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监管全覆盖,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120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探索创新市场主体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检查联合机制,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规范联合检查程序,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切实解决检查任性、选择执法、人情监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机会,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可联必联的原则。除上级和法律法规对检查有明确要求外,各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单独进行检查。对同一市场主体涉及两个以上监管部门检查的,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联合其他监管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完成,切实减少检查频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二)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执法”,联合检查方案、联合主体、检查程序和检查结果必须公开。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等环节,可通过公证部门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市场主体代表、新闻媒体等现场参与和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坚持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信用等级差的市场主体、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或联合检查后问题仍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增加联合检查频次和治理力度,可由县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四)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构建多元参与的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坚持“两法衔接”,对检查中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持“纪法衔接”,对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抄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三、建立机制
(一)建立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检查机制。“双随机”联合检查由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参与配合。随机从本单位建立的市场主体数据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制定具体的联合检查方案,方案包括联合检查事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联合检查参与部门及执法人员、联合检查方法、联合检查时间安排等内容,检查方案在实施检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联合检查牵头部门负责统筹组织联合检查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各执法检查部门要严格执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建立政府主导开展问题突出领域联合检查机制。对问题突出的领域、信用等级差的市场主体,由县政府主导,行业部门牵头,按照“双随机”联合检查方式开展联合检查。对问题长期存在的领域和市场主体加大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比例,实行严管重罚,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三)建立联合治理机制。积极推进“双随机”联合检查监管联动、社会共治机制,有效实现监管风险的发现、分类、管控,提高监管效能。各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下一步深入调查与处理,依法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未参与检查部门接到线索后,要积极配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管部门,由监管牵头部门负责将处理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将我县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监管信息全部录入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各部门按照涉企信息归集目标、内容和归集方法、时限要求,及时将产生的涉企信息录入平台。平台归集的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进行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均可查询利用。通过信息共享,各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依法依规对市场主体严重失信行为采取惩戒措施,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的。
四、试点示范
为梯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县上将针对中秋、国庆节前市场监管的阶段性工作特点,在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3个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试点示范。
(一)制定联合检查方案(9月11日—9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牵头制定本部门主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方案,方案包括联合检查事项、市场主体、联合检查参与部门及执法人员抽取、联合检查方法、联合检查时间安排等内容,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开展联合检查行动(9月16日—9月25日)。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根据联合检查方案,从本单位建立的市场主体数据库中抽取检查对象,组织参与部门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检查执法人员,并开展联合检查。
(三)公开检查处理结果(9月16日—9月25日)。联合检查结束后,牵头部门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要进行深入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总结提炼试点经验(9月25日—9月30日)。为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试点经验,梯次推进其他县级行政监管部门组织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要归类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式方法、细致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于9月3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政管股,联系人及电话:苏芪,5225082),为在全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行政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牵头部门负责、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监察部门逗硬监督”的联合检查机制,不断更新和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选优配强执法人员队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级行政监管部门要按照“主体不变、责任不变、程序不变”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在联合检查过程中,牵头部门统筹做好联合检查的人员组织、车辆协调、过程督促、结果公开等工作。涉及到的监管部门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巡查相结合,对群众举报的相关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各行政监管部门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县监察局负责联合检查的执纪监督和保密规定的落实,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县级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制宣传单,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目的意义、开展模式,让市场主体支持、配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高效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更多更好的联合检查方式,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