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开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着力解民忧、优环境、转作风、打攻坚,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打造营商环境国际化引领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要求,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建设为示范引领,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核心,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遵循,紧贴市场用好经济管理权,紧贴民生用好社会管理权,紧贴服务用好城市管理权,以服务最优、门槛最低、负担最轻、机制最活、支持最强、保障最全、效率最高为目标导向,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举全市之力打造营商环境国际化引领区。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布全市统一权力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各类证明事项清单、各类行政许可证件清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单等六张清单,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

  2.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运转的工作意见》,加快智慧政务平台建设,加速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转移。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市民之家、行政服务中心,加大对窗口授权力度,做到数据“一次汇聚、多次共享”,将办理时限压缩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个人社区事务“全市通办”、政府政务信息“全域共享”。

  3.大力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出台《开封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设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专班,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订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立等可取,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二)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标新加坡等先进国家,持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履行“双告知”职责,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全面开放市县两级企业名称库。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着力解决“入市容易退市难”问题。

  5.扩大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进一步总结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经验,将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单位一并纳入承诺制范围,年内完成向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复制推广,建立起“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

  6.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逐项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打造联合检查现场指挥平台和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全面实施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惩戒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组织成立医疗旅游、文化创意、现代物流、跨境电商、金融服务等行业协会,形成市场主体自律、行业协会自治、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新局面,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7.深入探索整体评勘。推广自贸区开封片区经验,在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开港经济带等重点区域,探索实施整体评勘,环评、能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地质勘察、文物勘探等由政府统一购买并实施完成,结果适用于区域内全部投资建设项目。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做各类评勘,也无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8.推动地理信息“三测合一”。整合规划、国土、住建部门测绘资源,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快开展“三测合一”改革,全面建立中介机构集中服务,相关部门依据职权分工监管的建设工程测绘服务体制,实现群众和企业“一次委托、按需测量、数据共享”的改革目标。

  9.推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将各相关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规范为统一窗口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文件的竣工联合验收方式。优化竣工验收流程,简化竣工验收程序,明确竣工验收标准,加强竣工验收监管,提高竣工验收工作效率。

  10.严格清理涉企收费。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放开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落实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严格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管理,继续执行统一征收。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坚决清理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

  11.规范涉企中介服务。按照“多评合一”要求,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各级行政部门不得指定下属事业单位、企业性质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作为评估服务机构。行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企业性质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作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由企业自主选择服务机构。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

  (三)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侵权、假冒、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质量和效率。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开展专利信息服务,探索建立集基础数据与公共服务于一体的专利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引导、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

  13.建立诚信分类监管机制。坚持政务公开,坚决兑现政策承诺,提高政府公信力。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全省、全国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交换共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探索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14.弘扬营商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努力形成崇尚法治、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营商意识和氛围。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提升全民和营商主体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将与商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等的普法工作。深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讲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支持服务。汇编并及时更新商事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建立便捷的查询平台,免费向公众和企业提供搜索查询服务。

  (四)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15.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提倡和培育企业家精神,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讲诚信成为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守则。深挖开封文化根源与底蕴,扩大对外文化交流规模。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强化全社会公平竞争、务实进取、诚实守信、创业创新的意识。以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为目标,开展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公共场所外文标识。加强与国际文体组织合作,承办各类文化会展活动和国际体育赛事,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提升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

  16.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定期编制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实施“汴梁英才计划”,优先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机制,通过统一调配全市事业全供编制,改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公开考选和聘任制公务员方式,通过市校合作挂职引进、政府购买服务和提高人才引进标准等措施,引进高学历、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就业人才和投资人才。优化人才服务工作,为人才在医疗保健、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保障好各项待遇,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提升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

  17.提高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严厉打击治安、刑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治安协作联防机制,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巡查工作机制,构建全天候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健全流通环节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

  18.强化自然环境保护和修复。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宜居开封,提升开封对外吸引力。持续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标本兼治,健全常态化防治机制,保持空气质量良好;推进水污染防治,落实好河长制、“水十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污染修复工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完善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补偿、生态环境监管等体制机制,加大生态系统损害追责补偿和保护修复力度,探索实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19.美化城乡环境。加快推进“五城联创”,按照每个创建的考核体系标准,建立创建台账,统筹好软件、硬件建设,统筹好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攻坚、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城市“双修”以及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完善城市“八网”基础设施,加快实施“一渠六河”工程和河湖连通、水系改造提升等项目,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改善城乡居住环境。

  20.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加强劳动纠纷调处服务工作,规范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推进企业守法规范用工、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社会保险全面覆盖,确保职工安全健康切实保障、劳资纠纷有效预防化解,全面构建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实施保障

  (一)突出一个引领。充分发挥自贸区开封片区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示范引领作用,将行政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先行改革举措在自贸试验区进行探索试验,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向全市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辐射,引领全市各领域投资创业环境不断优化,提升我市软实力,增强对外吸引力。

  (二)开好双月例会。建立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双月通报点评例会制度,每逢双月召开,每次例会选取10个以上与优化营商环境背道而驰的典型案例进行点评通报。借鉴北京“百人团”等做法,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科学评估政府效能、政府服务、企业负担、要素支撑、法治环境、开放程度、产业配套、宜居环境等要素状况,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开好企业家恳谈会,收集企业反映问题,制定问题清单,解决好企业反映的问题。

  (三)公开兑现承诺。着眼优化营商环境,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各县区、各部门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兑现承诺,通过建立台账、逐条践诺、逐项销号,树立诚信守诺的良好形象。

  (四)严肃问责奖惩。以“12345”市长专线电话为依托,畅通企业投诉渠道。依托市企业投诉中心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两个平台,收集简政放权“不作为”、服务企业“慢作为”、落实政策“中梗阻”、违纪违法“乱作为”等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布。每双月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结合部门职能和公开承诺事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实施执纪监督、组织监督、绩效监督、社会监督。对诚信守诺者要树立先进典型,给予奖励;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失信违诺者要树立反面典型,严肃追责和惩处。

  附件: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双月通报点评例会制度

  附  件

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双月通报点评例会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是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常委会研究意见,现制定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双月通报点评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双月通报点评实行例会制度。自2018年2月起,每逢双月下旬召开。

  二、会议通报点评对象

  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公开承诺的市直单位及市法院、市检察院。

  三、会前准备

  1.发布公开承诺。每次例会前,在新闻媒体上发布一批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

  2.召开企业家恳谈会。每月召开一次企业家恳谈会,每次邀请一个类别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面对面听取企业家的诉求和问题,形成当月问题清单,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处理。

  3.反映问题线索梳理。从开封市企业投诉中心、企业投诉热线电话12345、企业来信来访、督查部门明察暗访等渠道收集的问题,经梳理后形成问题线索清单,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处理。

  4.开展营商环境评估。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组成第三方评估团队,依照指标体系标准对开封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估。

  四、会议程序

  1.发布双月营商环境评估结果。由第三方评估团队发布营商环境评估结果,并结合评估结果做出说明、提出建议。

  2.发布问题清单解决情况。根据企业家恳谈会上形成的问题清单、反映问题线索梳理出的问题线索清单,对“两个清单”上提出的问题,分类别通报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

  3.通报影响开封市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重点围绕简政放权不作为、服务企业慢作为、落实政策中梗阻、违纪违法乱作为、推诿扯皮不担当等问题,根据企业家恳谈会上形成的问题清单、反映问题线索梳理出的问题线索清单,在“两个清单”中选取具有典型性的案例进行通报。

  4.涉及典型案例的责任单位公开表态。通报典型案例涉及的责任单位公开表明对通报问题的态度、通报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通报类似问题整改措施等。

  5.公布追责处理结果。公布相关部门对此次通报会涉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责处理结果。

  6.集中点评。由市领导对通报典型案例及涉及责任单位公开表态、问题清单解决情况进行点评,并提出工作要求。

  五、追责处理措施

  1.执纪监督。根据典型案例情况,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法进行调查,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

  2.组织监督。对典型案例涉及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相关情况记入个人实绩库。对于每年两次以上被通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该年度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每年三次及以上被通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由组织部门提出相应调整建议。

  3.绩效监督。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典型案例涉及单位,每被通报一次,由相关部门依照规定调减该单位平时考核奖励的优秀比例、调低该单位两个月精神文明奖奖金发放等次。同时,对典型案例涉及单位,每被通报一次,在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中扣减相应分数;通报三次及以上的,在年终综合目标考评中取消评先资格。

  4.社会监督。对于双月通报点评例会通报的典型案例和涉及责任单位的表态承诺内容,在市属报纸、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平台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会议组织实施

  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双月通报点评例会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营商环境评估由第三方评估团队负责。发布问题清单解决情况、通报典型案例材料、公布追责处理结果,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执纪监督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组织监督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绩效监督调减奖励部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文明办负责;综合目标考评部分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牵头负责。发布公开承诺、公开典型案例及涉及单位表态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各县区参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