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简称“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抓紧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表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2016年底前,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一单两库”。

  1.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地、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部门权责清单、监管清单等,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等,报同级审改办审核汇总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

  2.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各地、各部门要以本行业、本辖区为基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监管职责,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市场主体或单位,信息内容包括抽查对象名称、地址、法人(负责人)、执法检查历史记录等内容。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级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及培训情况等,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规范监管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检查要求,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明确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选派方法,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查处结果的公布时限、方式,查处结果的运用等,原则上一个事项制定一个细则。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行业性质、风险程度、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等因素,科学制订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

  2.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考虑所辖行业、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专业性强、监管要求高、执法人员较少的行业,探索整合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建立综合名录库,增加可抽取的执法人员。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其他有效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

  3.规范随机抽查行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重点领域、高危行业、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都应通过摇号等方式,从“两库”中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部门要参照省直部门做法,制定与省直相关部门保持一致的执法检查表格,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检查双方签字盖章,现场确认。推行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4.查处结果公布及运用。各地、各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处,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完善配套措施。

  1.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各部门要整合内部检查事项,开展部门内部各业务科室(单位)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要一次性完成。市场监管委员会办公室、城管综合执法委员会办公室要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检查,制定并实施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2.完善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行政许可类、监管类、处罚类信息归集在市场主体名下,公开监管信息,实现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推进联合惩戒,全面提高“双随机”监管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3.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市审改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制定完善“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于10月底前报同级审改办审核备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使之成为主要的监管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将抽查细则、抽查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周报制,每周四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审改办。

  (三)强化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执法,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扩大社会参与面,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