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5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8〕3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结合扬州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行政审批“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改革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形成线上线下联动、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提高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和资源,推动部门条线业务应用系统与扬州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联动,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集约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基层群众最为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动次数,不断扩大政务服务惠及范围。

  坚持统一标准。加大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力度,优化基层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基层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机构、队伍、流程、服务等标准化水平。

  坚持开拓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和智慧化水平,提高基层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18年12月底前,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开通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统一门户和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全面公开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推动适宜上网运行的事项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打造规范、透明、便捷的基层网上服务体系。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基层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向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同步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步伐,年内初步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政务服务体系。

  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江苏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工作,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全面实现政务服务网络化、标准化、均等化。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事项入库

  1、在邗江区与广陵区开展试点工作,先行梳理编制本地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库的完善工作。(完成时限:8月15日前,责任单位:邗江区、广陵区政府)

  2、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上报本地区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区划代码、区划名称、部门全称、部门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进行标准化梳理报送。(完成时限:8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3、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省编办提供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省政务办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梳理编制本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对每个事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类型、依据等)、办事指南信息(包括办理时限、办理条件、办理流程、裁量标准、所需材料、收费情况等)进行标准化梳理。在此基础上,录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库,实现统一名称、统一编码、统一规范、统一管理。(完成时限:8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二)推动江苏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延伸

  4、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增设乡镇(街道)服务频道,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完善频道内容,全面公开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提供规范、准确的办事指引。村(社区)在所属乡镇(街道)服务频道中设置栏目,不单独建设服务站点。(完成时限:8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

  5、各县(市、区)、功能区负责配齐江苏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所需网络和设备,确保基层每个窗口都能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访问江苏政务服务网业务平台,同时做好接入终端的安全防护工作。(完成时限:8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6、根据“一级开发、四级使用”的原则,对原有“扬州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适应市、县、乡、村四级使用,实现四级联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时限:8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四)推进乡镇(街道)服务事项上网运行

  7、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确定适宜上网运行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乡镇(街道)频道开设网上统一申报入口,在线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政务办、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8、集中整合乡镇(街道)、村(社区)事项办理系统向“扬州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集聚,做到与政务服务网深度对接,实现办件数据、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等无缝对接。市级开发的业务平台由各市级部门负责对接;省级以上开发的业务平台由市级对口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工作。集中整合乡镇(街道)现有移动客户端,并覆盖辖区内各村(社区),避免多头开发重复投入。要从便民利企的角度,依托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探索网上代办、多级联动办理等服务模式,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委、人社局、综治办、司法局、残联、工商局、税务局、城管局、财政局、政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五)推进实体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9、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按全省统一规范予以命名,乡镇(街道)为“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中心”。整合现有各类资源,通过新建、购买、置换、改(扩)建、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规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服务大厅建设,将综治、信访、司法、民政、计生、农经、工商、税务、国土、城建、人社等职能集中到服务大厅统一管理,避免重复建设。推广“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模式,即乡镇(街道)各站所工作人员全部集中办公,事项全部进驻窗口办理。(完成时限:10月底前,责任单位:市综治办、信访局、司法局、民政局、卫计委、农工办、工商局、税务局、国土局、建设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六)全面建立全科政务服务模式

  10、各县(市、区)、功能区指导帮助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机制,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由“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实现“一口清”导办、“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在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全科窗口,加强上下层级之间、线上线下之间工作协同,对全科窗口合理授权,不断推动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加强全科人员的选拔、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全科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岗时间2年以上,保持全科政务服务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要逐步组建专业化的基层全科政务服务队伍,可以专职聘用也可抽调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中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村(社区)要积极组建全科社工队伍,可以由专职社工担任,也可由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或网格员等兼任。(完成时限:10月底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精心组织推进,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本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政务服务网建设和实施,以及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事项参考目录;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提供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参考目录;法制工作部门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坚持以点带面。按照试点先行,面上推广的工作模式,分阶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延伸工作。邗江、广陵作为全市试点,要先行一步,为全市基层延伸工作提供经验。各县(市、区)、功能区在全面动员部署的基础上,也要明确1~2个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试点,先行先试,探索积累经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在全县(市、区)范围内推广,分步开展基层政务服务延伸工作。要切实加大先进典型培塑力度,认真总结、推广复制先进经验,共同提高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3、加强督查考核。各地要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组织不力、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网上事项维护不力,网上办件数量过少、质量不高等情况,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加强对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工作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村务、居务等)公开栏、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渠道,面向服务对象宣传网上办事相关内容,提高用户知晓度和使用率,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附件下载: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任务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