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

  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请示银保监会,同意北京银保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参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19〕1803号)执行,采取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改革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银行保险机构(以下简称各机构)是指北京银保监局监管的所有金融机构。

  二、各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改革事项清单》(见附件)执行。

  三、各机构确保报送的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报告所涉机构、高管的合规性、适格性。

  四、北京银保监局将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对机构和个人进行查处。

  五、本通知由北京银保监局负责解释。

附件:改革事项清单.doc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