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及省局关于强化便民服务“马上就办”的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马上就办”长效机制,促进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现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完善便民服务

  全面梳理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分类建立办理便民服务事项责任制,明确各类事项的承办机构和人员、办理流程和时限。提升全市地税系统的便民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12366服务热线建设,规范各类对外公开电话的管理,确保纳税人通过畅通有效的电话渠道咨询涉税事项或反映涉税诉求。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纳税服务处,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二、积极提速增效

  结合推行《征管规范》,对地税业务流程进行全面规范,梳理各涉税审核审批事项的权限范围与法定时限,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下放审核审批权限,压缩审核审批环节。将所有备案类减免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窗口即办,精简流程,对依法不能窗口即办的事项实行提速办理,时限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5%以内,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启动“马上就办”的程序、进入“马上就办”的状态。

  责任单位:征管处,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三、坚持立查快办

  对事关纳税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件,要立查快办、及时处理,确保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属于本级职责范围的,投诉类的诉求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完并答复;咨询类的诉求件,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并答复;情况紧急或诉求简单的事项,必须马上处置,当天答复。对少数确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时限办结的,要在时限内向市局效能办报告并经同意,同时向纳税人作出说明。

  责任单位:纳税服务处、监察室、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各基层局

  四、加强部门协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单位协同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单位的事项,由牵头单位主抓,责任单位配合解决;对职能交叉和管理权属不明确的,指定兜底单位负责解决。

  责任单位:纳税服务处、监察室,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五、强化督查问责

  各级地税机关要对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情况开展经常性督查,建立督查问题台账,采取发督查通报、整改通知、《效能督查建议书》,以及约谈提醒、效能问责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市局将实行跟踪督办,督促有效解决。

  责任单位:监察室

  六、纳入绩效考评

  把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对办理和处置便民服务事项不力的,由市局效能办实施效能问责,在年度绩效考评中给予扣分,以制度促落实,以考评促进步。

  责任单位:监察室

  七、及时总结经验

  及时总结便民服务“马上就办”好的经验做法或典型事例,由市局监察室择优推荐给上级效能办。充分利用内部信息刊物、岁月网,外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报纸杂志等宣传渠道,通过专题报道、简报、专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便民服务“马上就办”的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监察室,各基层局、相关处室配合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