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围绕大局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内容、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和突发敏感事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增加发布频次,把政府新闻发布厅建设成为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场所。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进一步充实政府网站内容,建立健全内容保障长效机制,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要及时在本级和上一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内公开。优化互动和在线服务,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和开展在线访谈。完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

  三、探索运用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

  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的审核登记、信息发布、互动交流、联动协调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走下去接地气,走出去换脑筋,用新办法、新语言,增强信息发布与回应的通俗、规范、时效、权威。研究制定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新媒体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的有效模式。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机制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拉满弓、用全力,措施具体实在,逐级落实责任。完善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做到舆情收集及时、回应及时,重大突发事件发布及时、处置及时,重要政策法规解读透彻、宣传到位,重大政务舆情会商顺畅、引导正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