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创新导向,立足我市实际,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强化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流程再造,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服务效能,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2018年6月10日前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工作日,其中企业开办登记2个工作日、刻制印章0.5个工作日、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加快推进企业开办全面网上办理,涉企审批及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平台,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设立商事登记一窗受理办理区。积极推进开办大厅标准化建设,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商事登记一窗受理办理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进驻开办大厅集中办公,合理配置印章刻制等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事项集中办公、并联审批、一条龙服务。〔责任单位: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配合;6月1日前完成〕
(二)建立全市企业开办网上服务平台。大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依托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多证合一”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集企业登记信息推送、接收、结果反馈等环节为一体的企业开办网上服务平台,各级登记机关通过该平台将企业登记信息分别推送给公安、税务部门,公安、税务部门即时接收,并将办理情况即时反馈,企业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间通过网上呈现、实现网上查询。(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6月10日前搭建完成)
(三)实施流程再造,提升注册便利化水平。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理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流程。进一步优化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实现名称自主申报全覆盖。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公司登记全范围、全流程网上办理,逐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责任单位: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工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
(四)强化线上线下导办服务,实现服务关口前移。在全市各登记窗口增设导办服务窗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导办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咨询、表格填写、材料初审、指导办理等一对一“保姆式”服务。拓宽全市企业登记网上指导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在线服务,指导企业填写申请材料、操作网上登记系统、预审网上登记业务,帮助企业提高网上申请一次通过率。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各区县政府;6月10日前导办人员要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五)提高办税效率,实现企业初次申请当日领取发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简化优化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申请领用流程,大幅度压缩发票申领时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0.5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增值税发票。(责任单位:各级税务部门;6月10日前落实到位)
(六)强化数据交换,进一步提高刻制印章效率。强化公安部门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网上数据交换,完善公章刻制即时备案机制,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公章制作单位应在0.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责任单位:各级公安部门,各区县政府,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6月10日前落实到位)
(七)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责任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6月10日前落实到位)
三、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压缩开办企业时间领导小组,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相关单位参加,统筹推进提高开办企业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对企业开办前后需要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的,各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要落实主体责任,理顺工作机制,实施流程再造,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各区县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参照市级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理顺工作机制,实施流程再造,统筹推进信息系统建设,要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解答、回应,让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窗口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窗口工作人员,优化窗口办公设施,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要对优化企业开办事项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强化企业开办事项培训,加强窗口作风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各区县政府要针对辖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和企业登记窗口工作实际,协调解决人员力量配备和基础保障的问题。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通报问责机制。要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法治市场、诚信市场建设。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各区县政府要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