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保区管委会,新区各部门、单位,开投、华芯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贵安新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安新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化和智能化治理水平,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审批服务模式,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2017年底前,实现新区、乡镇、村(居)三级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事项清单目录化、服务功能网络化、办事资源标准化、便民服务实用化、服务渠道便捷化。2020年底前,建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1.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依据法定职责,全面梳理直接面向公众提供的权力清单(9+X)、责任清单、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新区门户网站、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6月、12月分别集中公布一次。(牵头单位:法制办、政治部、经发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6月)
2.编码化管理事项。按照省级部署,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编码体系,统一规范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办理条件、材料要求、办理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化、数据化管理,做到“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3.规范网上办理流程。根据贵州省行政审批基本流程规范办法,简化优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办理时限要在压缩法定办结时限50%基础上再压缩。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逐环节细化审查标准,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4.完善行政处罚服务平台。根据省级部署推进行政处罚服务平台的建设应用,实现行政处罚信息生效后实时汇聚集中公开信息,并将新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做出行政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及时共享到全省信用信息平台和省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牵头单位:政务中心)
(二)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5.丰富网上办理事项。凡与企业和居民密切相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 、教育医疗、卫生计生、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逐步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数据共享、全程在线。(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社管局、卫计局、规建局、公安局、公积金社保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6.优化网上办理模式。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研究推出一批“零跑动”网上办理事项,凡是能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实行网上预受理、网上预审查、网上告知、网上补正、网上查询、网上实时反馈,对需要补正的材料审批服务部门可先行办理后,由申请人在领取结果时一并提交纸质材料校核,让申请人办一件事情到实体政务大厅次数不超过2次。(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7.拓展政务服务方式。有效应用省级统一建设的政务服务APP,深入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贵博士”智能咨询系统等延伸。引入社会力量和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开展网上全办、同城通办、全程帮办“贵安三办”试点,向企业群众提供多样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政务中心、邮政事业发展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三)创新网上服务模式
8.完善并联审批功能。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注册后置审批、社会组织登记等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办理的事项并联审批功能,开展“项目审批一表清”改革,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改革试点,建立完善登记备案、投资审批、国际贸易三个“单一窗口”,推出一批量大面广的证照合发事项,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套资料、证照合发,积极推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多证合一”、“联合验收”服务模式。(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9月)
9.完善数据分析平台。审批服务部门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建设的审批服务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汇聚政务服务数据,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提升“分析云”平台功能,深度挖掘政务服务数据的政用、商用和民用价值,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数据定期分析机制,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9月)
10.探索智慧审批。研究选取部分申请材料明晰、标准明确、易电子化的事项探索智慧审批试点,实行“申办零上门、审批零人工”,通过系统对相关数据与量化的审查标准进行对比,数据库自动甄别,系统智能判定,实现系统“自动受理、自动审批、自动出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对审批无实质性影响的申请材料缺失的,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可要求申请人在约定时限内补齐有关材料。(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9月)
(四)全面公开服务信息
11.深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根据使用条件和适用范围在依法利用和保障安全的原则下向社会无条件或依申请开放。在新区门户网站和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公告公示、办事指南、办理全流程、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牵头单位:办公室、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12.强化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加快新区审批服务中介云平台建设,将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办事指南等基础信息在中介云平台上集中发布,并实时动态调整。有效应用全省统一建设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家平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专家信息共享。(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法制办、经发局;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13.完善网厅办事指南。按照全省统一模板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逐项完善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理人员、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要素,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内容、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可下载的材料格式文本和示范文本,探索按事件分类编制办事指南,让群众看得懂、会办事。除办事指南明确的要求外,不得自行增加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环节等,从源头上坚决避免要求提交于法无据的、重复的材料。(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6月)
(五)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14.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应用。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新区官网深度融合,将新区门户网站作为主要的平台入口。按照省级统一部署,通过迁移整合、取消自建系统审批服务功能等方式推进各部门统一使用贵州省行政审批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对于个别部门确因系统功能庞大、暂时无法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融合的,要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实行统一服务入口、实名认证和信息查询,实时交换办事过程重要环节和结果数据,并互认共享数据信息资源,实现“进一张网、办全部事”。(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办公室、各审批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15.建设网上统一实名认证体系。建设网上办事服务统一实名认证体系,与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保障号码、手机号码等联动进行实名认证核验,探索实施企业CA数字证书工作,实现群众和企业网上办事“单点登录、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全网通办”。(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公积金社保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16.强化电子证照批文库应用。推进证照批文库建设,审批服务部门要按要求录入证照批文信息,实现新增证照自动入库、存量证照分批入库。推进“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改革,以居民身份证号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实现居民电子证照目录和法人电子证照目录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供。(牵头单位: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公安局;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17.强化审管分离系统应用。切实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审管分离系统功能,强化监管部门应用,及时录入监管执法信息,实现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实时互动推送。将监管部门工作情况纳入政务服务考核内容,每月通报部门应用情况,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牵头单位:职能转变办﹤行政审批局﹥、各监管部门;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六)推进实体大厅建设
18.加强实体大厅建设。加快市民中心建设进度,完善各项功能设施,将新区所有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将市民中心打造成综合性、开放式、智能化的便民服务平台。加强乡镇、村(居)实体大厅建设,配备方便群众自主查询申报的信息化设备,提升政务大厅办事能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牵头单位:置投公司、政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19.深化集中进驻。审批服务部门所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其他类权力事项要全部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除进驻前后对群众办事方便程度无提升的事项外,所有公共服务事项也要纳入政务大厅办理。(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20.强化充分授权。审批服务部门要制定事项审批和办理的规则标准,充分授予进驻窗口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以及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使用权等权力,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推进受理、审批、出证“三分离”模式不断深化,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21.推动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等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深度融合,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一个系统审批服务。(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七)推进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22.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站办公场地和硬件设施建设,尽快配齐配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在新区乡镇实施就近申请、远程办理、就近领证服务模式。加强村级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的执行,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9月)
23.丰富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将政策咨询、低保办理、农机补贴、养老保险缴纳、新农合医保、老年证办理、户籍户政管理、居住证明、计生证明、林木采伐与运输、高龄补贴等与村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整合纳入乡镇、村(居)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办理,梳理办理事项目录,逐一编制办事指南,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6月)
24.深化“全程代办”服务。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各村(居)便民服务站均要明确专职代办员,为群众提供上门办理、免费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9月)
25.加强乡村服务经费保障。加大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提高并明确村级代办员薪酬待遇,保障便民服务站日常运行经费,加大乡村政务服务信息化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夯实乡村政务服务工作基础。(牵头单位:政治部、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9月)
(八)夯实支撑保障基础
26.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直管区各行政村(居)光纤到村和升级改造,提升网络带宽和网间互通能力,在各级政务中心设置免费WIFI热点,大幅降低上网资费水平,为推动乡镇、村(居)政务服务网上运行提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经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9月)
27.加快智慧贵安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推进智慧贵安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大数据办、经发局、公安局、规建局、社管局、卫计局、公积金社保中心、政务中心、华芯公司;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28.加快信息资源共享。统一标准规范,将政务系统数据汇集到云上贵州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加快推进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自然资源、空间地理信息、公共信息信用库等基础信息资源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按要求编制新区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目录。(牵头单位:大数据办、经发局、公安局、规建局、政务中心、华芯公司;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29.建成电子档案库。配合省级抓好政务服务材料电子档案库建设,实现入库资料自动归档、共享、调用,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牵头单位: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30.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根据省级统一安排,制定网上办事服务管理办法、网上服务标准,确保直接使用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办理业务,进一步规范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牵头单位:法制办、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31.构建立体化监察体系。强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监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的动态管控与监督,对超权限、超时限、逆程序办理的事项要严肃问责。整合畅通政务服务电话热线、网上信箱、网民留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建立服务对象季度座谈交流机制,开展满意度测评,充分听取办事群众和其他监督人员意见,及时回应关切,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牵头单位:法制办、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32.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应依照相关要求,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密码应用、预案演练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做好数据分类、重要系统和数据库的容灾备份和加密,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要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安全保障机制,对应用系统实时监测、安全加固与完善应用。(牵头单位:大数据办、保密局、政务中心、华芯公司;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区管委会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和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新区各部门、直管区各乡镇一把手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要对工作开展所需的人、财、物等基础保障予以充分支持。管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考核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目标考核。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新区年度目标绩效考评,考核权重不低于目标总分的5%,根据本方案分工及全年任务时间表,将该项工作列入管委会重点督查事项。在新区门户网站设置热点专栏,实时动态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阶段性成果。完善激励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服务优质高效、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社会满意度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问责,限期改正;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对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的培训,树立“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技能。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公交传媒等对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宣传、报道、传播,切实提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群众认同感、使用率。
附件:贵安新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