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电、水、气、热用户接入效率、降低接入成本、优化公共服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服务导向,按照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由部门分段串联办理向协调同步并联办理转变的思路,对标国际标准,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协调、落实责任,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电、水、气、热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本市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对象

  (一)电力:适用于全市申请电力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低压用户电力接入工程。10千伏用户业扩工程工作流程、行政审批时限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自来水:市自来水集团对服务范围内申请新建、扩建等服务的用户用水接入工程。

  (三)排水: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域内需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雨、污水的各类工程。

  (四)燃气:市燃气集团服务范围内天然气新发展用户工程。

  (五)热力:市热力集团区域热源新用户发展工程。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流程,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

  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路政、公安交管、园林绿化等部门优化审批事项工作流程,缩短审批事项工作时间。相关企业精简用户申请材料,对企业内部工作流程进行优化、缩短办理时间,将办理时限、标准、流程等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相关接入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关企业作为用户接入工程的实施主体,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用户满意度。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费用标准,探索实施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降低用户接入工程费用,减轻用户负担。

  四、办理流程

  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完善沟通机制,注重工作配合,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一)行政审批环节

  1.办理规划许可。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市规划国土委在受理申报材料7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长度小于100米的管线工程,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2.办理施工许可。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许可审批分工的通知》(京建发?2017?548号)和《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京建发?2018?95号)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与纸质施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材料符合条件后,6个工作日内批准施工许可。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3.办理绿地树木审批。市园林绿化局在受理申报材料后6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与施工许可并行办理。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4.办理市管城市道路占掘路许可。市交通委路政局在受理申请材料后,于1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勘验、复审、审定等工作,并出具市管城市道路占掘路许可。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路政局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5.。办理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市公安交管局与市交通委路政局并行受理,在受理申请材料后,于1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现场踏勘和交通组织方案确认工作,并出具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二)企业办理环节

  根据我市电、水、气、热接入工程实际情况,各企业办理环节主要涉及用户受理、方案设计和施工等。具体办理流程和时限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9+N”政策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