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447号)、《关于请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发改电〔2018〕20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要求,要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要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二、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针对群众最关心的100个办事难点堵点,从4月起,平均每月解决20个问题,今年8月底前全部解决。第一批需解决的群众最关心的办事堵点问题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1。5月30日前着力解决有关教育、身份证明类等20项群众办事堵点问题,6月份至8月份继续解决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领域的办事堵点问题。

  三、工作要求

  1.按照《常州市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责任分解表》(附件2)确定的市级牵头部门,我区对应的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我区的群众办事具体堵点问题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明确解决途径、解决标准和解决时间,确保解决效果,同时按要求随时向区行政审批局(政管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认真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群众办事具体堵点问题的落实工作。其他部门做好所有办理事项提交材料的信息梳理和配合工作。各镇(街道)参照区级工作要求,在本区域内同步推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题行动,同时按要求向区行政审批局(政管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在全部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前,各级服务窗口自2018年6月1日起,不得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各类办理事项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免提交问题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2.各单位在推动解决办事群众堵点问题的过程中,加快办事材料证明精简,充分利用共享信息,凡属于共享平台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复提交,对于本区域范围内开具的证明材料,结合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层级,通过数据共享、流程优化等方式,推动办事堵点问题的解决。对于跨区域的证件证明数据共享需求,及时梳理汇总到区各牵头部门,提交至市级各牵头部门统一协调解决。各单位要根据时间要求,推进自建办事系统与市、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

  3.请各单位根据清单认真梳理相关事项的办件情况,及时与上级条线部门加强联系,并结合我区实际填写《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信息采集表(个人类)》(附件3)和《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信息采集表(企业类)》(附件4),于5月29日前将信息采集表电子稿及纸质稿(盖章)报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317室(联系人:孙彦,联系电话:85178975)。

  4.请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加入工作QQ群,群号:482113055。

  附件:第一批需解决的群众最关心的办事堵点问题清单 .doc

  2.常州市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责任分解表 .doc

  3.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信息采集表(个人) .doc

  4.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信息采集表(企业) .doc

  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