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五个一”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9月19日
安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五个一”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现就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五个一”机制,提出如下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决策部署,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总要求,在不增加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和归并审批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模式,建立“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承办、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印章签批、一站式办结”的“五个一”行政审批服务新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开创我市经济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一)合理统筹。按照“一个科室承办、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各部门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内设机构、人员和职责,统一设置审办科室,全面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实施向窗口集中。
(二)授权到位。按照“一个领导分管、一枚印章签批”的要求,实行首席代表制度,在法律主体不变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前提下,由部门主要领导授权首席代表具体实施审批。
(三)审管分离。按照“一站式办结”的要求,实现审批权和监管权分离,各部门审办科室全权负责本单位审批工作,原承担审批服务职能的业务科室,将工作重心调整到加强业务服务和后续监管上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的前延后伸。
三、主要内容
(一)梳理审核行政职权
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梳理审核行政职权项目的通知》(安政〔2014〕24号)要求,对市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下级单位设立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建立市级权力清单制度,并公布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职权目录。
(二)整合审批办事机构
1.各部门在不增加内设机构数量的前提下,通过“撤一建一”设立审办科或在相关科室挂牌,将整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划归到审办科室,并明确人员、岗位、责任相一致。
2.审批服务职能较重、业务类别较多、办件量较大的部门,可归类设2-3个审批科室,原则上不超过3个。各部门充分授权审办科室集中行使部门的审批服务权,并整建制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公。
3.审批服务事项少、业务量小、阶段性受理的部门,可以进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定期到窗口办理。
(三)窗口人员授权到位
1.各部门要选拔业务精、服务优、素质高的骨干力量作为窗口服务人员,并落实岗位责任、权力。根据业务量,确定进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窗口工作人员保持稳定,不再承担单位的其他工作,原则上不得随意抽调,将窗口作为培养人、锻炼人、选拔人的重要岗位。
2.各部门确定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并对首席代表和审办科充分授权,由首席代表和审办科工作人员集中受理和办理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首席代表常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对本部门权限范围内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实施最终签批;进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项目审批环节原则上不超过3个(不含并联审批项目),并明确环节责任;对需要会议研究的事项,研究后由首席代表实施签批;同时负责本部门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与行政审批服务相关的科室和人员有协调权、督办权。
(四)窗口管理统一规范
1.统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由各部门的审办科保管,经首席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各部门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和变更,须经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同意,由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培训登记后,颁发工作证,持证上岗。
3.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要保证受理、审核、签发、办结等审批办理程序相对集中在窗口完成;同时充分利用办公系统做好窗口前台与后台的衔接,让窗口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得到充分保证。
4.各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利用网上审批系统,整合各部门前置审批流程。对需要重复提供的前置审批材料,实行一个部门为主,一次性录入系统,一次性审查确认,信息共享,部门联用,改多次前置审批为一次性前置审批。
5.各部门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同时接受本部门和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确认登记、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各部门负责加强对派驻人员的选派调整、人事劳资管理和后勤保障,支持、配合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四、任务分工
行政审批服务“五个一”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市编办:负责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调整设置,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程,修订各部门的“三定”规定,会同市法制办组织各部门梳理审核市级行政职权项目。
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对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严防乱收费、违规收费的现象发生。
市监察局:负责督促推进改革,加强取消下放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类行政职权项目逐步实施电子监察,加强效能监控,及时发现处理不按照流程操作、超出时限办结等问题。
市法制办:协同市编办梳理审核各部门行政职权,建立市级权力清单制度,并确定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职权项目。
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各部门进驻中心的衔接和落实,规划窗口设置,组织各部门规范行政审批运行,审核公布进驻项目的清单,审定标准化流程和优质服务标准。负责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阶段(9月28日前)
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梳理审核行政职权项目的通知》(安政〔2014〕24号)要求,9月19日前,各部门上报本部门的行政职权梳理审核意见;9月25日前,市审改办组织法律专家集中进行审核;9月28日前上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市级权力清单和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清单。
(二)制定方案阶段(10月16日前)
1.各部门根据行政职权梳理结果和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职权目录,于10月10日前向市编委报送审办科室设置的请示。
2.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和职责调整,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进驻方案、部门授权文件报送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进驻方案包括:进驻的审批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各部门进驻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首席代表个人简历、工作人员花名册以及窗口需求等内容;部门授权文件包括:窗口职责、首席代表职责、窗口工作人员职责等内容。(参考模板可登陆市便民中心督查科公用邮箱下载:aysbmzxdck@163.com,密码:5116001)。
3.市编办要按照“不增加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不增加科室”的总要求,于10月16日前报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复各部门关于审办科室设置的请示。
4.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要科学规划窗口设置,了解掌握部门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情况,于10月13日前批复各部门进驻方案。
(三)规范运行阶段(10月14日至10月31日)
1.各部门根据市编委批复,于10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内设机构的整合归并和人员的合理调配。进驻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交接。10月31日前,各部门按照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批复的《进驻方案》完成进驻,正式展开工作。
2.10月31日前,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组织进驻部门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暨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4〕81号)要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统一制作行政服务指南。同时,组织各部门规范其他行政职权的运行程序,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不断深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文明服务用语、服务制度,推广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审批平台,积极探索并联审批,努力搭建一站式服务的新网络平台。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31日至12月31日)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逐一检查验收各审批职能部门改革落实、运行情况,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市审改办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对涉及机构编制、收费管理、电子监察、授权到位、效能运行、窗口规范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行政审批服务“五个一”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把手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审查方案、亲自抓好落实,切实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首席代表,配强、配实窗口力量。
(二)密切协调配合。市审改办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各部门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科室要通力合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限上报有关材料,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审改办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拖延懈怠。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监察局要对“五个一”改革实施全程效能督查,重点查纠各部门对改革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改革决策落实不到位、“体外循环”以及违反法律法规,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