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各工商分局,市工商局各科室、单位: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工商个字〔2017〕70号)及《自治区统战部 自治区非公办关于印发2017-2018年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桂统发〔2017〕13号)要求,经北海市工商局同意,现将《北海市工商局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日

北海市工商局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工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及《自治区统战部自治区非公办关于印发2017-2018年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发展,切实履行好“放管服”职能转变,结合我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小微企业增量提质。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为小微企业快速增长营造高效便利的准入环境。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为小微企业参与竞争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为小微企业做强做大打造宽松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营造小微企业便利化准入环境

  1.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推行企业“六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试点“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创新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切实降低企业营商的制度性成本。

  2.完善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打通企业退出便捷通道。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

  3.按自治区工商局统一部署,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纸质登记的基础上,实现网上登记注册,实现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工作;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

  4.推进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开放名称库,建立完善名称查询比对系统,根据自治区工商局提供企业名称的在线自主申报平台服务,实现区内企业名称的网上申报、网上核准,实现企业名称全程网上办结。

  5.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国务院、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整和取消工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先照后证”改革后市场主体登记“双告知”工作规范》,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协同监管。加快推进“双告知”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工商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间互联互通。

  (二)强化小微企业名录功能,提升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地的精准性。

  6.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定期更新和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相关栏目的信息。不断加强部门协作,联合金融、人社、教育、科技等部门积极参与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为落实各项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

  7.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名录的社会知晓度。各单位在登记窗口发放小微企业名录宣传页,张贴小微企业名录公众号二维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名录系统的访问量。

  8.深入开展对本地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名录的分析和服务功能,形成小微企业相对统一完善的统计体系和相对准确的数据系统,及时了解小微企业生产状态,为推进大数据检测服务奠定基础。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9.健全市场监管规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对小微企业的监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公平法治的环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结果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0.推进企业信息公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归集机制,定期汇总发布涉企信息归集目录,全面、及时、准确地将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中产生的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

  11.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继续关注民生领域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积极组织查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反垄断行政执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为小微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创造条件。

  12.加强广告监管。依据工商总局国家广告监测平台,加强对全市各级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广告的监管监测,及时查看和处理辖区传统媒体、主要网站涉嫌违法广告,将传统媒体违法广告时长和条数监测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围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重点商品和服务类广告,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清除涉及民生安全的违法广告。

  13.加强消费维权。广泛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鼓励支持小微企业维护商誉、诚信经营,畅通维权渠道,为诚信小微企业的发展腾出市场空间。

  (四)鼓励小微企业运用商标提升品牌价值,增强企业竞争力

  14.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推行的“广西品牌神州行”“商标品牌富农”“商标品牌强企”“商标品牌保护”等行动,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和品牌整合。大力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做大产业发展;打造“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品牌”的品牌产业发展模式。

  15.加大商标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加强商标法宣传,立足职能引导小微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商标提升品牌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6.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拓展商标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做好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试点工作,为企业融资提供畅通渠道,为企业申请商标提供便利。

  17.建立健全商标代理行业自律制度。加强商标代理机构人才培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商标品牌服务能力。

  18.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大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力度,紧盯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行为,强化重大案件统一指挥,实现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工作新突破。

  (五)构建共治格局,把服务小微企业做“优”、做“实”、做“细”

  19.鼓励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立足职能、开拓创新,在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最多跑一次”、“银企对接”等改革措施,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微企业政务服务。

  20.积极配合自治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成立筹备工作,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私营业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教育培训、管理咨询、法律支援等全方位服务。

  (六)加强服务工作,营造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1.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商系统继续开展服务企业“联百帮千扶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工商系统积极走访联系,帮助企业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各工商分局每年召开1次企业代表座谈会,走访联系企业2次以上,至少为企业办实事3件。

  2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板报等宣传阵地,每年树立企业发展典型和服务企业发展的单位(部门、个人)3个以上。

  (七)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新活力

  23.继续开展“党团组建百日攻坚”、“党旗领航”系列活动,按照“三全六有”标准,推进“小个专”党组织规范建设。不断加大宣传先进典型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带动作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条线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综合协调,形成服务小微企业的合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

  要重视舆论宣传,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宣讲、专题课程培训等方式,使小微企业全面了解各项政策和服务。组织主要新闻媒体开展系列相关报道,增强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各方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工作实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解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强化对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跟踪和绩效评价。

  (四)做好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点放在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实际问题和困难上。请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各分局分别于每年5月20日、12月20日将《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半年总结及全年总结报送至市工商局个体科OA邮箱。联系人:庞才菊,联系电话:0779-3086621。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