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怀集县“数字政府”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数字政府”办反映。

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怀集县“数字政府”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通知》(粤府〔2017〕1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9号)、《肇庆市“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粤改组发〔2018〕9号)要求和肇庆市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全县数据资源、夯实信息基础设施、促进技术和业务深度融合,搭建全覆盖、高效能的电子政务体系,促进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协同,高标准打造怀集“数字政府”,大幅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把群众办事事项由高频变低频,低频变无频,着力解决市民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怀集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省、市“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任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奋力配合推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政府治理”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2018年12月底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参照省、市机构设置模式,组建县级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和“数字政府”建设运维公司(或由市“数字政府”建设运维公司运维),初步形成“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新体制,整合一批县级部门信息技术机构;依托市“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推动一批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现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系统数据集约高效整合;加强信息资源统筹管理,摸清数据底数,统一数据标准规范,高效促进全县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和电子政务云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等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统一的标准规范下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参照端州区、四会市、德庆县和肇庆高新区“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一批高频事项同城通办、跨城通办,村(社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自助终端进驻村(社区),实现一台终端办多事,实现一次办成、就近办成。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批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初步实现政务云平台跨层级优化整合;建设“数字政府”业务协同化平台,实现政务跨部门协同办公,提升政府办公效率;强化全县数据创新应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企业开办、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取缔一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实现一批高频办理的、面向弱势群体的事项“无证办理”。

  到2020年底,完成所有部门系统上云工作;深化全县数据创新应用,大幅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减少企业开办、项目审批时间,取缔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全面实现高频办理的、面向弱势群体的事项“无证办理”,实现一批重点事项“无频办理”,政府主动服务。

  三、工作内容

  (一)推进数字政府体制改革。

  1.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

  (1)建立决策机制。成立怀集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数改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镇(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县编办、县网信办、县科工商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发展电子政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我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顶层设计,审定相关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统筹指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镇(乡)、各部门落实各项改革建设工作任务。县数改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县府办、县编办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配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

  (2)完善管理体制。在县数改组的领导下,整合县科工商务局有关内设机构以及县信息中心机构编制资源,组建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配备机构领导班子及人员。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加挂县“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构牌子,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中心,为“数字政府”的高效运作提供有力的信息化平台支撑;以“管运分离”为原则,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成立“数字政府”建设运维公司(或由市“数字政府”建设运维公司运维,以下简称“建设运维公司”),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推动项目开发和数据利用,为“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牵头,结合我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推进)

  (3)整合信息技术机构。2018年6月起,紧密衔接市级政务信息系统的接管和上云工作,按成熟一家、改革一家的原则,稳步开展县直单位信息技术机构整合,分批次对现有县直各部门的信息中心等信息技术机构进行改革,有关行政管理职能回归机关,负责本部门的应用需求提出、实施配合,参与项目评估、项目验收等职责。信息系统建设、开发、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交由建设运维公司承担。根据职能任务变化情况,相应调整机构编制。其中,对全部承担信息技术工作的机构,原则上成建制撤销;对部分承担信息技术工作的机构,相关管理职能回归机关后予以整合调整;对业务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数据信息量大、确有需要内部管理运维的单位,可暂予保留机构。(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牵头,县直各单位配合,根据市要求时间推进)

  2.构建集约高效的统筹体系。

  (1)强化项目统筹。制定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县级统一的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和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清单制度,对信息化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项目类型采取统建共用、建设移交和合作共建的建设管理方式,推行管运分离模式。年度清单由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汇总县级各部门需求后统一编制,并开展专家论证、办理项目审批立项、购买服务。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立项过程中的造价审核。年度清单按程序报县政府同意并批准纳入预算后,交由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建设运维公司提出工作任务。建设运维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及技术运维工作,编制项目初步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网络安全、技术支持、系统培训、系统运维、数据统计等日常工作,并满足县政府各部门特定时间7×24小时保障需求。(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各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强化经费统筹。县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统一编制预算,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实行统建共用制、建设移交制的项目经费列入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预算,不再核拨到业务部门。加强信息化项目资金的全流程动态管理,评估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做好项目资金审查管理工作,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各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二)夯实数据资源基础设施。

  1.稳步推进各业务系统上云。2018年6月起,梳理整合我县各镇(乡)、各部门已建、在建政务信息系统,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批分阶段开展系统迁移上市云平台系列工作;在市的指引下,统一接入市“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并接受监管,实现与省、市、县平台之间的安全互认、数据互通、资源互用以及监控互动。2018年底,完成现有系统数量较少且无业务专网的部门系统上云;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现有系统数量较多且无业务专网的部门系统上云;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设有业务专网的部门系统上云。(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提高全县统一电子政务网业务承载能力。按照国家和省、市电子政务外网相关标准规范,配合省、市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升级建设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配合市初步建成市级备份网和物理隔离域。向市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提出我县电子政务外网的带宽扩容提升、升级网络核心设备等需求,加快我县电子政务外网带宽扩容及增强网络安全防护。(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3.推动部门专网应用迁移。

  (1)按照市工作要求,加快我县各镇(乡)、各部门自建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分类迁移整合工作。对各镇(乡)、各部门现有各类业务专网进行分类,制定各镇(乡)、各部门专网向电子政务内网或电子政务外网业务迁移或网络对接方案。各镇(乡)、各部门新建或续建的涉密或非涉密信息系统应由电子政务内网或电子政务外网承载,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的业务专网网络。(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机要局、县保密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结合市推进情况,推进我县涉密信息系统向政务内网迁移整合。落实关于涉密领域国产化替代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向政务内网迁移工作安全、合法、有序进行。(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机要局、县保密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配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健全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统可信认证保障体系。严格按照中办、国办的安全保密要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配合市制定县电子政务(内)外网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厘清各方安全保密责任。明确“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获取的数据归县政府所有。严格执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规定,使用国产密码基础设施和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保障网络数据安全自主可控,不断提升数据泄密防护技术;充分发挥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的安全技术作用,加强日常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2018年年底配合市初步建设统一的政务信息系统可信认证体系。2019年配合市完善“数字政府”安全体系,并不断持续改进。(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机要局、县保密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建设运维公司配合,持续推进)

  (三)推动数据资源高效治理。

  1.全维度摸清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底数。配合全市政务信息资源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县政务信息资源普查,摸清各镇(乡)、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和数据资源情况,厘清数据资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管理方式、关联系统、分类方式等信息,梳理政务信息资源清单。配合市逐步构建符合省有关要求、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配合,2018年6月完成)

  2.配合市推进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依据省政府数据标准规范和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构建我县政务数据标准体系,明确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接口、数据安全、数据存储和数据归档六大类数据标准。加快推进“一数一源”,保证各镇(乡)、各部门统计时间和口径的数据唯一性;落实数据交换接口通用化、数据编码、格式、查询权限等规定,统一数据分类存储方式,加强政务数据采集处理、共享应用和公共服务安全保障工作,实施并规范数据应用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数据效益。(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各单位配合,2018年8月完成)

  3.配合市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大数据”资源池。配合市依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工作部署,结合市政务数据建设的特点,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打通信息壁垒。(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各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4.配合市搭建数据供需对接与认责综合管理平台。配合市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对各部门提供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事项材料信息,按照事项名称、办事材料、工作流程、数据流程“四统一”的要求,进行全域要素梳理,明确相关材料和数据的来源;对需部门间共享的数据进行数据部门的确认、核实。通过服务事项数据的梳理,最大限度地挖掘各部门共享需求,为实现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材料精简、网上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撑。(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各单位、建设运维公司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5.推动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协同应用。

  (1)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数据统一采集、交换、共享,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通、数据共享。明确数据定义和交换标准,规范数据抽取、转换、加载工具,解决数据多源集成、异构存储、离线/实时处理、可视化分析、机器学习等数据相关需求。(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各单位、建设运维公司配合,按照市要求时间前完成)

  (2)配合市进一步建立完善数据交换、共享、利用长效机制,形成政务数据的资源化管理。整合政务业务中与民众、产业及社会服务相关的数据信息,融合引入互联网和信息化企业采集的行业数据,实现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数据集中互通共享。借助信息化企业的新技术和互联网企业的新媒体能力,深度开发数据资源,推动政府精准服务的转变升级。提升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据交换、整合、清洗等支撑能力,进一步拓展平台向各镇(乡)的覆盖范围,并完成与省、市共享平台对接。(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建设运维公司配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6.积极推动数据整合和数据开放。

  (1)依托市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立健全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及应用机制,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根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库建立并公布数据开放目录。纳入开放目录的数据,根据政务数据标准体系,依托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向社会开放。(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建设运维公司牵头,县直各单位配合,按照市要求时间前完成)

  (2)重点围绕社会民生最关注的信息热点,逐步分期向社会公布数据开放目录,陆续扩大政府数据开放数量,拓展数据共享与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政府数据定向开放服务。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和机构利用、共享数据,构建大数据的社会生态圈。创新政府管理和政务服务模式,探索政府数据加工及对外提供有偿服务机制,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带数据、技术、人才等参与政府数据开发利用。(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建设运维公司牵头,县直各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7.推动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协同应用。

  (1)推进投资项目业务“一次办成”。从企业投资便利着手,加快推进新一轮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审批项目“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精简办事环节,大幅压缩审批时间,提高项目建设落地效率。(县发改局牵头,县编办、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和涉及投资领域职能部门配合,2018年8月底前完成)

  (2)推进企业经营业务“一次办成”。

  开办企业。从市场准入便利着手,进一步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统一开办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期限、提交材料规范和申请表格等。(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编办、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和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职能部门配合,2018年8月底完成)

  准许经营办理。在开办企业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和企业的需求,按照外贸企业、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行业,分领域分行业推进“证照联办”“多证联办”,小型微型餐饮“证照联办”,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通过内部流转、业务协同,整合申请表单实行 “一表制”,重组串并联流程,建立“统一受理、抄告相关、联合审批、限时反馈、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实行联审联办,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事项“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号共享、一档管理、一图流转”,前后台无缝对接,打通部门间关联事项流转的“中梗阻”。(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行业审批主管部门配合,2018年7月底完成)

  (3)推进个人(企业)服务业务“一次办成”。

  在职业资格认定、就业失业登记、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推进“一次办成”改革,制定具体措施,实现“一窗通办、一次办成”。配合市完成“百项高频服务事项”微信小程序推广使用工作。(县人社局牵头,县编办、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合,2018年8月底完成)

  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按照“只跑一次”的原则,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县住建局、县税务局等单位建立跨部门办理机制,整合优化申请、受理、核准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不动产交易登记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一次办成”。(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编办、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按照市要求时间前完成)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强化管理,减少环节和材料,优化流程,并通过网络、小册子等方式公布办理公积金手续,实现“一次办成”。配合市完成“百项高频服务事项”微信小程序推广使用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集管理部牵头,县编办、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配合,2018年8月底完成)

  其他综合事务“一次办成”。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等业务外,其他综合事务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和“一门式、一网式”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列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同时,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一次办成”。(县编办、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单位配合,2018年12月底完成)

  (4)开展网上行政审批中介超市服务。依托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推动中介机构网上进驻、中介服务网上交易、中介行为网上监管,促进中介服务市场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实现“一地入驻,省市县通行”。(县编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探索开展在线数字化联合图审。坚持“互联网+”思维,探索开展在线数字化联合图审,配合市建立“建设项目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实现施工图网上联合审查、异地办理、远程互动、信息共享。(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建设运维公司配合,按照市要求时间前完成)

  (四)创新数据资源应用服务。

  1.“一网通办”工程。

  (1)以用户需要为核心理念,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通过统筹优化政务服务信息化基础设施、整合县政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升级改造“一门式、一网式”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对接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政务服务门户集约化,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将广东政务服务网怀集窗口作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集中输出政府数字服务,同时积极实现指尖办理。以广东政务服务网怀集窗口为基础,升级优化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大力推行网上“主题式”政务服务,通过关联市民企业基础信息和办事信息等,形成个性化标签,通过标签分类提供政务服务过程智能在线咨询、政府部门信息及办事提醒主动推送等个性化服务,建立公众评价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机制,全面提升用户政务服务体验。(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推进事项目录标准化管理。在现有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基础上,对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分级分类进行梳理优化,配合省、市制定事项通用实施目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数据统一、同步更新、同源公开、多方使用。2018年12月底前,在现有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全县范围通用的县级许可外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组织各镇(乡)、各部门编制和公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提高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和覆盖度,做到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保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基本编码等基本要素相对统一,基本实现我县各级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和阳光化管理。(县编办、县法制局、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有关单位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3)拓展便捷化的移动政务服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重点推进一批高频政务民生服务事项与微信等移动公众平台对接,加快推广省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在移动服务中推广应用实名账户,使移动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利用肇庆微办事小程序,实现微预约和微叫号、排队查询。县行政服务中心通过统建专业大厅的预约叫号系统,让群众通过手机微信可在县行政服务中心(1+N大厅)实现无纸化预约和取号,以及各专业大厅的排队人数查看等;微办事:作为高频事项的办理平台,利用人脸识别、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实现简化办事流程和减少往返次数,化“高频”事项为“低频”事项,即通过手指尖可轻松办理;微查询:群众既可查询办事信息,也可查询车票购买、看病挂号预约、水电费缴交、社保公积金不动产无房信息等便民服务信息;微提醒:通过微信发送政府信息推送、办事过程提醒、预约叫号提醒;微咨询、微投诉:通过与12345平台对接,实现实时在线咨询、投诉随手拍,整合12345热线作为全县咨询投诉统一入口,强化市民作为监督端作用,为数字政府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微数据:通过与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对接,展现怀集数字政府社会化治理成果。(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单位配合,根据市要求时间前完成)

  (4)开展网上实名认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打造省、市、县通行的可信网上实名认证体系,提供多元化便捷的实名账户开通渠道,实现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管理、省市县三级双向互认,真正做到一个实名账户全省通行,支撑一号通办。(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有关单位配合,根据市要求时间前完成)

  (5)推广以电子证照为核心的可信服务。建设完善省市县联动的电子证照库,并推广电子证照在全县共享共用,逐步实现电子证照服务对个人办事常用证照、大部分行政许可证照的服务开通覆盖,支撑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用,减少群众办事提交纸质证照和到现场次数,突破网上办事瓶颈。(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各单位配合,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2.“只进一扇门”工程。升级改造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设立“1+N”实体大厅。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一个门”就能办成“所有事”。在改造过程中要以民众需求为出发点,建设改造好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整合各职能部门服务大厅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以优化办事体验的角度完善大厅功能布局,合理设置综合服务区,升级信息查询、排队叫号、综合评价等系统,推动实体大厅智能感知办事主体,让办事主体享受由“预约排号”到“业务受理”、“业务查询”、“事项办结”以及“评价监察”等全流程智能化服务。(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8月完成)

  3.“高频事项一次办”工程。按照数字政府改革目标,聚焦“高频事项一次办”的改革要求,以民众高频事项为重要突破口,梳理市民Top50高频事项清单,从群众、窗口办事人员、各业务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分析等方式筛选出一批民众办理量大、受众面广、操作流程相对简单、覆盖全县的高频事项清单,在现有事项标准化的基础上,着重从事项名称、事项编码、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统一全县高频事项标准目录。畅通高频事项数据供需流,以确定的民生Top50高频事项为基础,全维度梳理各事项所需要用到的证照、表单、材料等数据,形成相应的数据供需清单和权责确认。(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各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4.“无频办理”探索创新工程。围绕以人民为中心、以数据为驱动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多元参与的模式,从人社、民政、教育等服务部门梳理一批办理简单、权限放开不会引起重大影响、受惠面广的、政府现有数据能够支撑的事项,通过明确业务事项、打通身份认证、推动数据流和业务流融合、统一支付等环节,优先推出一批无需民众提出办理申请的业务,实现政府服务由被动接收办理到主动发起服务转变(“无频办理”),推动“放管服”的不断深化和创新。(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5.开展政务服务资源汇聚和大数据分析应用。2018年5月底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怀集窗口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分类导航和条件组合导航。2018年6月底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强省市县行政许可事项办事过程数据集中汇聚。2019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件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服务,为行政效能监督和智能服务提供支撑。(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县直有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五)推动电子文件在重点领域规范应用。

  1.推进OFD版式标准应用。根据省、市工作部署,通过规范和完善电子文件交换,推进OFD版式标准在电子公文规范化、标准化的应用,确保公文传输安全可靠。(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县委机要局、县保密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配合,根据市要求时间前完成)

  2.推广电子凭证应用。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促进电子合同、电子保单、电子发票等电子交易凭证在金融、电商、物流等领域应用,开展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试点应用。(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配合,根据市要求时间前完成)

  3.配合市推进政府业务协同化工程。2019年,按照“数字政府”业务协同化平台建设有关要求,逐步建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业务协同化体系,并完成与市办公系统数据对接。(县府办、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牵头,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配合,根据市要求时间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获上级部门批准成立前,成立怀集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筹备小组,组长由县府办主任担任,在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正式成立之前负责牵头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组建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筹备等相关工作,并承担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在本方案中负责的工作,待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正式成立后自行撤销。筹备小组其他人员从县直有关单位人员中抽调,为我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筹备工作提供基础人员保障。抽调人员将全脱产开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关业务工作,抽调期间不再负责原单位相关工作。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人员抽调期间的薪酬待遇仍由原单位负责安排。

  (二)妥善安置人员。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对县信息中心现在编人员,部分可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考试录用或直接登记为公务员,并建立健全人员激励机制,确保队伍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部分人员按自愿原则到合作企业任职,余下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到有关事业单位;对县直单位其他涉及调整的信息技术机构,有关信息化管理职能划转后,可参照县信息中心做法,按照转为公务员进行考试录用、登记处理,到企业任职,安置到系统内事业单位等途径安置;需超编超岗聘用的,实行实名制管理,随减员逐步消化。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镇(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签订“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责任书,接受领导小组的考核监督。领导小组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在改革建设工作中未按要求完成机构调整、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数据释放等工作或实施进度明显滞后的,通报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并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问题特别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相关信息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后,建立不定期督查和第三方效能评价机制,实现对各镇(乡)、各部门系统录入、更新、维护和使用等日常保障情况的实施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四)加强与省、市工作对接。在工作思路、业务和技术上,保证省、市、县对接,按照省、市统一标准要求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在工作思路上,与省、市层面建立定期沟通交流制度,从县、镇有关单位选派干部到市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等上级有关部门挂职锻炼或学习交流,确保我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与省、市理念、方向一致,并根据省、市的最新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调整相应的工作内容;在业务上,做好市、县分工协作、保持一致,积极汇总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事项;在技术上,本方案中涉及的政务网络、政务云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政务大数据中心、公共基础信息库、基础支撑平台(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等)、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库、政务服务门户(包括移动端)、政府网站集约化等建设内容按照省、市统一标准要求推进建设,并与省、市平台对接。

  (五)借鉴先进经验。以解决“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政府管理”中的关键性问题为出发点,可到端州区、四会市、德庆县、肇庆高新区试点地实地调研,把解决方案搞具体、弄清楚,把关键点想透,为我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措施具体、可参考借鉴的经验做法。

  (六)加强经费保障。系统迁移上云完成前,县级部门信息系统所需的运行维护费用,经县电子政务统筹管理机构审核后向县财政局申报纳入部门预算,资金来源按现有渠道解决。“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按统一申报格式和标准编制预算,向县财政局申报,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预算。

  (七)完善评价体系。参照市评价体系,制定一套“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绩效评价机制,同时探索将公职人员的获得感纳入“数字政府”评价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