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地税系统“放管服”改革, 根据《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省委、省政府将2018年确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突破年,要求各级各部门依托各级政务大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平台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以下简称“四办”),地税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行政执法机构和窗口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决策部署积极作为,全面推行“四办”改革。全面推行“四办”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主要抓手,是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的重要载体,是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举措。全市地税部门要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从纳税人的期盼和需求出发,立足地税工作实际,以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目标,切实解决广大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办税难、办税慢、办税繁等突出问题。2018年着力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年底前,涉税服务事项全面实行“一窗办”,优先推行“一网办”。市县涉税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流程“简化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率“马上办”,努力做到“一次办结,最多跑一次”优质高效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民宗旨、利企便民。遵循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利企便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获得感。
2.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聚焦纳税人在办税缴费环节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立行立改,确保改革措施更好的满足纳税人诉求。
3.坚持改革取向、创新管理。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创新征管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持续推进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4.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分工,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层层推动落实。
(三)实施范围
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地税局。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2018年3月底前,印发“四办”改革工作方案,对推行“四办”改革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县区地税机关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本级具体工作落实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
2018年3月至11月,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优化纳税服务,以实体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为载体,组织落实“四办”改革各项任务,实现纳税服务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
(三)督查评价阶段
年中和年底前,市局将根据省局要求,分两次对全市地税系统推进“四办”改革情况开展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推动地税“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
(四)总结提升阶段
2018年12月,按照省局要求对全市地税系统“四办”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四办”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三、重点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落实省局公布的“四办”事项清单
为进一步精简涉税审批事项,省局将按照“四办”事项梳理的范围、口径等要求,负责梳理“四办”事项清单,最大限度减少直接审批、核准事项,依法将基层切实需要且能够承担的事项全部下放。全市地税系统要按照省局公布的“四办”事项清单,做好工作承接,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牵头单位:市局法规科;责任单位:市局纳税服务科、征管和科技信息科、税政科、社保费和基金征收管理局;完成时限:按照省局要求。
(二)简并优化办税流程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征管规范(2.0版)》推广工作,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减少以审批、备案、证明等形式存在的前置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做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优化完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后续管理,做好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活跃度监控调研。
牵头单位:征管和科技信息科;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各县区级地方税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落实“四办”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
对于涉税审批、纳税服务等依纳税人申请由地税部门做出决定的事项,推进“四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制定涉税事项“四办”地方标准,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制做办事指南,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广泛宣传,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
牵头单位:各级地税机关征收管理、纳税服务部门;责任单位:各级地税机关法规、税政等相关部门。
(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优化窗口设置,持续完善涉税事项前移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工作机制,切实实现涉税审批、纳税服务等事项“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多个涉税审核事项。杜绝任何部门以纳税辅导、税务咨询的名义,对纳税人办理已前移窗口统一受理的事项进行预审核。办税服务厅不设置新办纳税人补充登记窗口,“多证合一”纳税人首次办税时不进行信息补充采集。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通过共建办税服务厅、互派互驻办税人员、“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等工作模式,实现国、地税业务“一窗受理”,纳税人应纳国、地税税费一体化申报缴税,打通国地税深度融合快车道,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工作要求入驻政务大厅,强化税务人员配置,规范政务大厅窗口管理,优化窗口服务工作质效,更好发挥政务大厅税务窗口对外服务职能。
牵头单位:各级地税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责任单位:各级地税机关人事管理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五)加快推进涉税信息资源共享
加快推进涉税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实现地税网上服务平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对接联通。编制涉税信息需求目录和资源共享目录,在依托政府统一建设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满足地税系统对第三方涉税信息需求的同时,充分共享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等数据,推动数据资源跨部门共享应用。
牵头单位:各级地税机关征收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各级地税机关科技信息、纳税服务、税收风险管理、税政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市县实现数据共享。
(六)扩大网上办理涉税事项范围
加快推进网上纳税服务平台及移动客户端、微信服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办税平台建设,拓展、优化网上办税服务功能,实现申报、缴税、证明开具等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引导纳税人办税“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大幅提高网上办税比例,促使办税更加快捷高效。编制全市地税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清单,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实现“零上门”,纳税服务再提速1倍。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及互联网络,打通国、地税信息壁垒,扩大涉税信息一方采集、双方共享范围,推行税银协议网上签订及国、地税局联合签署,实现税银协议线上一方签署双方互认,深入探索试行国税、地税业务省内通办,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问题。做好涉税事项对接甘肃政务服务网工作,做到地税涉税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借助甘肃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平台提升网上办税便利程度,延伸地税服务触角,推动涉税事项“一网办”深入实施。
牵头单位:市局纳税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局征管和科技信息科;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七)推动“四办”改革向基层延伸
建立与改革深化、服务优化、业务创新相配套的岗责体系,明确各部门的专业化分工关系,持续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分局网点建设,优化整合办税服务资源,以“金税三期”系统、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以及政府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平台为支撑,更好的承接和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推动实现申报缴税、证明开具、税务咨询等涉税事项就近办理、同城办理、异地可办,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牵头单位:各级地税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责任单位:各级地税机关征收管理、科技信息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八)加快建设纳税信用系统
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缩短评价周期。以深入推行实名办税为契机,归集办税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办税人员涉税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个人信用与企业信用之间的联动。运用税收大数据,探索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健全动态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体系,实现对纳税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推动纳税信用评价系统与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加大纳税信用信息推送共享力度。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推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常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充分利用外部门信用信息有效推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全社会税收遵从程度,积极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有力助推社会综合信用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局纳税服务科;责任单位:市局征管和科技信息科征收科、风险管理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强化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
围绕深入开展全省“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服务规则,培养提升税务人员能力素质。探索实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法过错行为的事后追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税收行政争议。
牵头单位:各级地税机关法规部门;责任单位:各级地税机关稽查、干部教育培训、纳税服务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四办”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全市地税系统要着眼于满足纳税人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地税自身改革,充分认识推行“四办”改革的重大意义,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地税机关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行“四办”改革摆到突出位置,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四办”改革。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在全省地税系统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
推行“四办”改革涉及部门多、业务范围广,需要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完成,市局征管和科技信息科牵头负责全系统“四办”改革实施,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改革推动工作合力。要积极主动承担好地税部门“四办”改革工作任务,强化与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照“四办”改革领导机构的统筹安排部署,做好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工作。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应对考核评估,主动寻求支持帮助,以“四办”改革落实为契机,促进与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网络互通和工作互助,推动社会综合治税水平提升。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加大考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四办”改革专项工作台帐,定期调度、定期督促改革进展情况,推动任务落实。加强工作激励和问责,对改革成效显着的县区和工作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积极营造鼓励改革、锐意进取的工作氛围;对亮点项目和先进经验要进行重点推介和宣传,着力发挥好先锋带动作用,引导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改革推进形势;对工作推进不利的进行批评通报,严格督促整改;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畅通纳税人举报渠道,对收集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加强跟踪督办、评价反馈和监督问责,相关部门要积极回应、及时解决,形成倒逼,推进改革。
(四)注重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四办”改革有关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地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四办”改革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