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站、大队:
《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工作方案》已经局第五次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莱西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2日
莱西市环境保护局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工作方案
根据《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工作方案》(青发改投资〔2015〕34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加快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建管字〔2015〕3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大项目建设进度,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根据省、青岛市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结企业的联系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助推企业发展。
二、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措施
(一)减少环评审批事项
1.环评豁免。根据《山东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录(试行)》(附件1)和《青岛市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附件2)要求,对列入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实行承诺备案制。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对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行承诺备案制的通知》(鲁环函〔2015〕863号)要求,对环境污染及风险较小、生态影响较小、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辐射类除外,共10大类40小类项目),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承诺备案制。企业对应履行的环境保护义务按规定作出承诺后,环保部门直接对其进行备案许可,不再要求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环评文件。
(二)减少环评审批办理环节。取消环评初审环节,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由两次受理减少为一次受理,项目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直接报送环保窗口;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窗口与环评单位联系安排。
(三)实行容缺受理。不再将土地预审材料作为前置要件。对暂时未取得发改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准或备案文件、规划部门选址意见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承诺补齐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先期对受理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审批要求的及时提交班子会研究通过,待建设单位补齐要件后,进行批复。
(四)简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内容。环评文件重点突出项目建设和选址的环境可行性、产污环节、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内容,精简压缩其他方面内容。符合园区(集聚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建设项目,可利用规划环评资料和结论,进一步简化环评文件编制有关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可直接引用符合时效的规划环评中的监测数据及有关结论。
(五)加强环评审批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并向社会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事指南,畅通咨询服务电话,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环评、审批咨询服务。
(六)实施提前介入服务。对全市大项目实施提前介入服务,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在环评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和基层需求,主动向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环保法规政策方面的咨询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七)强化跟踪协调。对属青岛市局审批的大项目,主动帮助镇街联系青岛市环保局了解环保审批的相关要求,并及时对接,促使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八)畅通绿色通道。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办窗口的统一要求,对全市大项目畅通绿色通道,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联合勘验现场,出具联合办理意见。
(九)严格承诺时限。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大项目,严格按照青岛市局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的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承诺时限: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分别为3、4、8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包括在内),其中:报告书和报告表项目的“受理情况”公示时分别为10个和3个工作日,“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内。
(十)强化环评机构监督管理。根据青岛市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优化评分考核机制,把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编制时间及修改时限等事项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市场机制,优胜劣汰,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与时效。
(十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大项目,在坚持依法履职底线的基础上,从支持企业发展角度,依据《青岛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青环发〔2014〕123号)予以底限处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由王平令同志任组长,李文福同志任副组长,项目审批科、项目管理科、监察大队、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科、水污染防治管理科、总量控制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审批科,李文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按照科室职责分工,明确专人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工作督查。办公室要把提高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工作作为日常督查的重点,强化工作督查。凡是在该工作中存在“庸懒散慢拖瞒”行为的一律严厉处罚,一律取消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评先选优资格,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莱西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