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仪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仪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扬州市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形成全市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

  2019年9月前,根据国务院、省、扬州市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县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编制工作;各部门自建监管平台完成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并与扬州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实时共享。

  2019年12月底前,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提供有力的平台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统筹规划。按照国家和省、扬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标准规范,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应用,统筹接入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逐步实现承担监管职责部门监管系统的全面接入。

  2、统分结合,集约共享。公共支撑和核心应用采取统建模式,行业监管信息系统采取分建模式。坚持集约利用,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监管信息资源,对各部门监管信息系统做好清理和整合,促进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

  3、问题导向,着眼长远。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聚焦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监管需求,着力解决监管业务的基础性、普遍性、全局性问题,不断拓展“互联网+监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监管工作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市级部门全面梳理本条线监管职能范围内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事项主项名称、监管事项子项名称、监管方式、监管措施、监管对象、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10项内容,2019年6月底前,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建立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与国家、省、扬州市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有机衔接。

  (二)统一接入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按照全国统一的监管事项标准体系和省、扬州市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要求,各部门认领监管事项清单,形成检查事项实施清单,并录入国家、省、扬州市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规范监管事项的发布运行,实现监管事项动态化、标准化管理。

  (三)加快建设监管数据中心。依托扬州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完成本地自建监管系统改造,与省、扬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实现监管数据实时联通汇聚,有序推进监管风险预警系统和监管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按照数据来源、类型、结构、用途等,建设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库和监管知识库。对汇聚数据进行抽取、清洗、去重、比对、校核、标准化转换、关联整合处理,提高数据规范性、准确性和可用性。

  (四)健全完善省条线监管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各部门依托省、扬州市条线建设的监管数据综合应用系统,聚焦重点事件和重大案件,跟踪分析事件案件的发生、根源、动态、影响、舆情,以及相关单位响应情况、处置措施和结果,形成对事件案件的全过程记录。编制综合评估报告,分析相关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调整完善建议。

  (五)着力建设监管投诉举报系统。依托扬州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统一建设市监管投诉举报系统,接收企业、群众投诉举报,对监管投诉举报信息进行登记、转办、督办和反馈,汇聚有关投诉举报和信访数据,对接到省监管数据中心,作为风险预警等系统重要数据来源,并与省、扬州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省、市监管投诉举报系统)联通,实现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实时对接和数据交换共享。

  (六)积极建设数据服务系统。依托扬州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和市数据服务系统,我市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统一受理、审核监管数据、政务服务数据的使用申请,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和监管数据有序共享使用。在法律无明文禁止的情况下,协调有需求的行政机关共享其它部门数据资源,解决执法取证难的问题。

  (七)切实加强监管风险预警。依托省、扬州市监管数据中心,建设风险预警系统,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通过对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及第三方数据、监管行为数据、风险分析数据等挖掘分析,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及早防范苗头性风险,为辅助决策以及开展重点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支撑。

  (八)积极做好监管效能评估。依托国家、省、扬州市监管效能评估评价系统,建立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对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条管部门要求,围绕监管业务、投诉举报、社会舆情、群众信访、重大事故、群众评价等数据,对各有关部门监管工作开展综合评估评价,不断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

  (九)有效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扩大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使用,加快实现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满足单部门双随机综合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需求。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在线监测、现场核查、联合惩戒,对备案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核查。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省工程建设“e路阳光”监管系统,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城市管理、治安交通、环保监测、安全生产等各类监管信息系统依托省、扬州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实时留痕,做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实行联合惩戒。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充分利用省、扬州市监管数据中心信息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和应对办法,强化应急演练,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依托省、扬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整合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对信访举报、行政许可、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完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探索创新专利代理监管方式。

  (十)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联动奖惩信息“嵌入式”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省、扬州市联合奖惩系统,确保国家、省联合奖惩备忘录部门全覆盖、措施全落地。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资源,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

  (十一)有机衔接省、扬州市有关系统。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标准规范,推动我市市级部门自建行业监管系统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对接省、扬州市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送我市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并动态更新。上报监管工作数据资源以及协同监管过程和结果信息,接收省、扬州市下发的相关数据,支撑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惩戒,实时接收并处理相关风险预警信息。全面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举报数据、重点领域投诉数据以及协同监管任务,实现数据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任务措施,统筹推进系统建设和管理运行各项任务。加强与省、扬州市有关条线部门的沟通对接以及上争工作,确保系统建设、运行有效推进。

  (二)狠抓任务落实。按照本方案及《云上扬州项目建设管理和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尽快办理相关信息化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保障,加大推进力度,形成推进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实到位。

  (三)确保数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分级分类数据管理机制,加强统一身份认证、授权、审计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强化数据收集、分析、使用、共享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做好网络、应用、数据、运行管理等安全防护,防止数据被破坏、丢失和泄漏,确保监管系统安全和监管数据安全。

  附件:仪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推进方案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