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改善投资服务环境,破解项目“落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重构投资项目服务流程,进一步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服务速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围绕“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的工作目标,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投资项目综合审批服务效率。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采取提前介入、并联审批、交叉进行、代办服务等方式,努力缩短审批周期,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适用范围

  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的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其他需要特事特办的投资项目。上述由黄石市及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矿山开采项目除外。

  三、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投资项目建设特点,分两种方式进行审批:一是对需用地审批的上述投资项目,实施模拟审批(模拟审批是指投资项目尚未取得正式用地手续,在市国土部门向上级申报建设用地过程中,为保障审批进度,后续审批环节的相关职能部门视同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对业主单位报送的资料经实质性审查后,提前出具审查意见,以保障后续审批事项顺利开展)。待项目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相应法定条件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并出具正式审批文件。二是对不涉及用地审批的上述投资项目,采用提前介入、并联交叉审批的模式进行。各职能部门通过优化、整合审批事项,弱化审批条件前后置的制约,同时充分利用公示时间、压缩评审、预审意见时间,确保项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

  (一)成立投资项目快速审批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投资项目审批有序推进,成立大冶市投资项目快速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项目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重点服务保障模拟快速审批的执行:一是按市项目入园审核领导小组意见,研究落实是否实施模拟审批或快速审批;二是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重大问题,推进项目审批进程。

  (二)建立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 一是强化联合审批会审会议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项目会审会议作用,按项目审批进程,及时解决审批中的各类问题。项目会审会议由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分管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行政审批科长参加,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对参加项目审批会审会议的分管负责人和审批科长充分授权,代表本部门提出办理意见。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会审会议纪要和业主开工时间节点要求,同时在第一时间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二是提高联合审批分级协调能力。市项目办要加大对项目审批的协调力度,项目办理过程中的一般问题通过会审会议予以解决,如难以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如涉及需黄石市级以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对口职能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

  (三)简化项目审批前置性程序和环节。 按照简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环节和流程的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投资项目特点和建设区域情况取消简化个别审批事项,同时合并部分审批环节。需要市、乡镇、村三级出具内容相近的证明材料予以相应削减;本部门或相关部门之间可实现共享的申报资料,原则上不得要求业主单位提供;在各类申请、登记表格上对审批内容无实质性影响的意见、盖章栏,原则上取消。减少业主单位多头往返申请,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四)提升中介机构服务绩效。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投资项目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规范管理,指导、督促中介机构将服务职责、业务范围、办理程序、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执业纪律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对外公开,并就服务事项的内容、程序、时限和责任向委托人及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市场培育,建立中介机构诚信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项目业主等共同参加管理、监督、评议,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以更好地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对项目联合审批效率的制约瓶颈。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投资项目联合办理咨询服务窗口。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联合办理咨询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联办窗口),对列入模拟快速审批的项目实行“一窗受理、抄告相关、内部流转、限时办结”。联办窗口人员以“2+X”形式组成(市监察局、市项目办及审批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投资项目审批的受理工作,承担咨询解释、申报材料流转、批件发送、进度跟踪和催办督办等任务。

  (二)加强审批信息互动交流,督促跟踪项目进度。 由联办窗口与各审批职能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组成项目审批信息沟通互动平台,将项目建设进度、审批现状等信息及时通报各方,保障审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对接和后续事项审批的提前准备。同时,会同市监察部门对重大项目审批开展全程跟踪监察,促进审批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三)做好提前介入、主动上门的服务工作。 按重大项目建设进程和审批报批时间节点,经业主申请,市项目办会同项目责任单位及时组织相应审批职能部门分区分片到项目现场实地办公,批次解决审批中的难题。

  (四)实施审批代办服务。 对实施模拟快速审批的重大项目,业主单位可向市项目办申请代办服务,经批准同意后,对从项目立项到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根据项目特点必要时还可相应延伸和扩大代办事项,进一步保障项目审批的提速增效。

  (五)严格责任追究。 有项目建设审批事项的部门,要将审批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权力授权到位,不允许任何一个企业(项目)到局机关审批,要及时到现场为项目提供有效服务。对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大冶投资发展环境的行为,将按我市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招商引资等有关文件规定,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问责和党纪政纪处理。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