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环境,根据《凉州区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凉政办发〔2018〕4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全省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为契机,司法局作为政府的重要行政执法机构和窗口服务单位,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作为,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2018年底前,法律服务事项全面实行“一窗办”,优先推行“一网办”。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流程“简化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率“马上办”,努力做到“一次办结,最多跑一次”优质高效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民宗旨、利企便民。遵循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利企便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精准施策,立行立改,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审批事项透明、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效率提升、服务环境优化、群众满意度提高”的步伐。
——坚持改革取向、创新管理。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推进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优化服务、效率优先。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优化机制和平台,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增强服务的高效性、便捷性和针对性,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能。
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3月底前,印发“四办”改革工作方案,对推行“四办”改革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二)全面推进阶段。各所、室、处、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围绕优化法律服务,以政务大厅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载体,组织落实“四办”改革各项任务,实现法律服务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
(三)督查评价阶段(年中和年底前)。由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对各所、室、处、中心推行“四办”改革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自身改革。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由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对“四办”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三、主要措施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和要求,对照司法行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落实六项具体措施:
(一)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群众亮明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工作内容,做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规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专业律师参与法律咨询和值班,确保及时解答群众有关法律问题咨询。推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健全首问首办责任制和来电来访值班日志制,实行援助案件全程跟踪。落实“零等待”承诺审批制,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的“一门式”便捷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农民工和人数众多的群体性讨薪案件提供上门服务;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和法律援助户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请受理程序,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二)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不断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将法律援助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全区现有44个司法所法律援助站,群众到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司法所工作站即可直接申请援助,最大限度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加强“村两委”法律援助工作知识宣传培训,发挥“村两委法律援助宣传员”作用,帮助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通过建立微信群和发送短信等方式提前公布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和修改章程的初审,公证员执业核准审核初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初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材料清单和注意事项等,精简各类审批、证照事项,按照《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同时,由行政审批机构负责人出任“首席代表”,要给“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由“首席代表”行使审批决定权和审批专用印章使用权。
(四)区公证处积极推行办理公证事项 “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一次性告知”内容、制作告知单等方式,公布办事流程、材料清单和注意事项等,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
(五)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执法改革,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监督检查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规范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六)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四办”改革,是区委、区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要充分认识“四办”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一把手”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加快推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月计划、周安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考核。推行“四办”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所、室、处、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对照岗位职责,将改革项目量化分解,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司法行政“四办”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到位。通过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收集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加强跟踪督办、评价反馈和监督考核,相关处、室要积极回应、及时解决。
(三)注重培训宣传。加强对本系统“四办”改革有关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充分结合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