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绍兴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绍兴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

  为深入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决定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建立并试行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一、容缺受理的含义

  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办理非即办类审批服务承诺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审批(服务)部门对缺少或存在缺陷与瑕疵的非关键性材料,在申请人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基础上,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提交相关补正材料后,审批(服务)部门及时出具相关办事结果(包括决定书、证照、批复等)的审批(服务)过程。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属关键性材料的,仍按一般补正材料的程序进行。

  二、容缺受理的工作流程

  申请人在办事窗口办理经公告列入容缺受理事项名单的非即办类审批服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因提交的申报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时,启动容缺受理:

  1.申请人作出按时补正申请材料的书面承诺;

  2.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并受理办件;

  3.受理办件进入审核程序,办事部门在收到申请人提交(允许采取现场提交、邮寄提交等办事部门认可的提交方式)的相关补正材料后,按承诺期限窗口作出决定;

  4.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办事结果(包括决定书、证照、批复等)。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对应事项申请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目录,形成统一标准。

  2.市及各区、县(市)及时向社会公告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对应事项申请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目录。

  3.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容缺受理制度是审批制度改革中一项便民服务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在具体办理过程要做好解释工作,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公告之日起试行。

  附件:绍跑专办[2017]10号(容缺受理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