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68号)要求,为准确掌握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定于2017年1月上旬对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督查采取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集中检查由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编办牵头组成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和查看网上公示情况等,对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本次督查工作,提前做好工作汇报材料、文件资料和网上公示等的准备工作,结合实际对照《2016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评表》进行自评,并对相应得分、扣分情况作出说明,对需要进行网上公示的内容请在说明中注明网址。

  三、工作汇报材料和自评的考评表及其说明,参加集中检查的单位请准备一式9份,连同其他文件资料带至督查现场;不参加集中检查的单位请于1月10日前通过政务内网分别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编办。

  附件:宁府法〔2016〕52号.docx

  (联系人:陈铁军,联系电话:68786923、18051000585)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