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商城县“阳光政务”微信平台是全县为了主动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形势,通过集中公开“晒权”的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打造的“指尖上”政务监督新平台,尤其是平台的投诉建议功能,开辟了线上监督的新途径。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增进党群干群关系,现就做好微信平台群众投诉建议办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认真对待和办理群众的投诉建议是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的具体体现,要把办理过程变成倾听民声、回应民意、服务民众的过程。目前,各单位已经成立了本单位的“阳光三务”工作领导小组,要高效运转起来,建立“阳光政务”微信平台投诉建议办理工作的运行机制,做到职责清晰,任务到人。尤其是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具体办理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规范程序,严格时限
县“阳光三务”办公室通过微信后台接到群众的投诉建议后,按类别明确办理单位。投诉建议属县直单位的,由县直相关单位认真办理,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督办,反馈办理结果;属乡镇、管理处、办事处的,由相关乡镇(处)负责办理,其纪委书记负责跟踪落实,反馈办理结果。各单位接到交办的投诉建议后,在8小时内与投诉人沟通问询,投诉事项及时受理查处和反馈回复。应当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在3日内办结回复;条件不具备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监督办理进度,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原因;对超越政策规定或不合理的投诉,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取得投诉人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跟踪问效,强化考评
各单位务必于每月25日前将办理情况上报至县“阳光三务”办,每一件投诉建议的办理必须附有整套流程资料。县“阳光三务”办定期将办理结果通报给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信访室,由其定期跟踪回访投诉建议办理情况,每月5日前将投诉建议回访情况报到县“阳光三务”办。县“阳光三务”办根据反馈情况对各单位投诉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定期通报。对失职失责造成越级上访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