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9 日

烟台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市“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 动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效 率和质量,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试点有关 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服务绩效由 企业和群众来评判”工作要求,巩固深化我市政务服务群众满意 度评价工作成果,改进评价方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 式,扩大企业和群众参与范围,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倒逼被评价单位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 服务型政府。

  二、实施范围

  (一)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 省属驻烟有关单位单独设置的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市级单设 大厅)。

  (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县级单设大厅。

  (三)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

  三、工作措施

  (一)市级政务服务窗口工作评价。

  1.进一步完善“现场评价+电话回访评价”相结合的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

  (1)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服务对象评价。开展投币式现场评价。投币式评价票即统一登记取号单,由服务对象登记取号时 领取,印有事项编号、投诉电话和意见栏等信息,评价结果精准 反映具体窗口和办事人员的服务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出口 处设投票箱,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投票口,服务 对象办完事项后,将评价票投入票箱相应投票口即可完成评价。 开展电话回访调查评价。安排专人对上一工作日的所有服务对象 电话回访,听取办事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质量、服务 效率的满意度评价。

  (2)市级单设大厅服务对象评价。每季度组织人员到市级

  单设大厅现场开展群众满意度随机问卷调查评价,季度末调取市级单设大厅服务对象电话号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窗口服务质量、 服务效率等进行满意度电话回访调查。

  (3)拓宽市政务服务评价意见收集渠道。多种途径公示政务服务投诉举报电话、网上投诉邮箱,在大厅摆放意见箱,定期 召开企业座谈会、举办政务服务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征求社会意 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完成时限:8 月 15 日前。2.建立网络电子评价机制。

  (1)建立政务服务“掌上评”系统。开通烟台政务服务微

  信公众号,植入“在线咨询、在线评价、在线投诉”功能,逐步 接入省政务服务网对应模块。依托市大数据局“云平台”,开发应  用“烟台市政务服务投诉与评价”小程序,通过大厅海报、媒体 网络和市县乡三级“代办员”队伍在市县乡村各级推广应用,实 现政务服务窗口工作评价全覆盖。

  (2)建立全程网办事项电子评价系统。针对“不见面”审批的全程网办服务事项,在烟台市政务服务网设立“好差评”网 上电子评价系统,企业、群众登陆政务服务网办理网上咨询和网 上政务服务事项的,在办结环节增设服务评价“好差评”选项, 同时征集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完成时限:8 月底前。

  3.构建智能化登记评价体系。新市民中心启用后,依托统一登记叫号系统,将群众评价同智能停车系统相互关联,采用“有效评价奖励限时免费停车”的形式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好差评”。 对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实行手机 APP、窗口评价器和大厅评价机等多途径评价,到中心大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可任选一种方式进行“好差评”。设立电话咨询答复中心,统一政务服务咨询热线,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转办,并对咨询答复情况进行“好差评”。

  完成时限:12 月底前。

  (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工作评价。

  1.市级统一考核评价。

  (1)依托省政务服务网,每半年调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对象电话号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半年内各县市区政务服 务中心服务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2)对“市政务服务”公众号和“政务服务投诉与评价” 小程序收集到的群众投诉、评价和市级转办的政务服务相关问题 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反馈、整改,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到对县市 区的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考核。

  完成时限:8 月底前。

  2.个性化群众评价机制。各县市区在原有政务服务群众评价工作基础上,参照市级政务服务部门有关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当地特色、便捷有效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群众评价应以“一事一评、即时评价、全面覆盖、纳入考核”等为原则, 可综合运用现场评价或网络、电话、短信等形式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8 月底前。

  (三)评价结果分析及处理反馈。

  1.建立政务服务群众评价反馈整改机制。对政务服务群众评 价为“差评”的,安排专人进行统计梳理,及时转办责任部门, 并对问题处理整改情况和群众对整改的满意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回应整改,能够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 当场解决的,按照承诺时限进行回复和整改。建立评价数据汇总 分析机制,将“好差评”反映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 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定期对评价结果开展分析研判,对

  企业群众反映强烈、“差评”集中的问题,要及时调查,采取措施,  面上存在的作风类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整改,行业类问题移交相关主管部门限期解决。

  2.强化群众评价结果运用。配合市作风大改进工作部署,对每月群众“差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总整理后,报市作风大改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问题线索继续监督整治。定期通报群众“差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对涉及“差评”比较集中的政务服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责任部门整改不到位的启动问责程序。每季度“好差评” 情况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年度评价结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倒逼被评价单位持续提升办事效率,创优服务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树立全局观念,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改革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将提升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市委网信办负责政务服务“好差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及政务服务“好差评”网络重大突发事件和舆论引导工作。市大数据局负责对政务服务“好差评”网络评价系统进行指导评估,

  在系统调整、平台建设、数据分析、信息共享等方面提供工作支 持和技术支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 亲自部署,8 月 15 日前制定本县市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进度,细化分工,压实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好差评”工作月调度机制,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定期通报政务服务评价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 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县市 区要结合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事项办 理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