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务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市政府决定建立荆门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公共服务目录。市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落实。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严格按目录要求,认真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目录,逐项编制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二、加强公共服务目录管理。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调整,由实施单位申请,经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确保目录科学有效。

  三、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着力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政务服务“全市一网”建设,建立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资源,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市级部门要建立公共服务投诉举报受理和反馈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各地可参照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附件:荆门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xls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