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委机关各相关处室,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依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依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6]4号),为做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推进监管工作重心向行政审批事中事后转变,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转变,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审批原则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依法规范审批。对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和办理时限承诺制;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实行“阳光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各级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确保行政审批规范有序进行,实现严格依法、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的目标。
(二)严禁变相审批。对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创新监管方式,明确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到实处。严禁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继续审批;严禁拆分、合并、重组或以新的名义重新审批;严禁以达标、验收、年检、换证等形式对机构和人员作出强制要求;严禁以印发文件等形式,授权或指定行业学(协)会、事业单位等继续行使行政审批职权。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下级卫生计生部门初审、审核的,要同步取消。对已经取消的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要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恢复。
(三)确保有序衔接。对已经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步推进。下放审批事项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协助承接部门规范实施行政审批,同时,不得以备案等名义继续审批。承接审批事项的部门要加强与下放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制定承接方案,明确权限责任,规范管理措施,研究解决承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规范有序地承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严格遵守法定审批程序和时限,不得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对需要技术评审的审批事项,承接部门要加强相关专家队伍建设,确保技术评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主要任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以市卫生计生委职责为主要内容,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频次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邯郸市民网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网络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建立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监督执法人员职务、所属执法机构、专业类别、执法领域等内容。名录库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级建立,并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时,可结合工作实际,从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及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
(四)建立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严格按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卫生计生监管对象名录库。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其他检查对象,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执法检查。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应进行动态调整,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频次和比例应当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当年工作实际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保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通过邯郸市民网双随机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及随机抽查力度。
(六)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的抽取按照公开、公正抽查的原则,运用邯郸市民网,由市综合监督执法局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一次性随机抽取产生。书面记录抽查过程,并经现场参加人员签字后存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交由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七)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随机抽查结果应当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由副主任杨良喜同志任组长,委有关处室、综合监督执法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推进联动执法。建立健全层级联动制度,避免重复执法。加强与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间沟通协调,推行联合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三)加强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强化监督执法能力保障,保证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提升监督执法队伍形象,惩治监督执法腐败现象。
(四)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并将监管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重大政策落实督查范围。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建立督查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报告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对未履行监管义务或在审批、监管过程中存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坚持权责法定、依法监督。监督检查部门和执法检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监督检查部门执法检查力量,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抽选检查人员到位。
(三)严格抽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查对象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