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部署,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经与各区、市各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编制,现将《佛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审批服务事项暨“一网通办”服务事项通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和《佛山市政务服务体系 “一窗通办”审批服务事项通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下简称《“一网通办”通用目录(2017年版)》和《“一窗通办”通用目录(2017年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一网通办”通用目录(2017年版)》按照我市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标准要求编制,凡涉及依群众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管理,囊括全市55个部门1891项审批服务事项,请各区、市各有关单位按照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应进全进”的建设要求全面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各级分厅和办事站提供网上服务。
二、《“一窗通办”通用目录(2017年版)》是在《“一网通办”通用目录(2017年版)》基础上,按照我市“一窗通办”综合服务模式创新要求编制,共涉及43个部门1297项审批服务事项。其中,自然人社会民生“一窗通办”综合服务事项涉及11个部门284项审批服务事项,法人注册登记“一窗通办”综合服务事项涉及3个部门76项审批服务事项,法人经营许可“一窗通办”综合服务事项涉及29个部门494项审批服务事项,工程投资建设“一窗通办”综合服务事项涉及21个部门265项审批服务事项。另,公安“一窗通办”综合服务事项168项,税务“一窗通办”综合服务事项10项。请各区、市各有关单位按照我市“受审分离”、“一窗通办” 要求全面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增加“一窗通办”综合服务事项,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一网通办”通用目录(2017年版)》和《“一窗通办”通用目录(2017年版)》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印发一版,日常更新以我办的更新通知为准。请各区、市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及时向我办提出调整需求,我办将以此目录为依据实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绩效考核。
附件:佛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审批服务事项暨“一网通办”服务事项通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xls
附件:佛山市政务服务体系“一窗通办”审批服务事项通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 .xls
佛山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暨“一门式一网式”
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