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本局各单位:
现将《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扬州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8日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省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号文件”),积极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全市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是2018年全市地税工作的主题。全市地税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突出抓好“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办税便利、服务维权、后续管理、税收执法”六个方面30项工作,重点组织好“115”等7项活动,建立健全好3项机制,切实推动税收征管方式实现“四个转变”,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更好地服务“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
一要坚持依法治税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
二要坚持精简便捷原则。坚持简并办税事项,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拓展办税途径,大力压缩纳税人办税时间,最大限度提升办税效率。
三要坚持公开共享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深化税收数据治理,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增强数据对税收工作各领域的支撑力度。
四要坚持系统集成原则。坚持“放管服”三措并举,系统集成,联动推进。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优化税源管理事项和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征管和服务事项集约化管理。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局领导兼任主任,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指定一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纳税服务处履行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能,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推进本部门牵头事项的实施。
各县(市、区)局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市局部署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简政放权深入有序
以精简为导向,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优化税务行政审批,进一步取消前置性审核,精简纳税人资料报送,切实为纳税人减负。
1.明晰权力责任事项。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征管制度归口审核制度,凡涉及征管业务及其工作流程的制度文件,须由征管科技部门进行会签。
2.落实各类业务规范。有效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适时开展上述税收业务知识竞赛。
3.加速税务行政审批。积极推进纳税人延期申报和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核准的当场办结,延期缴纳税款核准的提速办理;推行税务行政审批网上办理。
4.简化办税流程资料。全面落实省局精简资料报送的要求;推进税收优惠网上办理,持续推行税收优惠事项目录清单管理,改进税收优惠备案方式,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的纳税人留存备查;对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未领用发票的单位纳税人实施简易注销办法。
(二)政策落实透明高效
以落地为导向,多渠道主动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切实推进减税降费,在政策研究利用上聚焦产业强市,充分发挥以税资政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5.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主动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确保纳税人看得懂、易理解、会运用;做好税收热点问题收集、研判和转办。
6.切实推进减税降费。积极按规定做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契税优惠等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残疾人保障金扩面减负工作,力争下调残疾人保障金分档征收比例。
7.加强政策确定性管理。落实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加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研究团队建设;完善税收政策三方协调机制,落实研发费用转请鉴定机制,化解税收政策执行争议;针对纳税人预期的重大或企业重组等复杂交易事项,推行大企业税收预约裁定个性化服务。
8.开展政策效应分析。通过税收优惠落实情况跟踪分析和督查,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通过经济税收分析,充分发挥以税资政作用,辅助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对税制改革的探索研究,为完善政策、测算税负、评估改革效应等提供参考。
(三)办税方式便利简化
以需求为导向,大力压缩纳税人办税时间,最大限度提升办税效率,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
9.推行便捷办税“三项清单”。制定并推行办税事项“尽量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时间减一半”清单,推行网上办税,尽量实现办税不用跑;推行“最多跑一次”,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努力实现“时间减一半”,减少纳税人税中税后耗时。
10.拓宽多元化办税渠道。充分利用社区、邮政、银行等网络化网点,配置自助办税设备,便利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税;在偏远地区可以与国税部门共建便民办税点;拓展支付宝、微信等多元化缴税方式,进一步丰富缴税渠道。
11.深化联合办税。积极推广办税服务厅“一人一窗一机”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全面推广“共建+共驻”国地税合作办税模式;将委托代征系统整合进自助办税机,便利纳税人同步申报缴纳地方税费。
12.推行预约办、无纸办和容缺办。提供网上、掌上等多渠道预约办税服务,合理平抑办税高峰和低峰,减少纳税人无效等候时间;推行无纸化退税,实现纳税人在办理多缴退税、误缴退税和汇算清缴退税时,全程无纸化操作;对A级纳税人推行“容缺受理”,实行“边补资料边受理”,激励依法诚信纳税。
13.推进实名办税。明确办税人员和纳税人授权委托关系,对已通过实名信息比对的,取消身份识别资料的报送要求;深化国地税合作,实现实名信息共享共用,积极融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实现“一号登录,全网通行”。
14.优化房地产交易办税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管理模式,实现跨部门数据信息及时共享,推广应用存量房管理协作查验系统以及网络涉税价格争议平台,缩短办税时间,完善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内控机制。
(四)服务维权精准畅通
以问题为导向,推行多元化、精准化的税收服务,完善权益保障和调解机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15.推行多元化精准化服务。依托12366和办税服务厅等纳税服务平台,建立纳税人需求征集、分析、协调和反馈等纳税需求响应机制;组建税收志愿者服务和专家团队,拓宽税企沟通渠道;依托微信群和微网站,为不同类型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在线沟通方式;依托纳税人学堂、《涉税信息月报》,编制行业和创新创业等专项“税收政策套餐”;推广“纳税人需求响应站”,创建“FIRST税收服务”等省级服务品牌,确保税收服务取得实效。
16.建立“115”大企业服务机制。围绕全市重点项目、重大企业,建立“115”大企业服务机制:对全市20家规模最大企业、20家纳税大户、20家科技创新型企业、20家“走出去”企业、20家行业“小巨人”企业(百强企业)和100个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千户集团企业,落实“局领导挂联、办税绿色通道、政策服务定制、专家团队辅导、风险事先提醒”5项制度。
17.开展自然人“私人定制”税收服务。依托市局微信公众号搭建“自然人税收管理平台”,为纳税人量身定做税收优惠、纳税提醒和风险提示微报告,提供贴心贴身的税收服务。
18.完善纳税人权益保障和调解机制。拓展12366系统功能,建立集“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税收争议”四位一体的纳税人权益保障中心,形成“热线受理、内部流转、归口回复”的运转模式;建设税收争议调解平台,确保纳税人争议诉求得到及时响应、有效解决。
(五)后续管理科学集成
以集成为导向,加快转变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实名办税+分类分级+信用积分+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闭环管理机制。
19.加强数据集成应用。建立健全问题数据筛查、分析、修复机制,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采取团队运作方式,突出对行业风险分析和重点税源、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进一步挖掘数据价值;依托综合治税平台,加强与住建、国土、民政、公安等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推进数据融合。
20.优化风险推送和应对方式。统筹风险任务推送,更加注重简政放权事项和信用低等级纳税人;完善风险应对法制审核和风险应对检查机制,实施中等风险应对示范单位建设,促进风险应对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风险应对评价和反馈机制,对风险应对中反映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和改进措施,提高税种管理质量,提升行业管理质量。
21.建立健全风险提示机制。对疑点指向明确、税款可测的风险,通过短信平台或者网站等渠道,提示纳税人相关涉税风险,并要求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符合要求的,进行疑点消除;不符合要求的,转入后续风险管理。
22.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对纳税人按行业、规模、纳税信用评价进行分类,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将征管资源优先配置于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实现征管事项集约化管理。
23.加强涉税信用评价应用。加强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探索办税人员的信用管理机制;探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管理;试行将办税人员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与企业信用关联。
24.推进社会信用共治。着重推进部门信息互享、信用互认、奖惩互助;加大信用管理的正面激励,积极打造“政税银”品牌,助力解决诚信纳税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及时发布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对失信纳税人联合实施限制政府采购、取消评先评优、限制高消费和阻止出境等惩戒措施。
25.实施涉税信用扎口管理。成立市局信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原分散在多部门的涉税信用管理职能,进行扎口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六)税收执法规范公正
以目标为导向,坚持法治思维,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加强执法行为监督,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26.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全面实施风险应对法制审核办法,促进依法透明公正执法。
27.规范入户检查和联合执法。统筹安排各类入户检查,严格将入户检查面控制在2%以内;除偷逃骗抗税及举报案件外,对单户纳税人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全面落实稽查案件随机确定、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实现“双随机”与纳税信用联动、与风险结合、与分类分级的相融通;建立发票联合管控机制,纳税人存在违法事项且拒绝改正的,提请国税部门进行发票停限供措施;最大化实现国地税联合稽查,尽量减少对同一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28.推行稽查柔性执法。推行稽查《权利义务告知书》制度;强化督导自查工作,推行柔性执法;实行稽查建议,帮助纳税人提升财务会计核算水平,防范涉税风险;实施税务稽查“零延期”,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电子查账减少实地检查时间,落实市政府安静生产要求。
29.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实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和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凡是行政相对人一年内首次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予以行政处罚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首违不罚;凡是经税务机关集体讨论,认为同时符合“违法轻微”、“及时纠正”和“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凡是应当处罚且有处罚下限的,原则上按处罚下限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30.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积极上线内部控制监督平台,通过各项信息化平台,实现执法过程全监控,全面排查执法风险点,使风险管控做到“可察、可控、可管、可考”;按规定开展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对税收执法过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主要工作安排
(一)时间步骤
1.调研准备阶段(2018年1-3月份):建立组织架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2.实施推进阶段(2018年4-10月份):对照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召开专题会、现场会,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3.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1-12月份):对照年度目标和任务清单,严格考评考核,总结成效经验,分析存在不足,持续改进提高。
(二)专题活动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好方案中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推进该项工作,结合各项措施时间节点,分主题推出以下7项专题活动:
1.与国税部门联合推出“两会代表委员话春风”活动暨活动启动仪式;
2.开展“115”大企业服务活动;
3.组织“纳税人开放日”活动;
4.与国税部门联合推出优秀办税员评比活动;
5.推出“媒体记者体验行”活动;
6.与宣传部、经信委、国税等部门联合推出“诚信纳税联盟”活动;
7.举行展示交流,开展“回头看”活动。
五、强化工作保障
全系统要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主动提升站位,科学统筹协调,强化联动协作,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宣传推介,营造良好氛围,提炼总结经验,积极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扬州地税经验;要及时反映活动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按季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促进活动有序有力推进,市局制定三项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督察倒查机制。要全面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确保纳税人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落实;要对协调会办的重点难点问题,快速响应,定期督办;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督查督办、执法督察工作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工作;要建立按月倒查税收优惠落实机制,对纳税人反映的或税务机关发现的纳税人应享受未享受的税收优惠,主动提醒纳税人进行税收优惠事项的办理。
二是建立考评问责机制。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要围绕该项工作,深化干部素质能力提升,有效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动力;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意识,持续反对“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监督执纪;要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要强化人才支撑,优化调整人力资源,促进人力资源向基层倾斜,向服务一线倾斜,向改革重点部位倾斜;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完善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税收智能化建设;要强化机制支撑,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集聚基层智慧,鼓励基层创新,引导先行先试,推动形成干事创业、开拓创新良好局面。
附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