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窗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有关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市领导有关讲话精神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湛江市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湛发改资函﹝2016﹞902号)的要求,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拟在中心窗口全面推行容缺审批服务。
一、容缺审批服务的意义
容缺审批服务是指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非关键材料不齐全,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先予以受理审批并视情况发证,申请人在承诺时间内将材料补齐补正的审批服务模式。容缺审批服务是行政服务不断适应新情况的创新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的重要体现。
二、开展容缺审批服务
去年下半年,中心推选市食药监局窗口、市交通运输局窗口和市气象局窗口作为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首批容缺审批服务试点窗口,从去年11月1日至12月23日止,共为企业提供容缺审批服务31件/次, 审批效能提速达60%以上。在这31项容缺审批服务办件中,25件办事群众在发证前补齐资料,6件在发证后补齐资料。容缺审批服务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了极大便利,深受好评。
为了给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中心在窗口推行容缺审批服务。各窗口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决定启动容缺审批,在启动容缺审批服务的同时,申请人需填写《承诺书》,同时确保所缺材料按承诺时限补齐补正。
三、完善容缺审批服务激励机制
中心将根据各窗口开展容缺审批服务办事事项情况,在季度考评中予以加分奖励。请各窗口积极开展容缺审批服务,并如实填报《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XX窗口容缺审批项目登记表》,在季度考评前报中心投资服务科。(联系人:戴军 联系电话:3197080)
2. 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XX窗口容缺审批项目登记表.docx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