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党支部,镇级各部门:
《江池镇“阳光政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丰都县江池镇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
江池镇“阳光政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精简行政审批,优化服务流程,着力形成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政务公开
1.开展三类清理。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清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规定要求,并结合党委政府重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内容,4月底完成。(牵头单位:组织办、党政办、民政办)
二是政务公开程序清理。镇级各部门、各村、各企事业单位4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程序的清理自查,对不合规、不保密、不严谨的政务公开程序及时予以修订完善。(牵头单位:党政办)
三是政务公开平台清理。建立完善新媒体下的政务公开平台,开通政务微博或政务微信,建好门户网站,5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党政办)
2.建立两项机制。
一是建立全面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党政办)
二是建立公众评价和回应机制,实现信息公开、舆情收集、民意调查、公众问答、信息推送、信息回复等功能。(牵头单位:宣传、纪委、党政办)
3.抓好一次督查。组建联合督查组在6月底对全镇各单位、各村政务村务公开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督查,确保政务村务公开取得实效。(牵头单位:纪委、组织办、党政办)
(二)提升政务效率
4.建立一份权力清单。按照县政府核准的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多种途径公布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牵头单位:组织办、党政办)
5.绘制一张流程图表。稳步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理清行政审批项目、程序、时限和环节,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实行“并联审批”,各单位6月底前绘制完成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流程图。(牵头单位:组织办)
6.完善一套运行机制。在行政审批管理上实行“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许制”,落实“首接首问制”,推行“一站式”工作流程,严禁互相推诿、“踢皮球”等现象,确保服务对象所办事项一次告之、高效办理。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一般事项,在村(社区)服务站实现就近办理或由基层干部全程代办。9月底前开展对全镇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衔接、下放情况、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情况督查,确保精简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党政办、纪委、组织办)
(三)加强联合监督
7.强化群众监督。完成阳光丰都网、阳光丰都114热线等群众监督平台建设任务,加大对群众监督保障力度,健全群众监督奖励机制,让群众敢于发表真实看法,形成敢于监督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纪委)
8.强化舆论监督。在 “曝光台”予以曝光,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务村务公开、行政审批以及“四风”问题的监督举报。(牵头单位:纪委、宣传)
9.强化审计财政监督。把村级财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领域、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以及群众关心的政府性投资工程、强农惠农政策执行等问题纳入今年审计监督的重点,对重点项目、资金组织全面审计、连续审计和跟踪审计。建立健全资金内控管理制度和财评制度,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牵头单位:财政所)
10.强化效能监督。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和招投标等关键环节治理,切实解决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等问题;严查重点领域“慵懒散”、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中梗阻”问题。(牵头单位:纪委)
三、组织实施
“阳光政务”专项行动由陈天安同志总体负责,镇纪委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