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升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升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升级,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是省政府提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功能升级改造,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促进部门间数据共享,简化流程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3月底,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100%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主要内容及实施范围

  (一)主要内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指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事项,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包括在行政服务中心由一个部门办理,涉及多个窗口受理的事项),将受理和审批相分离,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方式,可依托政务服务网进行资料共享和传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实现集成高效审批。通过实施“一窗制”的服务模式,使企业和群众由“跑多个部门”转变为“只跑一个部门”,“跑多个窗口”转变为“只跑一个窗口”。

  (二)实施范围: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

  (一)整合部门窗口,推行“一窗制”服务模式

  1.设立“综合窗口”。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由“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社会事务”“公用事业”等4个受理区组成的“综合窗口”,“综合窗口”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承担所涉部门审批(服务)事项(以下简称“一窗受理”事项)的受理职能,负责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分办、统一出件等审批服务工作。原审批部门独立承办的审批(服务)事项仍由部门窗口受理审批。构建形成一个“综合窗口”与多个专业窗口并存的“1+X”行政服务大厅受理模式。创新政务服务体制,建立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容缺预审、全程代办等机制,通过优化重组行政审批要素、梳理再造审批流程、细化量化裁量标准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积极开设“便民综合窗口”、建立一站式、全程代办业务等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3月18日前。

  (1)制定“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编委办、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3月15日前。

  (2)制定“商事登记”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编委办、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3月15日前。

  (3)制定“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编委办、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3月15日前。

  (4)制定“公用事业”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编委办、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3月15日前。

  (5)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编委办。完成时间:2017年3月15日前。

  2.梳理纳入“一窗受理”事项。有纳入到“综合窗口”受理事项的区级相关审批部门,负责梳理“综合窗口”所涉及到的审批事项具体目录。纳入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区审管办。配合单位: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3月15日前。

  3.建立事项受理标准化制度。设计事项受理统一的申请表式,梳理受理所需提供资料,编制《“一窗受理”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作为“综合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重点规范事项的申请主体、资格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杜绝“奇葩证明”,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限制审批受理环节的自由裁量空间,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

  责任单位:区审管办。配合单位:区编委办、区法制办、区级相关审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间:2017年3月20日前。

  4.建立后台并联审批、集成服务工作机制。“综合窗口”接收受理事项后,通过政务网上的受理平台统一上传资料,各审批部门按需自行下载清单资料,进入审批程序,并按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办理时间提速90%以上的要求进行审批,及时将审批结果材料发送到“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实现企业和群众“要跑多个部门”转变为“只跑一个部门”。

  责任单位:区审管办、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3月底前。

  (二)落实配套措施

  5.调整充实人员力量。按照功能升级的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增加行政审批(服务)受理职能,按照“人随事走”“精简效能”的原则,统筹调剂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人员力量。过渡期内,从主要审批事项受理职能转出部门抽调骨干力量,专职负责“综合窗口”业务的受理、咨询和培训交接工作;正常运行后,调整并充实与“综合窗口”工作量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切实抓好“综合窗口”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3月25日前。

  6.完善办事大厅功能布局。落实“综合窗口”办公场地协调和保障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流程设置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公共事务区、电子政务体验区、商务区等一系列配套服务区域。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改革工作进度,将中心大厅改造、信息化建设等经费追加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区电子政务办、区财政局、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3月23日前。

  (三)完善政务服务网配套系统建设

  7.开发应用“综合受理”专用审批平台。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开发综合受理功能模块,落实部门自建系统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基础平台和“一窗受理”平台的对接,实现事项受理、审批“一网通办”。

  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办。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3月底。

  8.推进关联审批系统(平台)建设应用。建设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库平台,提供数字证照的生成、管理、共享服务,满足部门窗口审批过程中的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等需要。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全区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全程监察。深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统计等“五证合一”平台应用。积极促进多规合一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为高效审批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办。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级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6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是省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突破口,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区编委办负责做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全面谋划,主动担当,切实抓好牵头负责的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明确的责分工,密切配合。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按照要求,制定规则,优化流程,抓好落实。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专项督查制度,每周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影响整体进程的部门,要启动追责机制。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越政办发〔2017〕17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