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社旗县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26日
社旗县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效能,依据《南阳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试行)》(宛政明电〔2018〕2号)和《社旗县“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社政办〔2018〕29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一次办妥”是提升政务服务用户体验,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所提“一次办妥”是指通过拓宽服务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共享部门数据、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多种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时,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只进一扇门、一次就办妥”(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现场勘察、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跑腿次数),并在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全程留痕,方便申请人查看和政府督查部门全程在线监察。
“一次办妥”事项在事项性质上包含但不限于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在办理主体上,包含单个部门办理事项和多部门联办事项;在办理过程上,包含在网上预审通过的前提下使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一次办妥”的事项,暂时无法使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但能够在材料具备的前提下到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暂时无法使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且在材料具备的前提下到政务服务大厅不能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列入“一次办妥”负面清单,待进一步优化提升后再实现“一次办妥”。
(二)工作思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务服务“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以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作为根本出发点,以“减环节、优流程、砍材料、压时限”为着力点,从与群众和企业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着手,全面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鼓励先行先试,依托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和实体政务大厅一窗集中受理,到2018年5月底,初步实现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一次办妥”,大幅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施范围。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四)工作目标。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压茬推进”的原则,每月梳理公布一批“一次办妥”事项清单。5月底前,一批办件量大、涉及面广的重点事项“一次办妥”实现率先突破;6月底前大头落地;12月底前,列入清单的事项 100%实现“一次办妥”。
二、 重点任务
(一)清理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取消、合并、暂停等形式,加大力度压减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凡是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自律管理的,政府不再审批。(1)取消。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2)合并。审批性质、内容、依据、程序相同或相近的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合并。(3)暂停。虽有明确法律设定依据,但实际工作中连续三年以上无人申请办理的“零办理”审批事项或与我县现实要求不适应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暂停。暂停后如有发生可遵循“一事一启”原则临时启动审批,在办理完结后,继续按照暂停管理。(牵头单位:县编办、法制办;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二)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各级各部门按照“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优先选择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形成一批能够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清单,并明明确支撑“一次办妥”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需求,经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送市、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限要求:4月底前报送第一批清单,5月底前报送第二批清单,6月底前报送第三批清单。(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清理优化前置条件、材料、环节、格式。取消无法定依据、无现实必要、已向前置部门出具的、本部门出具过的、可通过事中事后管理取得的、取消后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前置材料;取消一般性事项的领导审签环节和非实质性审查环节,确需领导审签的,原则上在办事窗口现场办理;优化材料的提交方式和办理环节,按照能满足网上办理、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配置;维护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前置格式材料示范文本和空白表格,可提供申请人网上网下引用;进一步细化申报材料要求,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等模糊表述,细化列举具体申报材料。(牵头单位:编办、法制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清理前置收费性中介服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涉及收费的由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评估、意见等服务事项及收费依据进行专项清理,制定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清单,凡清单外中介事项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前置条件。(牵头单位:编办、物价办、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全面优化再造“一次办妥”工作流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和政务服务“一次办妥”的标准,围绕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等任务,重新梳理再造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加快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等新型政务服务,力争做到承诺办结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二以上。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建立部门间联动协同机制,提出优化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方案。鼓励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创新试点,集中行使审批权,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负责人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牵头单位:编办、法制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要求,启动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建立适用于信息化规范管理、互联网高效应用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服务、证照管理运行规范。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纸质材料和证照的使用。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2018年底以前,县、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网上办事,各级各部门50%以上事项达到“三星级”(网上申请、办结核验)以上标准,30%以上事项达到“四星级”(除证照寄递环节外,全程网上办理)标准,网上申请的办件比例大幅提升。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查询。(牵头单位:编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监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接
1、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 “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投资项目”“公民和个人办事”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完善政务外网,推进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合融合对接。各级各部门升级改造“一次办妥”事项对应的业务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为“外网受理、内网办理、数据共享、全程公开、在线监管”提供支撑。打通部门纵向业务信息系统,凡是需要下级部门受理、初审的事项,能通过网端推送、快递送达上一级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上一级办理。按照“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受理号码、全程在线监管”的要求,4月底前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做到“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信息同步”,为“一次办妥”事项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提供支撑。合理布局、有序推广自助服务终端、社会化代办网点,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按照南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数据共享部门责任清单,县直各部门根据“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需求,完成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录入和数据挂接,并通过省、市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一次办妥”事项所需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按需共享交换。凡是能通过平台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与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河南政务服务网、南阳政务服务网)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加快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各部门服务热线与南阳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都可通过服务热线解答或引导网上查询办理,并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创新开展“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服务。鼓励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开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预约、预审”功能,并实现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邮政快递在实施“一次办妥”中的作用,开通“快递接件受理”、“快递办件送达”等服务,在办事申请、结果送达等环节,为申请人提供多样选择,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实施“一次办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细化责任分工,确保“一次办妥”任务按时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解决实施“一次办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室牵头负责推进“一次办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取消和调整、申请材料的精简等方面的审核工作。县政府办电子政务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纳入清单项目网上“一次办妥”技术支持。县财政局负责联系市财政局并牵头组织非税缴费系统建设及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支付系统对接。县公安局负责人口相关数据共享交换工作。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社保、职业资格等领域的数据共享。县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一次办妥”改革。县食药工商局负责法人相关数据共享及商事登记“一次办妥”改革。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次办妥”改革。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一次办妥”改革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本乡镇(街道)“一次办妥”改革推进工作。
(二)强化考核监督。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作为“互联网+政务运行”的重点内容,纳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依托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次办妥”事项办理结果公示机制,在不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实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一次办妥”事项办理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和公众监督。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 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办妥”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评估评价,县政府督查室、县“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对于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众多渠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一次办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同度。
(四)强化技术支撑。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移动公司等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一次办妥”需求,做好服务平台和业务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与技术保障工作。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附件:全县“一次办妥”工作涉及单位清单
附件
全县“一次办妥”工作涉及单位清单
一、县直单位(42个)
政府办、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食药工商局、国土局、规划局、司法局、交通局、农业局、质监局、安监局、房管中心、城管局、科技局、林业局、环保局、人防地震办、移民局、文广新局、粮食局、财政局、教体局、商务局、水利局、盐业局、卫计委、物价办、农机局、住建局、民政局、旅游局、外侨办、畜牧局、民宗局、统计局、审计局、气象局、广电中心、公积金中心、工信局、扶贫办
二、16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