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7日

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函〔2018〕7号)、《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函〔2018〕21号)及《中共象州县委员会办公室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全力优化我县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认真分析我县营商环境现状,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暗访发现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将问题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期限,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三、整改内容

  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实地走访企业等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大调研和大查摆工作,收集到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经进一步梳理、整合为38条,详见《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整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对应股室承办,建立健全工作推进责任制。同时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突出整改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回应,加强沟通。请各单位对照清单,立即组织进行核实、整改,经核查与事实有出入的,必须向相关企业和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使企业对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知晓、监督到位。整改事项需要配合单位进行配合的,请牵头单位主动与配合单位对接,请配合单位加大配合力度,共同形成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按照《中共象州县委员会办公室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的整改工作也纳入指标考评体系,县政府督查室将围绕重点工作,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认真扎实地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整改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整改不实的,将在该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中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相应扣分。

  (四)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请各单位根据《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核查整改。各配合单位要于4月25日前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于2018年4月26日前将整改情况分别报送县府办、县政务办。报告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整改内容、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等。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政务办(联系人:胡军苗,联系电话:4351692、15977289955)或县府办(联系人:盘小园,联系电话:4351158、18878262670)。

  附件: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