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玄武区“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1 日

玄武区“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切实方便群众、企业办事,营造更优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46号)和《南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宁政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区“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互联网思维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全省行政审批“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改革目标,以企业、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综合执法为支撑,以网格协同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全力构建“审批清单管理、全科政务受理、网格陪办代办、信息平台支撑、综合执法保障、多种途径送达”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创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改革目标

  按照“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的理念和目标,全面融入全省“一张网”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将服务窗口、服务机制拓展延伸到PC端和移动端,建立高效便民的“不见面”审批服务平台,打造“网上政府”,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集中审批、无偿代办、公开透明、快递送达”。到2017年10月底前,确保全区超过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不见面”,实现群众、企业“一次不跑,事情办好”,将我区打造成为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地区。

  三、基本原则

  (一)试点突破,全面推广。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建立“市场主体不见面审批系统”,实现企业、个体工商户证照办理“不见面”审批为突破口,向部门、街道全面推广,实行网上办事。

  (二)系统梳理,分步推进。优先将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事项率先实现“网上办、不见面”,系统梳理编制“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因地制宜、分步推进。

  (三)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实行全网在线申请、同步受理审查、证照快递送达等“不见面”审批流程,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四)强化监管,稳步实施。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综合执法和部门专业执法相结合,与“不见面”审批同步衔接,确保“不见面、批得了、管得住”。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审批事项目录。对照现有区级权力事项、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制定首批区级45项、街道114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除涉密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将如“公司登记、社保证明打印、再生育证办理”等能够实现网上审批的事项,全部纳入事项清单,进行标准化管理。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责任部门:区编办、区政务办、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二)优化全科政务服务。加强“全科社工”的统一招聘、系统培训和星级管理,编制全科政务服务标准,完善激励措施和考核办法,为“不见面”审批实现“前台全科受理、后台同步审批、区街联网通办、证照立等可取”的改革目标奠定基础。建立并运营区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完善区街两级代办员制度,将企业、群众办事的过程变成政府内部为企业、群众服务的过程,审批结果自主选择就近取件或快递投送,打通服务群众、企业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区政务办、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三)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区发改局制定信用审查监管工作方案,加快“信用审查、人脸识别、虹膜识别、人证验证、人机验证、电子签名”等信息系统研发和推广应用,申请人和审批人通过登录手机APP和网页就能实现“在线提交办理、在线同步审批、材料信息共享、信用审查监管”等功能,区信息中心制定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确保“不见面”审批服务有效运行。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全区通办。(责任部门: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信息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四)加强审批监管保障。推行批管同步,加强批管衔接,发挥“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综合执法、网格化治理等信息数据集成优势,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共用共享,为推行批管同步提供技术保障和数据支撑。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区财政予以经费支持和保障。每天将新增登记审批事项同步推送信用库,并由街道落实巡查任务,现场查看、告知政策、检查承诺、结果反馈,实现有针对性的监管、更精准的服务。(责任部门:区政务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五、实施步骤

  (一)试运行阶段(2017年5月—6月)

  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工作方案,率先推行“不见面”审批改革,建立“不见面”审批信息平台,制定首批区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出台“不见面”审批改革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行阶段(2017年7月—10月)

  复制推广“不见面”审批改革试运行经验,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优化信息系统建设,区信息中心制定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扩大“不见面”审批覆盖范围,全面推行区街两级“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7年11月—12月)

  系统总结“不见面”审批改革成效,对区街两级“不见面”审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和第三方评估,进一步优化“不见面”审批流程,形成完整的“不见面”审批改革玄武样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改革办、区作风办、区编办、区政务办、区法制办以及有关审批职能部门、各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推进落实。涉改部门和街道的主要领导作为“不见面”审批改革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提交本部门“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对确定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要实行量化考核,区作风办须定期督促检查部门、街道“不见面”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涉改部门和街道要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并进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区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工作理念,补齐审批短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南京市玄武区区级“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