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纪委《关于严明“八条禁令”纪律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精神,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市统计局制定了《温州市统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统计局

  2017年9月15日

温州市统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关于严明“八条禁令”纪律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温纪发〔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法制思维、改革精神、创新办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核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审批办事流程简化、企业减负、执法程序规范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三分工作法”服务机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我市“再造新优势,再创新辉煌,打造’铁三角’”提供统计保障。

  二、重点举措

  1.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全局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在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变通”“打折扣”“设路障”;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不兑现承诺;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端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严禁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强制、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严禁随意性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违规执法行为;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处室:各处室、队、中心

  2.规范统计执法程序。一是完善统计执法制度。制定出台《温州市统计局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温州市统计局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制度》和《温州市统计局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从制度上杜绝随意性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二是确保执法流程透明公开。所有案件的立案、现场检查、案件审理、处罚决定等环节均在温州市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上公开进行,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所有行政处罚均严格按照《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依违法比例确定处罚尺度,对所有涉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或不予处罚等五类案件均成立案件审理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处罚结果并记录在案。四是严格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对如违法情形、是否存在从轻、减轻情节等情况予以充分的说理性表述。让行政相对人充分了解其统计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

  责任处室:法规处

  3.优化审批办事流程。一是简化统计单位登记工作办事流程。制定发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开展网上预审材料、批文证照快递送达,探索预约服务、网上申报、信任在先、办结核验等新措施,实现统计单位登记办理“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二是简化新增单位入库资料审核流程。按“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对新增单位入库材料事先进行网上审核,实现统计工作全流程电子化,减少企业多次送审材料的环节。三是简化投资新项目入库资料审核流程。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变原来由项目单位多次提供纸质台帐资料为提供电子台帐资料,减少企业多次报送环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处室:普查中心、投资处

  4.加强调查项目管理。一是精减统计调查项目。凡一次性调查能够解决问题的,就不搞定期报表;凡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能够解决问题的,就不搞全面调查统计;现有统计资料基本能够满足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调查频率。二是严格把好部门调查项目审批关。针对部门要求开展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特别是需要企业填报的调查项目,要认真审核必要性、可行性,尽可能减少企业填报项目。

  责任处室:核算和重点产业处、法规处

  5.监测企业降本减负情况。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优势,开展企业降本减负情况调查,动态监测企业负担情况,了解中央、省、市各项惠企优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掌握企业减负情况,及时向市领导反映企业诉求,提出对策建议。

  责任处室:各专业处室

  6.深化“三分工作法”服务机制。认真落实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将为基层服务的触角向基层企业延伸。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送惠企优企政策和统计业务知识下乡。开展为企业排忧解难活动,关心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各项助企政策,协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开发统计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免费为企业提供统计业务知识培训。

  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各专业处室

  三、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各处室要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对各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要落小落细落实。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处室和个人考核考绩内容,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担当。

  2. 加强督促检查。各处室(队、中心)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不断优化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举措。局机关党委和纪检组织要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创新运用微信、电子邮箱等网络平台,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对反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排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

  3.严肃问责追责。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及组织调整等手段,对违反“八条禁令”的党员干部从严从快查处。严格执行《温州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实行“一案双查”, 对主要负责人、具体责任人予以问责。凡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向社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