场景”,实现空间资源要素“用”和“管”有机结合导向,统一对外提供空间治理综合分析和决策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开放型经济数字化治理平台建设。推动“订单+清单”系统迭代升级,实施从风险预警到精准施策的标准化流程,构建外贸全流程数字化服务体系;推动国际投资“单一窗口”迭代升级,完善全省招商产业、境外投资风险地图和监测体系;组织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形成以“一图两码三平台”为骨干的数字生活新服务生态体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产业链大数据应用。以“1+3+X”为总体架构,构建一个产业链大数据库,三大通用模块和X个产业链应用,打造支撑宏观经济运行、中观产业治理以及微观项目和企业管理的决策辅助平台,重点服务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为浙江省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精准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通过“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开展市县、各类园区、特色小镇和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形成各地政府和产业平台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赛马争先机制,协同税务、电力等部门,共同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刚性兑付,加速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牵头单位:省经信厅) 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平台。依托“企业码”在全省的影响力,将风险派排摸工作下沉至镇街,并开通平台在移动端的填报方式,为基层人员在企业走访时提供便捷的信息记录和上报途径,实现监测预警、支持帮扶企业风险,为企业服务提供便捷通道。(牵头单位:省经信厅) 三大科创高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数字化平台。围绕三大科创高地部署建立闭环管理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按照“地图、清单、项目、成果”的思路,形成基于产业链知识图谱的创新链地图,形成“卡脖子”技术和前沿技术攻关清单,围绕清单布局攻关项目,跟踪项目成果迭代更新创新图谱。(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网上技术市场3.0。构建具有“全要素、国际化、掌上办”特点的网上技术市场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形成一个功能完善、运作规范、开放高效,技术市场与人才、数据市场一体联动,长三角和国内外技术市场交互融通,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生态体系。(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智慧海洋大数据应用。在现有省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基础上,加大涉海信息化项目整合力度,面向省重要涉海单位,推广智慧海洋大数据应用,并向上对接国家涉海部委及军方,向下延伸至沿海市县,支持我省涉海领域数据共建共享、业务协同互通,助力海洋强省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围绕“种粮吃饭”一件事,以“一颗种子从田间地头到餐桌饭碗”为主线,打造系统集成、整体智能的数字化平台,实现互联网和粮食业务、粮食产业的深度融合,构建贯穿粮食生产流通各环节全链条多主体的全方位“大粮食生态”,成为我省的“粮食大脑”。(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持续推进风险监测处置应用建设,以地方金融监管数据专区为支撑,充分对接共享各职能部门数据资源,优化“分布式监测预警、集中式线索流转、全周期处置跟踪”流程,打造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的精准智能工作闭环。(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二)完善精细融合的社会治理
创新以数据资源为基础、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健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治理机制,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数字化应用,推进基层事务分类分流、按责转办、精准交办。加快实现城市间快速协同,推动应用场景丰富、协同方式灵活的长三角“城市大脑群”和浙江“城管数字大脑”建设,推进城市CIM基础平台建设,并在工程建设项目等领域应用。汇聚多源农业农村数据,叠加粮食、水产、畜牧等重要农产品产业布局,通过数据时空治理,打造全量指标化和时空化的农业农村数据体系,形成“天空地一体化”的数据“一张图”管理模式。深化“雪亮工程”建设,推广“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建设,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智能化防控水平。融合互联网数据资源,打造网信智治平台,提升网络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推行协同智能的生态治理
建立及时感知、全面互联、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加强对生活污水、在建工地、生活垃圾分类三方面的监测治理。开展生态环境、污染物排放的全方位、多层次监测,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全面实现对大气、水、土壤、固废、噪音、核与辐射等环境要素与污染源的实时感知和监控。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分析与预警模型。推动跨地区各类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共用,建立一体化生态治理协同体系,实现统一的容量规划、舆情分析、风险洞察、污染溯源、联动应急和质量控制。推广海洋污染数字化防治应用,实现对近岸及海上严重污染海域、环境质量退化海域、环境敏感海域等监控、风险预警和防控管理。建立森林资源动态感知数字化监测机制,推进森林保护、培育、发展、利用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和多业务协同,实现现代林业精准管理与智慧治理。着力打造全省统一的水管理平台,构建高效能智慧水利网,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涉水事务监管、水政务协同与水利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专栏5-3 生态治理类重点应用 |
生态环境综合协同管理应用。构建以生态环境主题库为基础,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污染源数字化档案、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协同、生态环境治理应用服务四大系统为支撑的生态环境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实现生态环境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体系融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精准治理。(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固废治理数字化应用。基于省级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构建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平台,整合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信息,综合展示国家和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清单和指标,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综合分析和监测预警。(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城乡清洁供水数字化应用。建设省市县三级城乡供水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原水获取、制水加工、终端用水、供水服务的数字化管理,加强从“源头”到“龙头”的全程行业监管,让供水更安全、生产更高效、服务更优质。(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智慧水利网。打造集“决策、治理、服务”于一体的“浙江省水管理平台”,推进水利智慧应用场景建设,大力构建智慧水网,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涉水事务监管、水政务协同与水利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大气环境预报预警应用。在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框架体系内建设浙江省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系统,高质量开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全面满足打赢蓝天保卫战、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的精细化科学决策技术支撑。(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数字林业。逐步实现资源分析展示、年度数据更新、业务管理、监督监管、掌上移动应用等功能,积极推进森林经营、国土绿化、审批管理等数据“落地上图”,实现森林资源增减变化实时动态更新,加强林业“一张图”应用和辅助决策,逐步建立数字赋能、精密智控的林业管理新模式。(牵头单位:省林业局) |
(四)实现精准高效的应急治理
搭建城乡安全运行监测物联网,整合自然资源、住建、水利、气象、交通、海事、消防等部门现有监测数据,建设陆海空天一体化基础感知网络和大数据平台。构建应急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于一体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现代应急体系,深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等领域数字化应用,提高风险评估、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救援实战、物资保障和社会动员等能力,形成应急处置闭环,提升风险精密智控水平。健全陆海联动的应急救援体系。
专栏5-4 应急治理类重点应用 |
海上交通智控平台。建设海上立体感知监控网络,搭建“海上智控大脑”,形成空港式交通流组织、协同应急指挥、海上污染防治、违章行为智慧甄别、航行安全精准预警等多个海上业务功能模块,实现对浙江沿海的总体感知、全局分析和智能处置。(牵头单位: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应用。建设安全生产物联网和基层风险防控系统,构建风险评估和管控数据分析模型,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强化应急准备、事故响应、事故调查等应急救援闭环管理功能,支撑各级各部门业务联动,助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应用。建立综合灾害风险评估模型和管控力指数,完善多级联动应急响应、决策支持、指挥调度、灾后恢复和复盘评估等功能,拓展“安全码”运用场景,提升灾害风险早期识别、精准研判、协同管控、预报预警能力。(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全省卫星通信网络,配备VSAT、高通量Ku/Ka卫星移动站并接入应急部卫星网管系统,提升极端情况下的通信保障能力;统筹规划和推进全省数字集群通信网,支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需求;构建音视频资源联动贯通体系,满足多场景融合通信保障要求。(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统一应急物资管理调度平台。平台按照“省级统筹,三级应用”的模式进行建设,面向省、市、县三级用户,为全省发改、应急、粮食、商务、交通、水利等部门提供应急物资管理服务,应急物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以及决策分析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公共卫生疫情精密智控。健立健全医疗卫生资源管理系统、传染病流调分析系统、应急事件管理系统、院前120急救系统、采供血智慧管理系统,构建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安全防护支撑体系;建立协同联动、多点触发的预警监测模型,实现多维度监测预警。(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消防安全智能管控平台。围绕消防监管和消防服务两块核心,统筹总队/支队、行业主管部门、消防服务机构、企业等信息要素,重构传统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实现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智能分析、辅助决策。(牵头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救援智能指挥平台。在原有119接处警系统和实战指挥平台基础上,升级打造智能接处警系统和智能指挥系统,畅通与110、122、120等联动平台的衔接;积极开展灾害智能处置、救援指挥算法模型和灾害现场风险识别、无人机智能管控等相关实战应用。(牵头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 钱塘江流域防洪减灾数字化平台。深化钱塘江流域防洪减灾数字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汇聚以流域治理为单元的各类信息,拓展监测预警、形势研判、预报调度一体化等模块应用,提升信息要素与业务实时互动,实现防洪减灾智能协同,精准提升我省水灾害防御能力应对及决策能力。(牵头单位:浙江省水利厅) |
六、打造公平公正的一网通管体系
(一)全面支撑部门联合监管
树立“大综合、大监管”理念,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监管合力,实现政府监管领域全覆盖、多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探索通过物联网、视联网等远程、移动、非接触式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率和预警防控能力,有效支撑“双随机、一公开”,减少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干扰。强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综合执法领域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日常监管结果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的运用,推进“综合查一次”,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领域衔接。
(二)强化信用监管机制
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做到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投诉举报、执法监管、行政诉讼信息、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等“应归尽归”,构建覆盖所有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体系,根据“通用+专用”信用评级及风险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信用监管全覆盖,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的失信行为标准互认、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建设。信用成果在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中的应用。
(三)提升重点领域监管能力
加强数字化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的监管赋能。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升对“三新”经济的包容审慎监管能力,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科学有效监管能力,建立预警研判模型和“沙盒”管理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信息诈骗、虚假违法、恶意竞争的风险和线索,为净化新型市场空间、培育健康守信、公平有序的数字经济环境提供有效的治理工具。
(四)加强监管数据创新利用
推动各领域主管部门利用数字化技术和工具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及时动态掌握监管对象运行情况及其规律特征。建立行业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及时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创新智能监管手段,减少监管盲区,提升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互联网舆情信息、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45)信息、消费者维权信息等,动态分析投诉热点,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执法全过程文字和音像数据的分析挖掘,充分发挥执法记录的规范执法监督作用和依法履职保障作用。
专栏6-1 政府监管类重点应用 |
“互联网+监管”平台。构建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执法监管运行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联通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省基层治理四平台等业务系统,接入各类行业数字化监管系统,支撑建立“一网通管”体系的数字化总平台(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三位一体”的感知体系、“点、线、面、体”大脑思考分析体系和数据决策全链条支撑能力中心等功能。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信用行为信息上链,实现信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可验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二期项目建设,开发上线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打造食品安全治理精密智控和闭环管理体系,将协同应用使用情况纳入对各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县评审、星级食安办分级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药品风险精密智控。浙江省药品风险精密智控系统将药品、疫苗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对库存、生产能力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实现动态更新药品研发、生产和储备数据、政府部门统筹协调,保障日常和应急情况下的供应能力和用药的安全、有效、可及。(牵头单位:省药监局) 重点车辆运输监管应用。搭建“1+1+5”平台架构体系,即建设1个智控大脑、推出1个安全码,升级建设5类应用,包括全路段限速管理模块、全环节装运卸管理模块、全方位隐患管理模块、全覆盖省内外管理模块、全链条部门协同管理模块,实现对重点车辆运输全过程的监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全国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立足全国主要电商平台的网络交易行为监管,稳步推进网络经营主体和网络违法线索智能监测,继续完善、提升监测平台自动化和人工智能水平,开展多样性的监管协同应用,实现在线电子证据取证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医疗医保综合监管系统。建设省市联动、一体两级的医疗医保智能监管系统,统一医疗医保服务数据标准、数据采集范围与上传质量规范,建立基础代码库、临床知识库、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基础信息库,形成全过程的综合监管机制,实时反映运营指标,精细监管医疗行为,精准支持绩效管理。(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码”制度,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特种设备全覆盖安全监管、全天候风险管控、全过程线上应用、全检索追溯管理。(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
七、完善开放共享的数据治理体系
(一)加强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
加快形成上下贯通、省市县乡一体的整体治理格局,发挥系统整体性优势,提升数据服务及创新效能。按照“统分结合、互联互通、充分共享、集约建设”的原则,明确省市两级平台差异化定位,逐步实现数据、算力、算法一体化共建共享共用。加快完善全省公共数据目录体系,推动各类公共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数据资源统一纳入,实现数据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动态化、动态实时化。以“一数一源”为目标,健全数据质量相关标准规范,全省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实现目录标准化,确保数据全面、及时、准确、安全。完善数据质量评估标准和问题反馈机制,形成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治理闭环。加强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数据共享,推进省市公共数据一体化架构、差异化建设、协同化共享。建立数据一体化共建共享共用机制时,统筹考虑视频数据共建共享共用。
(二)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应用创新
围绕重大改革和重点应用领域,坚持“以终为始”的原则,加强公共数据平台对多业务协同应用的支撑,建立省市县共用的“一地创新、全省受益”的数据共享应用模式。加快与国家级业务系统全面对接,推动跨地区尤其是长三角区域公共数据共享,健全完善数据闭环流转机制,促进数据回流赋能基层治理。加快形成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数据供应链,构建城市级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打通城市数据感知、分析、决策和执行环节,促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围绕医疗健康、普惠金融、市场监管、社会保障、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分行业、分场景的可控数据开放机制,优先开放民生密切相关、社会迫切需要、经济效益明显的公共数据,安全有序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融合创新和开放应用。持续组织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开发出兼具创新性与可实施落地的数据应用,推动全社会利用政府开放数据创造价值。
专栏7-1 公共数据平台和共享开放应用创新 |
省级平台。重点负责全省公共数据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和安全管理,推动全省电子证照库全面覆盖,建设完善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公共信用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围绕审批服务、执法监管、投诉举报、决策辅助、应急预警、综合治理等跨部门协同应用,建设各类主题数据库。 市级平台。重点负责市域范围内个性化数据的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和安全管理能力,推进本地物联网感知数据库和其他特色专题库建设,支撑市域治理现代化。(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
八、提升智能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
(一)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
以需求为导向,有序发展规模适中、集约绿色的数据中心,探索建立电力网和数据网“联动建设、协同运行”机制,进一步降低数据中心用电成本。完善全省“一朵云”体系,加强省市政务云规划管理,按需打造特色行业云,搭建统一的政务云资源管理平台,推动建立全省云资源统一调度和动态管理机制,打造集成基础算力资源和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环境的公共算力服务,提升云资源使用效能,降低各级部门算力使用成本和门槛。按照统一政务云标准,加快推进全省“1+11”政务云体系的融合互通,实现全省政务云资源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统一调配。重点做好医疗健康、医保、社保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云资源保障工作。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改造升级,在安全可控的基础上横向覆盖公共服务相关企事业单位。迭代升级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视联网。加强对物联感知设备统筹管理,统一物联感知设备规划布局、建设运营、标准规范,重点推进交通、水利、环保、气象、地下综合管廊等智能物联感知体系建设。
专栏8-1 基础设施重点平台 |
政务云资源管理平台。实现全省政务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综合服务,形成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1+N+11”政务云体系。(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电子政务网络、视联网改造升级。构建以电子政务视联网为基础平台支撑,职守应急、协同会商、集中研判、指挥决策的应急指挥系统和综治视联网系统。(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
(二)建设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
按照“大中台、小前台”理念,加快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完善五大能力中心建设。持续提升业务中心能力,以数据定义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事项目录体系,规范事项基本属性、表单、流程、材料、数据对接、系统对接、办件等要素标准,完善政务知识图谱,形成可机器处理的结构化语言。持续优化交互中心功能,实现统一搜索、导服、支付、物流、评价等交互体验。提升路由中心连通调度能力,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和系统模块间的灵活按需调度。创新建设智能中心,通过区块链、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持续拓展智能辅助决策、智能材料预审等应用场景,构建集成自然语言处理、视频图像解析、数据可视化、语言智能问答、多语言机器翻译、数据挖掘分析等功能的通用算法模型和控件库。加快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建立标准化的运营指标体系和跟踪评价体系,有效支撑业务运营效能提升。
(三)加强严密可靠的安全保障
建立覆盖全体系、全维度,融合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于一体的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区的有效联动机制,提升应对高级威胁攻击能力。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重点从“人、数据、场景”三个维度,围绕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等环节,加强风险识别与防护、数据脱敏等技术应用,加快完善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数据加密保护机制及相关技术检测手段,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能力评估指标,确保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筑牢数据安全防线。强化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制定落实数据安全法律规范和管理办法,加强数据安全业务培训、技术防范和应急演练。加强移动办公终端、应用和数据的安全防护,提升移动办公系统安全。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科技领域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新技术、新手段的广泛应用提供安全保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数字政府建设主要领导责任制,推行“项目化实施+专班化推进”方式,完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高效协同机制。强化清单式闭环管理要求,完善谋划工作、实施举措、解决问题、反馈激励的工作闭环。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健全数字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推广典型应用,鼓励基层创新,建立容错和奖惩机制。
(二)加强多元参与
加强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提高政府公信力。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数字政府建设,探索社会化、市场化数字政府运营模式。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探索政府数字化能力的开源开放,培育多元参与的数字生态。
(三)加强制度规范
加快制订《浙江省公共数据管理条例》,规范公共数据提供主体、使用主体和管理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公共数据边界、范围和多元治理体系,健全数据共享和开放制度,促进数据流动和高效应用,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构建数字政府建设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出台数据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应用技术标准、基础设施标准、运营管理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推动标准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加强人才支撑
加大政府数字化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建立数字政府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育机制。健全政府部门技术型人才的职业发展体系,建立多元化的岗位晋升通道和激励机制。建立政府数字化转型培训课程体系,制定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计划,持续推动公务员数字化素养提升。
(五)加强政策支持
完善差别化政策,提高政策激励精准度,推动要素资源、优惠政策向高效产出的地区和部门倾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省市县信息化项目立项联审机制和资金分摊机制,建立符合信息化项目规律的预算和采购管理规程。制定科学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实现项目经费与绩效评价挂钩,建立项目退出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观星台”等数字政府创新项目展示交流平台的作用,选拔培育一批全国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