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六个一”目标要求,进一步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实施“七个一”工作措施,构建良好清亲政商关系,推动政务服务全面提速增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要求,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高服务效能。
(二)市级将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刻制时间合并,在资料齐全合规的情况下,审批部门受理后,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1个工作日办结,公章刻制20分钟内完成,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各县(区、市)、开发区新设立企业开办要比照市里的做法大幅压缩时间。
(三)深入推进“准入即营”改革,实行一表登记、综合受理、并联办理、承诺告知、证照联办、准入即营,缩短企业进入市场组织生产经营的时间。
二、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
(四)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精神,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五)通过取消事项、合并环节、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告知承诺、并联办理、前期策划等措施,加快投资项目审批。在项目熟地、前提条件具备、资料齐全合规的情况下,审批部门受理后,项目立项(审批和核准项目除外)、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各1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权证和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总体审批时限压缩到21个工作日。
(六)提升服务能级,运用人工智能,实现“一图导航”;编印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报件指南,实现“一本告清”;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整合相关部门的登记信息,实行“一表登记”;探索建筑师负责制和BIM智能化并联办理平台,对项目审批全过程材料进行优化整合,综合利用;加快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手续办理,强化专家评审、中介服务监管,压缩服务时限。
(七)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功能区进行区域综合评估,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文物普遍性勘探等事项,实行统一评估,成果共享。
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八)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除法律规定或涉密等外,政务服务均应纳入平台办理。市政务大厅“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平台是网上办事的唯一平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入口和出口全部整合到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关闭各部门网站在线办事入口,改为链接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入口,部门专网要与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对未按要求改造对接政务信息系统的,不拨付运维经费。
(九)积极推行“零站式、零跑腿”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的“零零一一”服务模式,开展“不见面”办事。到年底,市级大厅实施事项80%网上办理,争取50%的网上办理事项网上办结。到2019年底,网上可办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不低于70%。
(十)将“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平台与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政务大厅自助设备保持功能衔接,形成多维度、立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四、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十一)进一步强化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政务服务全覆盖。加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管理,统筹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力度,加强一线政务服务窗口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原则,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部进驻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晋中市民之家”各专门驿站的服务事项也要集中办理,建立“一窗受理、一站办理”运行机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模式,实现专业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
(十三)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健全完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按月、按季、按年考核,形成规范标准,延伸对“晋中市民之家”各专门驿站和县(区、市)、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考核。
五、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十四)梳理并公布“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严格按照清单执行。对关联事项按“一件事”办理,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实行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办理,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十五)创新服务手段,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咨询告知、查询告知、首问负责、首办负责等制度,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做到“一件不两送” “一事不两跑” “一问不两询”。
(十六)推进“一窗受理”模式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建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受理、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分类办理的工作机制,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六、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
(十七)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 “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按照“依法充分信任,普遍性无过错推定”原则,彻底清理各类证明材料,对无谓的“奇葩”证明一律取消。年底前先行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等一批证明事项。
(十八)对同一服务事项,不同部门需要的相同材料,实行部门内部共享;办事过程中上一环节产生的行政决定文书,直接作为下一环节的办理依据,已经包含的申请材料,不再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交。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探索推行身份证“一证办事”。
(十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留事项材料清单一律对外公布,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一律不得向办事群众和企业索要证明。
七、政府热线一号接通
(二十)发挥12345政府热线作用,打造全方位、全时段、高效率、高质量的“一号通”政府热线,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二十一)各热线联动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统一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办理答复机制,落实办理责任,提高12345政府热线“一号通”的接通率、答复率、办结率和问题解决率。
(二十二)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通道功能,与12345政府热线“一号通”一体化运行,执行营商环境咨询投诉举报事项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督促,保证市民和企业的诉求100%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
八、强化组织落实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切实把落实“七个一”措施作为“一把手”工程。有关单位要做到自主规权、主动服务,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一网之外无办件”。
(二十四)强化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协调落实,对照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工作方案,逐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效。市政府“七个一”工作措施落实纳入13710督办体系,进行重点督办。
(二十五)加强考核评价。市县两级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进行严格考核。同时,开展第三方评估,以企业申请开办时限、投资项目审批提速程度、群众办事方便与否作为重要衡量标准,进行多角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